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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前火力发电
安徽靠近沿海地区,有江淮水运之利。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后,辟芜湖为通商口岸,大通(属铜陵县)、安庆为外轮停泊点。津浦铁路通车后,蚌埠成为交通要冲。这些城镇率先兴办电灯公司,有:芜湖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250千瓦(清光绪三十四年投产);安庆清光绪三十三年,100千瓦(当年投产);蚌埠民国4年(1915年),48千瓦;大通民国8年,108千瓦。安庆为官办,其余为民营。当时,日本商人曾欲在合肥办电厂,因当地人民反对而告吹。30年代,电灯公司(厂)发展至40多个,另有工业自备电厂数个,设备均小而简陋,参数各异,且有几个公司不景气而处于停闭状态。同时,亳县荣记电灯公司被军阀孙殿英毁坏;屯溪永明电灯公司,在贵池地方武装攻入徽州时,遭火烧停办。
省内最早采用汽轮发电机,是民国6年芜湖明远电灯公司200千瓦机组,但因构造欠佳,不久报废。民国13年后,蚌埠、芜湖等地才正式使用汽轮发电机。安庆、芜湖、蚌埠等厂(公司)的王和懋(举人出身,曾在日本东京电灯电车株式会社实习)、郑炳发、朱治修等人,是省内较早的中国籍电机工程技术人员。
“五四”运动后,芜湖明远电灯公司工人,为了抵制日货,于民国8年5月20日,将电灯杆上日商广告全行拆除。民国13年春节前,安庆电灯厂工人因生活困难,要求厂方增发1个月工资。厂方非法将工人代表金云亭、韩传贵押往公安局,激起全厂工人罢工,安庆全城一片漆黑,迫使当局释放工人代表,答应工人要求。民国19年,蚌埠耀淮电灯公司协理程奉卿借口营业亏损,不按时发工资,职工组织维持会,自管厂务,迫使经理陆子冬、协理程奉卿下台。
民国18~24年间,安徽省10家电灯公司加入全国民营电业联合会,芜湖明远电灯公司总经理沈嗣芳任该会总干事长,芜湖、蚌埠两公司代表,分别被选为该会第二、三两届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铜陵大通振通电灯公司创办入祝大椿也是该会成员。此后,安徽会员增多,经总部批准,成立分会,开展业务和学术活动。沈嗣芳、朱治修等均有论著发表。
在此期间,芜湖、安庆、蚌埠等市的人均装机容量与外省(市)部分市县对照,以及全省电灯公司的分布如下:5
芜湖、安庆、蚌埠市早期人均装机容量与外省(市)部分市县对照表

注:此表摘编自1930年《电业季刊》:“中等电厂建设之纲要”。
其中上海为工部局电气处。
1933年电灯公司(厂)分布图

注:引自1933年《安徽省概况统计》。婺源县星江电灯公司于1934年8月划入江西省。
民国25年,安徽省的电灯公司(用户自备电厂在外)有二等厂2个,三等厂2个,其余为四等厂(注:当时规定:发电设备容量超过10000千瓦为一等厂;1001~10000千瓦为二等厂;101~1000千瓦为三等厂;100千瓦以下为四等厂。按1979年规定是:2.5万千瓦以下为小型电厂,2.5~25万千瓦为中型电厂,25万千瓦以上为大型电厂。);年发电量0.10亿千瓦·时,燃用烟煤14368吨,白煤587吨,柴油898吨,热效率7.7%。其设备容量构成见图1-1-2,公用火电厂统计见表1—1—2。
安徽省1936年电灯公司(厂)设备容量构成情况图(未包括用户自备电厂)

