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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民国9年(1920)九华山设立警察分所,后改为警察分局;民国 18年(1929)改设公安分局;民国21年(1932)撤销公安分局,成立九华山公安驻巡所,派驻巡官1人,保安队(又名常备队)若干人。
建国后,1950年成立九华山公安派出所,设所长1人,民警1至2人,延续到1979年。1979年12月16日,池州地区批复成立九华山公安局,撤销九华山派出所。1980年公安局正式组建,设外事、秘书、治安3个股,编制5人;同年成立九华山武装警察中队,受上级武警和地方公安部门双重领导。1986年公安局内设股改科;1987年公安局内设秘书、治安、政保、外事、消防等五科和林业派出所,计有干警20人。1988年3月成立九华镇派出所。
九华山公安局和武警中队成立后,加强了治安管理,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山上社会治安秩序良好。1979至1988年,九华山治安人员担负一级警卫1次,二级警卫8次,其它重要警卫60余次,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九华山武警中队在保卫佛山、保卫游人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198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国家民政部授予该队“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后又多次立功受奖,被誉为“佛山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