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81)垦办字第053号
华阳河总场、各农场、公司:
根据各场贯彻厅《关于国营农场经营管理若干问题改革的规定(试行草案)》中反映的情况,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予留责任工资问题
予留责任工资,是加强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措施,在实践中越来越显示出它的积极作用,因而原规定予留百分之十五的责任工资必须坚决执行。对个别职工因予留责任工资而影响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采取变通办法或其它办法处理,不得以多就少,以高就低,降低予留责任工资的比例。
凡学校教职员工和医院、卫生所医务人员(生产队卫生员除外),不予留百分之十五的责任工资。对于他们的奖励,应当按照《关于国营农场经营管理若干问题改革的规定(试行草案)》第十六条精神,由各场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二、关于予发百分之八十五的级别工资问题
根据财务包干精神,必须坚持执行以收抵支的原则,因此,职工级别工资的发放,需视年终经营成果的好坏来确定。应当及时做好生产和流动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经营收入情况好的季节,可以按规定的比例发放;经营收入情况不好时,也可以酌情再降低发放的比例,以能维持基本生活为原则,做到收支平衡。流动资金主要是用于生产资料的资金周转和储备,不得无计划的用流动资金发放工资,影响今后生产的进行。从今年起,厅对各场除政策性开支和必要的生产资金给予支持外,不再拨给亏损补贴。
三、关于生产责任制的形式问题
由于各场情况不同,实行生产责任制必须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即使在一个生产队内,各业之间条件不同,也不要拘泥于一个模式。但是,无论实行何种生产责任制,都必须在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灌溉、统一使用大中型农机具耕种收获的基础上,依据生产需要和职工个人专长,承包生产任务,实行“几定一奖赔”。一般应承包到队或到组,某些小宗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可以定包到职工,实行超奖减赔的办法。
四、关于职工奖励问题
鉴于农业生产受自然影响大、连续性强的特点,为了更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上年照顾下年、实行种地与养地相结合,对《关于国营农场经营管理若干问题改革的规定(试行草案)》中有关奖励部分,作如下的修改和补充:
(一)实现计划内利润提成百分之十奖。超计划利润部分,仍按原规定的比例提成奖励。
(二)实现计划内提成奖,或者同时实现超计划利润奖的单位,在提取奖励给职工个人的部分中,都应当先提还上年予留的责任工资后,再计算奖赔,做到该奖的奖,该赔的赔。
(三)不论实现计划内提成奖,或者同时实现超计划利润奖的单位,奖励给职工的奖金总额,不得超过全场职工的两个月的工资总额,个人得奖多少不受此限;多余部分,可转为专项储备资金,和来年奖赔一并计算。
五、关于职工家庭副业问题
根据农垦部《国营农场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规定精神,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经营家庭副业,作为改善生活和增加个人收入的补充。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家属可种少量的自用地,生产蔬菜和饲料。自用地的数量,根据各场具体情况,一般每人最多不超过五厘。自用地一般用十边地解决。目前超过自用地标准数量的部分,可以采取定产到田,超产分成的办法,仍由职工个人种植,不得将土地荒废。待收获后再作总体调整。
(二)职工家属可以饲养少量的家畜家禽。饲养家畜家禽的数量,由各场根据情况具体确定。职工饲养家畜家禽,要做到禽有笼、畜有栏,提倡圈养,不得糟塌庄稼,妨碍集体生产,违者要给以适当的处罚。各场、队可自立公约,共同遵守。职工养猪需要的饲料,主要由自用地生产解决;必要时集体也可帮助解决一部分,但应按超购价格付款。养猪所积的肥料,除自用外,统一交生产队集体使用,按质论价。
(三)职工和家属可以在房前屋后和场、队统一划定的零星荒地种植少量的用材树,实行自栽、自管,成材砍伐管理权归场、归队。成材砍伐后,按四、六分成,即百分之四十上缴,百分这六十归职工个人所有。过去种植的林木,全部归农场所有。为了把林木管理好,可按林木大小折材计算,划归职工管理。今后,能部分砍伐时,可参照上述精神确定分成比例。对于滥砍乱伐、任意毁坏林木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给予应得的处罚。
(四)职工家庭副业的产品,主要用于改善职工本人及家属生活。自给有余的部分,可以场为单位,由农场收购,也可以自行对外销售。
六、关于职工子女的安排问题
农场职工的子女,原则上应组织他们参加集体生产。对于多子女过去一个都未作正式安排,而户口在农场的,可以吸收一个作为农场正式职工。对于一九八O年后父母死亡或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子女,可以实行顶替。但顶替到农场的职工子女,户口在农村的,要按照“一个顶一个”的原则,将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户口转到农村。不论吸收或顶替的职工子女,都应参加农业生产,不得安排到工副业单位,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到非生产单位。
以上各点,请即结合贯彻执行。
1981年2月22日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