安徽省公用火电厂统计

抗日战争期间,芜湖、安庆电厂被日伪“华中水电公司”侵占;淮南煤矿自备电厂由日本三菱、三井财团掠夺经营;蚌埠耀淮电灯公司被驻蚌埠日本侵略军司令部控制;合肥的耀远电气公司,几乎成为日本侵略军和宪兵队的专用电厂;铜陵大通和悦洲遭日本侵略军飞机两度轰炸,又被国民党驻军在撤退前纵火焚烧,振通电灯公司荡然无存(注:铜陵县和悦洲,又名沙洲,昔日为国内及东南亚香客朝拜九华山的水路必经之地,通电后繁华一时,有“小扬州”之称。该地振通电灯公司,于1938年5月24日及29日,惨遭3至9架日本侵略军飞机轮番轰炸。国民党驻军于是年6月初在撤退前,又火烧和悦洲,电灯公司被彻底焚毁。老人闻里夫忆及往事,作诗一首:“..万家灯火是沙洲,昔日繁华一炬收。故老相逢话旧事,迄今犹自称扬州。”);广德广明电气公司破日本侵略军火烧全城时焚毁殆尽;宣城、南陵、桐城、宿县、涡阳、襄安等地的电灯公司,亦先后被敌机炸毁,或受侵扰后停业;向凤阳月明湖农垦场供电的电厂——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模范灌溉管理局临淮关电厂,设备被日本侵略军拆走;其余县镇的小电厂,多数也在战乱中纷纷倒闭;民族电业顿遭摧残。国民党统治区的安徽电业仅存62千瓦;安徽省政府从安庆撤到立煌县(现金寨县)只建立煌电力厂,容量36千瓦。
据1947年国民政府经济部统计处编印的《战时经济动态辑要》记载:
抗日战争期间电业类直接损失

