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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九华山管理处
民国34年(1945),青阳县政府在九华山设“青阳县九华山管理处筹备委员会”,但未实际组织和活动。
1955年,青阳县人民政府成立“青阳县九华山管理处”,属中共青阳县委统战部领导,主要管理宗教事务,配处长和秘书主持工作。1966年,管理处停止工作。
1970年,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政工组批复,恢复九华山管理处,属青阳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领导。1975年,经池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复,将九华山管理处列为县革命委员会直属机关。
1978年12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安徽省九华山管理处”,定为县级单位,属省和池州地区双重领导,以地区为主。 1979年管理处正式组建,设政秘、总务(后改为行政科)、生产园林、接待、宗教事务等5科。1980年增设九华山公安局。是年8月,省政府“重申并确定:九华山管理处为县级单位,属省、地双重领导,以地区为主,凡需省解决的问题,可径向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汇报请示”(省政府办公厅1980年8月30日《会议纪要》)。1981年,管理处撤销政秘科和行政科,改设管理处党委办公室和管理处办公室;生产园林科改为农林水利科;增设工商行政管理科。全处干部、职工181人。1984年,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除原有科、室保留外,增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计划财务科、交通科、商业科;工商行政管理科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成立乡镇企业科、教育委员会。宣传教育科改为宣传科。1986年成立统一战线工作科。截止1987年底,全处有25个科(局)单位、13个副科(局)单位、5个股级单位,计有干部130人,工人161人。
1979年,经安徽省外事办公室批准,成立中国国际旅行社九华山支社、九华山华侨旅行社、九华山中国旅行社。
1985年,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九华镇(乡级镇),市政府委托九华山管理处领导。镇下建立芙蓉村、闵园村、祇民村和九华街居民委员会,实行由镇领导村的体制。
1977年成立“中国共产党青阳县九华山管理处委员会”;1979年成立“中国共产党九华山管理处委员会”;后相继成立了共青团、妇联会和工会组织。
附录:历任干部表(1955——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