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会计制度
1950~1958年,国营农场会计制度按国家预算管理的需要设计。会计事项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历年制为会计年度。会计核算采用复式记帐,使用借贷记帐法。成本核算中,植物栽培以主产品为核算对象,畜牧业实行分群核算,计算饲养日成本和动物增重成本。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两大类。会计帐簿分为总帐、明细帐、出纳帐。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年报有资产负债表、产成品明细表、副产品明细表、固定资产及折旧准备增减表、成本计算表、销售利润表6张。以资产=负债为会计恒等公式。资产负债表采用(固定及提出资产、定额资产、清算及其他资产、大修理资产与相对应的负债)四段对应平衡式设计。
1959年,省农业厅制定《安徽省地方国营农场农业企业会计科目及会报表格式》(草案),设定25个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改为资金平衡表,报表共12张,利润口径改为生产实现制,考核生产利润。
1963年,农垦部颁发了《国营农场成本计算规程》。同年9月省农垦厅、财政厅作出了补充规定。规定成本核算的组织形式为:实行两级管理的农场,生产队核算以考核直接生产费用为主。农场进行全部费用的核算,以计算单位产品成本为主;实行三级管理的农场,生产队进行业务核算或直接生产费用的核算,分场进行直接生产费用核算或产品直接成本的计算,总场进行全部生产费用的核算与单位产品成本的计算。在此期间,国家重视成本核算,对核算的要求严格正规,核算工作复杂细致。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报表有月报、季报(二季度)、年报,除月报企业自存外,季报、年报均应报同级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
1966年6月,农垦厅与财政、农业、水利、公安五厅局共同制订了《安徽省国营农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使用说明》、《安徽省国营农业企业成本核算试行办法》。农场盈亏计算中的收入实现,采用生产实现制。既计算生产盈亏、经营盈亏又计算净盈亏。成本核算采用帐内核算生产费用,帐外设登记簿核算产品成本的办法。场部核算全部成本,生产队核算直接作业成本。农业主要产品成本单独计算,其他作物综合计算,畜禽饲养成本可以实行混群核算,产役畜的增减采取“以生顶死”的办法核算。制度规定采用增减记帐法,使用多年的借贷记帐法被废止。会计科目分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大类,规定了29个一级科目(含6个基本建设业务用科目)和6个二级科目,将企业的基本建设和生产业务合并为一套科目核算。登记帐簿必须使用科目名称,不使用科目代号。制度规定企业应设置的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外来凭证、自制凭证)、记帐凭证(收、付款凭证、转帐凭证),并规定了凭证格式和适应范围。企业应设置出纳帐、明细帐、总帐、登记簿,并对帐簿格式、记帐程序作出了规定。会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全年预计表三类,有财务主要指标表、资金表、盈亏表、盈亏明细表、主要产品成本表、专用基金表。报表数量减少,指标明显简化。
1970年,生产建设兵团组建初期,连队及工副业单位实行报帐制核算。农业企业采用增减记帐法,设置22个会计科目,连队核算使用11个科目。帐簿设置有总帐、出纳帐及有关明细帐。会计报表分季报和年报两类。基本建设业务与生产业务分开核算,执行基本建设简易会计制度。材料物资以实际成本计价,成本核算以生产费用为主,设立成本登记簿。连队核算直接生产费用和团、营分摊下来的费用,计算连队生产成本。团部核算全部成本,主产品单独计算成本,其他产品可以综合计算。盈亏计算口径为生产实现制。会计事项之列帐采用收付实现制。
1979年,财政部和国家农垦总局颁发了《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农业企业在帐内核算成本,实行两级管理,由场部集中核算成本的,生产队采用报帐制;由生产队、分场核算成本的,场部必须按月进行成本汇总。农、林、牧、副、渔各业主要产品要单独核算成本,次要产品分业合并核算。畜牧业原则上要分群核算成本,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类别混群核算。制度规定会计科目50个,会计报表共9张,分月、季、年度报表。记帐方法仍推行增减记帐法。会计事项列支采取权责发生制。同年,国家对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办法。
1980年,农垦厅印发了《关于1980年国营农场财务包干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意见》。农场对生产队实行“四定一奖赔”,即定主要产品产量,定产品交售量、定生产成本、定利润(亏损)指标,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利润(或减亏)指标的奖,完不成指标的赔。核算体制上坚持包干到哪里核算到哪里。不论实行两级核算或三级核算,均以生产队为核算基础,帐内核算成本。三级核算的分场、场部实行汇总核算。农场超包干分成计提奖金,须报经农垦厅审查批准。
1984年起,安徽农垦所属农场普遍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形成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生产队从基层核算单位转变为农场的基层管理单位。生产队分户设置家庭农场往来帐户,并采用多栏式明细帐户,详细记录农场垫支的各项费用,家庭农场上缴产品收入和经营兑现结算情况。对家庭农场自支费用、自营经济收支,采用统计台帐、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等办法进行帐外核算,帐内帐外核算相结合计算产品成本,全面反映经营成果和收益分配,并向场部报帐。
1986年12月,财政部、农牧渔业部重新制订了《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与1979年制订的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变化有7个方面:一是会计报表按照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含专项资金)两大部分对应平衡原理设置,专项资金平时可以参加流动资金周转;二是取消原制度中有关基本建设业务核算的会计科目,基建业务核算执行1986年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三是按农、工、商、建、运等各业核算的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分业核算,分业考核经济效益;四是为处理“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下农场与家庭农场的财务关系,增设了“应收家庭农场款”、“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科目,并附发了《家庭农场试行会计科目》;五是收入实现的确认,采取销售实现制,取消了年末未售的库存粮豆、棉花等5种主要农产品视同销售办法;六是规定农场采用借贷记帐法;七是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年报增加到21张。
二、会计工作
安徽农垦企业的会计工作,业务上接受省财政厅会计处的指导,由计财处负责组织。1980年,国家恢复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农垦企业开展首次会计职称评定工作,组织了两次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以工代干会计人员授予了职称,并办理了转干手续。1982年,评定会计师20人,助理会计师86人,会计员98人。1983年,农垦厅发文规定农场会计人员比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浮动津贴。
1985年,《会计法》正式颁布,农垦总公司进行了认真的宣传贯彻。组织会计师学习《会计法》,举办了各场计财科长、主办会计《会计法》学习班,培训宣讲骨干。层层办班121期,参加学习的人员达3870人次。针对财会工作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安徽财会》刊登了“农垦是怎样学习、贯彻《会计法》”的文章。
1986年,建立年度决算报表考核评奖制度,制订了评奖办法。报表质量明显提高,在全省农口企业决算评比中连续5年获优胜奖。
1987年起,开始推广会计业务电算化。陆续购置微机15台,建立了农垦职工中专微机室。从1989年起总公司实行报表微机汇总。
1988年,开展了会计工作抓基础、达标准、上等级活动。农垦系统各级财会部门根据《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验收标准》建立财会工作岗位责任制度。1990年,经省级验收,13个场达标,发给了合格证。
1988年,进行了第二次会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1990年,安徽农垦有各级财会人员1580人,其中高级会计师11人,会计师174人,初级会计技术职称947人。
根据财政部规定,1989年6月起,安徽农垦实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了《会计证》业务考试。到1990年底,为1200人颁发了会计证。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