抗日战争期间电业类间接损失

为了抗击日本侵略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淮南路西部队开展游击活动,于民国31年12月7日炸毁九龙岗西矿电厂1台256千瓦发电机底盘,使日军侵占的矿场混乱一时。
民国27~33年间,侵华日军为了掠夺安徽的煤、铁资源,在马鞍山矿区安装柴油发电机9台,共计1014千瓦(汽轮发电机投产后停止运行),汽轮发电机5台,共计5750千瓦;在淮南矿区安装汽轮发电机4台,共计6200千瓦(详见第五节:用户自备电厂)。此外,日本侵略军还在铁路沿线的主要据点,如滁县、巢县等地办小电厂。但只用不修,出力下降。抗日战争后期,日本侵略军将蚌埠耀淮电灯公司(后名蚌埠电力厂)2台柴油机以及合肥“华中铁道发电厂”(原名耀远电气公司)的1台发电机拆走,作所谓“战略性收缩”。
日本投降时,安徽收复电厂发电机容量只有:安庆640千瓦,芜湖2160千瓦,蚌埠298千瓦,歙县(竞新电气公司)44千瓦(注:摘自1946年《全国复员电厂一览表》;安庆尚有1台400千瓦柴油发电机未统计,该厂实际总容量为1040千瓦;蚌埠实为300千瓦。);另有淮南煤矿自备电厂(田家庵及大通)6200千瓦,被官僚资本宋子文财团的“中国建设银公司”接管;马鞍山矿的自备电厂,被国民政府经济部苏浙皖区特派员办公处接收,嗣后将3台汽轮发电机计4100千瓦迁至上海。
民国35年11月,省政府制订“五年建设计划”,拟建安庆(2500千瓦)、芜湖(10000千瓦)、蚌埠(5000千瓦)、合肥(2500千瓦)、屯溪(2500千瓦)等新的电力厂,并拟在宣城、大通、阜阳、宿县、南陵、正阳关、六安等城镇修复或新建电灯厂,同时扩充矿山自备电厂,多未实现。省会合肥耀远电气公司经复建,装竣160千瓦柴油发电机,不久因物价飞涨,复遭停业;只在合肥洪家花园有1台15千瓦发电机发电,供省政府主席李品仙公馆使用。蚌埠、安庆分别增装500及480千瓦发电机各1台。淮南煤矿自备电厂增装2000千瓦快装式机组1台,另1台1000千瓦尚未建成。与此同时,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委员长翁文灏批准设立皖南电厂筹备处,在马鞍山安装5000千瓦发电机2台,设备从美国进口,民国37年1月开工,仅进行部分土建、安装工程。
民国35年6月,中共南京市委派何守仁(何明)至芜湖明远电气公司,秘密组建芜湖党支部。次年,在营业部发展党员1人。民国36年12月17日,蚌埠电力厂锅炉爆炸,厂方停发工资及年薪,刘青山、王枢代表全体工人请愿,工人们集中在厂门口向厂长抗议,次年1月取得胜利。
解放前夕,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电业处处长陈中熙,致皖南电厂筹备处主任施洪熙密函称:“弟与兄等既献身电力工程,诚应如何竭尽所能,维护此茁生于烽火间隙中之工业幼芽..吾侪既非象官权贵,不能固亦不必临难苟安,远避海外,为国人所不齿”(注:摘自1986《马鞍市志资料》。)。施等随即组成留守处,迎接解放。这时,淮南电厂共产党小组(组长龙涌)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团结工人,开展护厂斗争,迫使国民党驻厂部队撤出电厂。
民国38年1月,国民党刘汝明部队在撤退前夕,炸毁蚌埠淮河铁路桥,蚌埠电厂第二发电所500千瓦发电机震坏。解放后经抢修,很快恢复发电。同年7月,国民党飞机轰炸淮南电厂,牺牲炊事员一人。在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政治工作的吴大真、代厂长李荣宝、副厂长皇甫炎等,率领职工进行反轰炸斗争,奋力坚持发电机的正常运转。
二、建国后火力发电
建国初,淮南电厂收归国有,改自备电厂为公用电厂;安庆电厂收为省营;蚌埠、合肥、屯溪、滁县、巢县等电厂收归地(市)、县经营;芜湖明远、歙县竞新等厂继续私营,后实行公私合营;皖南电厂筹备处易名为马鞍山发电厂,由南京电业局管辖。当时安徽共有500千瓦以上电厂5个,即:淮南8200千瓦,芜湖2160千瓦,安庆1520千瓦,蚌埠电力厂800千瓦、宝兴面粉厂500千瓦,全省发电装机容量仅有1.43万千瓦。为保证淮南地区电力安全运行,并适应西部新矿区用电增长的需要,拟从上海纺织系统拆迁3套发电设备,兴建八公山电厂。1950年2月6日,上海部分电厂亦遭国民党台湾当局飞机轰炸(即“二·六”轰炸),故将已运抵淮南的部分设备运返上海。后由淮南电厂技术人员赵祝三等,带领技术工人,将田家庵(前称下窑)第三发电所的0.2万千瓦快装式机组拆装于八公山,1950年3月动工,9月发电。该厂为省内第一个使用炉烟处理循环水,进而采用加酸、加六偏磷酸钠的厂;并修复汽轮机叶轮叶片,在厂内作汽机动平衡试验。1956年,这套机组调给山东新汶煤矿。
1950年5月,马鞍山电厂首台0.5万千瓦机组建成发电;第二台同型机组亦基本建成。同年底,因美国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局势紧张,该厂奉命拆机装箱待运(拟内迁至乌鲁木齐),抗美援朝胜利后复装投产。
此时,为医治战争创伤,各厂首先通过恢复性大修,恢复设备铭牌出力。淮南2台0.16万千瓦机组,出力只达80%,芜湖明远电厂1台0.152万千瓦机组,出力只有三分之二,检修后均达100%。接着,淮南电厂厂长康保良,向皖北行署提出“淮南电力要北跨淮河,南过长江”的设想,受到肯定,乃以淮南为基地,不断进行扩建,并兴建35千伏以上电力网。合肥耀远电气公司,于解放后修复,更名合肥电力厂,皖北行署拨款扩建600马力柴油机拖动406千瓦发电机1台,临时解决行署驻地用电。其余各地亦纷纷掀起办电热潮。在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全省恢复、扩建和新建的小型火电厂达40个,其分类比较如下表:安徽省1953年火电厂统计表

注:①此表为不完全统计。是年,全省全社会发电设备容量为3.50万千瓦。资金总额已折合为新人民币。
②主要火电厂:淮南电厂为部属,合肥、蚌埠、安庆电厂为省属,芜湖明远水电公司为公私合营。
1953年起,安徽电业按照大、中、小并举的方针,进入有计划建设的新时期。1958年,马鞍山电厂划归安徽。同年,电力工业部上海基本建设局第二十三工程处亦归属安徽,不久又组建送变电工程队,从此,安徽省有了电力专业施工队伍。
“一五”计划(1953~1957年)开始时,中央燃料工业部决定:在淮南田家庵发电厂扩建安装国内自行设计、制造的4台0.6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此为国家重点工程之一。由华东电力设计分局(现华东电力设计院)设计,华东电业修建局第九工程公司施工,在捷克斯洛伐克和苏联专家协助下,国产第一台0.6万千瓦机组于1955年1月开工,1956年2月建成发电,使全厂发电标准煤耗率首次低于600克/千瓦·时。第四台汽轮发电机由该厂自力更生于次年自行装竣。接着,该厂又继续扩建3台2.5万千瓦及1台1.2万千瓦机组,由省火电施工队伍施工。1959年,首台2.5万千瓦机组投产。1962年,在省内率先采用水力除灰装置,一改昔日出灰用人推、马拉、汽车拖的落后状态。
1958年“大跃进”时期,一度追求高速度,提倡“先简后全”。1966年起又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曲折过程。至70年代初,全省先后扩建和新建的田家庵、马鞍山、芜溯、铜陵、合肥、宿东、安庆等发电厂,都是中温中压设备,单机容量均在5万千瓦及以下。其中:田家庵3台2.5万千瓦机组,芜湖2台0.6万千瓦机组,马鞍山2台0.6万千瓦、1台1万千瓦及1台1.2万千瓦机组,都是先“露天发电”,后加盖厂房,或临时发电,逐步进行“填平补齐”。合肥电厂也是经过迁移厂址,调整缓建后,复建而成的。
与此同时,因多数地区尚未联网,负荷增加,发电设备需要调整,火电拆迁工程较多。如田家庵电厂先后由南京、太原拆来0.5万千瓦机组各1台,后又拆至南京及濉溪。该厂原有的2台0.16万千瓦机组拆至安庆,1台0.2万千瓦机组拆至宣城。至1959年,其陈旧设备已全部拆除。此外,南京1台0.2万千瓦机组,马鞍山1台0.125万千瓦机组拆至铜陵;蚌埠、合肥电力厂的旧机组亦分别拆至阜阳、宿县、滁县、六安等地。之后,这些旧设备陆续报废。1958~1965年间,地、县属火电厂亦新增0.05万千瓦机组1台,0.075万千瓦机组4台,0.15万千瓦机组6台,用汽轮机取代原有的柴油机和煤气机。这批设备,由省水利电力厅电业局地方电业处负责技术指导,后由地、县自管,随着大、中型电厂的建立和电力网的扩大,已陆续停役或改为调相运行。
“四五”计划(1971~1975年)起,安徽火电建设转入安装高温高压机组新阶段。1965年,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的淮南电厂第四期扩建工程,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延至1968年9月才开工。从波兰进口的2台12万千瓦机组,于1972年1月及9月先后移交生产,省内开始拥有10万千瓦以上超高压机组。其中1号汽轮机低压缸转子有锈蚀、凹坑等缺陷,曾退回波兰返修,费用由波方承担。该厂最后一期扩建2台12.5万千瓦国产机组,于1977年3月完成,全厂总容量达60.10万千瓦。4台大机组投入运行后,完善、稳定工作历时两年。
在此期间,淮北电厂2台5万千瓦高压机组于1973年投产,2台12.5万千瓦及2台20万千瓦超高压机组,至1982年全部建成,总容量达75万千瓦,当时为省内最大的火电厂。其中,2台20万千瓦机组,工期及单位造价均居于全国同期先进水平,投产后,使全省发电标准煤耗率开始低于400克/千瓦·时。但因在建厂初期贯彻“靠山、分散、隐蔽”的“备战”方针,厂址选在两山之间,不利排烟、散热,且污染严重。2台5万千瓦机组的烟囱高度不够,后改入2台12.5万千瓦机组烟囱,原烟囱报废。并因扩建厂地大小,致第三期扩建和原厂房脱开建设,给生产和管理带来不便。
“五五”计划(1976~1980年)伊始,国家计划委员会确定在田家庵电厂再扩建2台30万千瓦机组,后因故改为易地新建。曾选淮南石头埠为厂址,复经周折,改到洛河镇,致使开工时间延误5年之久。1973年潘集特大型矿井动工兴建,之后,淮阜铁路建成通车,据此又通过规划选厂,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兴建平圩电厂工程,厂址选在淮河北岸,运煤不需穿过淮河铁桥。洛河、平圩两厂设计规模分别为120万千瓦及240万千瓦,分两期建设,每期容量各半,分别由安徽电力建设第一、二工程公司施工,采用现代比的大型机具,运用微型计算机对施工工期实行网络控制。洛河电厂于1982年12月开工,首台30万千瓦机组于1985年底投产。平圩电厂于1984年4月开工,至1985年底,85米高的2008吨/时锅炉钢架主体,210米高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已矗立云天。
安徽省在建国后建成的部属火电企业

安徽省1985年在建的大中型火电项目表

“六五”(1981~1985年)期末,全省0.0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主设备分组如下表:
全省1985年末锅炉设备分组情况

注:高压炉中,含亚临界参数锅炉1台,1000吨/时;超高压锅炉8台,3700吨/时。
全省1985年末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分组情况

注:高庄机组中,含亚临界参数机组1台,30万千瓦;超高压机组8台,114万千瓦。
火力发电厂,以安全、满发、多发、多供为中心,严格贯彻规章制度,加强运行和检修管理,注重设备改造,不断开展技术革新和竞赛活动。“一五”期间(1953~1957年),贯彻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暂行法规》,建立健全了生产、建设的新秩序。5年内,全省工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发电量年均递增率分别为7.3%、16.8%和40.8%,电力弹性系数较高。在1954年及1956年,淮河发生水灾时,田蚌线停止送电,曾先后租用0.1万千瓦和0.2万千瓦列车电站各1组,维持蚌埠市区供电。“二五”期间(1958~1962年),新设备简易投产遗留问题较多,老设备失修又盲目超铭牌运行,设备健康水平下降。又由于在“大跃进”中”以钢为纲”,产业结构比例失调,开始呈现严重缺电局面。为此,先后租用列车电站3组(合肥、淮北各0.4万千瓦,淮南0.6万千瓦),使用年余,以应急需。1961年1月,国民经济开始调整,1962~1964年,钢铁负荷剧降,年发电量比1961年减少1.49~2.41亿千瓦·时,给电力系统以复苏的机会。1963年起,开展“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工作,整修设备,效果较好。“文化大革命”期间,处于无政府状态,致使1967年和1968年发电量比1966年下降5亿千瓦·时左右。1970年后,提出“一厂变一厂半”的口号,发生更严重的失误,设备受损,1974年发电量第三次下降。此时,按照“文化大革命”前制订的规划,电业职工排除干扰,坚持生产建设。1976年与1966年相比,火电装机增加3倍,发电量增加2倍;在新投产的机组中,高压机组容量占79%,供电标准煤耗率下降6%左右。12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投产后,主变压器、双水内冷发电机、给水泵、磨煤机、引风机、高压加热器等主、辅(助)设备缺陷多,锅炉爆管事故时有发生。经采取维护、修复、整改、更新等一系列的完善化措施,发电运行逐步稳定。
“六五”计划(1981~1985年)以来,贯彻华东电业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当前发电厂运行及检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称“双25条”),逐步恢复、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企业整顿,要求树立严、细、恒、实的工作作风,并采用科学管理方法,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检修质量,以保证安全、经济、低耗、优质地完成电力生产任务。1985年和1976年相比,发电量增长122%,发电标准煤耗率降低54克/千瓦·时,发电事故率由2.30次/台·年,降为0.25次/台·年。1985年,淮北、田家庵两个大厂的主设备完好率均达100%,设备可用率88%强,设备利用率分别为82.25%和83.87%;两厂发电量占全省总发电量的73%,淮北厂的技术经济指标较先进。1981~1985年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和发电量的平均递增率,分别为13.4%、14.8%和6.9%,电力发展速度滞后,发电量的年均递增率,比前5个五年计划时期低得多。
安徽省部属大中型火电厂部分生产指标情况,见表1—1—10。
安徽省部属大中型火电厂部分生产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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