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皖中供电企业
一、淮南供电局
淮南地区解放前至1952年由电厂直接管理供电业务。1953年供电与发电分开单独经营,设立淮南线路管理所,又先后改称淮南电力网管理所,淮南供电所。以22~35千伏向矿区和外地供电,属淮南电业局管辖。1958年秋,改属省水利电力厅领导。同年,开始管理110千伏电网。1962年成立淮南供电局,直属省电业管理局管辖。1972年,升格为县级建制,开始管理220千伏电网。至1985年,管辖35~220千伏输电线31路,全长1209公里,35~220千伏变电所69个,总容量91.18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1.29亿元,净值0.98亿元,有9个生产单位,供电区域为淮南市区和凤台、长丰、定远、寿县、霍邱5县。其中,长丰、凤台、定远为直供县,寿县、霍邱为趸售县。该局现有专业干部125人,其中,工程师、经济师以上职称的23人。有工人1058人。文化程度大专5.9%,中专、中技、高中占40%。建局以来,逐步建立和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开展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工作,线损率由1979年的7.10%下降到1985年3.03%。平均电价由67.60元/千千瓦·时,提高到72.28元/千千瓦·时。1985年,供电量16.42亿千瓦·时,售电量15.93亿千瓦·时,最高负荷24.9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91.17%。
二、蚌埠供电局
蚌埠市解放前至1952年,由电灯公司、电厂直接管理供电业务。1952年35千伏田蚌输电线建成,开始由淮南供电。次年,淮南电业局在蚌埠设立办事处,管理供用电业务。1956年,分成蚌埠营业所和蚌埠线路工段,不久合并为淮南电网管理所蚌埠分所。1958年改为蚌埠供电所,属省水利电力厅领导。1962年,成立科级建制的蚌埠供电局,属省电业管理局领导。1969年以前,主要管理35千伏电网,曾被水利电力部命名为“学大庆先进集体”。1970年,开始管理110千伏电网。1972年升格为县级单位。1978年5月,开始管理220千伏电网,至1985年,管辖35~220千伏输电线55路,全长989.36公里;变电所30个,总容量48.46万千伏安。供电区域为蚌埠市区、凤阳、怀远、五河、嘉山(部分)4县和固镇县曹老集区。该局现有7个生产单位,下辖怀远、五河、凤阳3个直属县供电局,并向嘉山县趸售供电。全局固定资产原值0.69亿元,共有职工1154人,其中各类专业人员达114人;在850名工人中,五级以上技工283人。1985年末,供电量6.53亿千瓦·时,售电量6.06亿千瓦·时,最高负荷11.4万千瓦,线损率4.59%,平均日负荷率90.95%,平均电价由1980年的77.40元/千千瓦·时,提高到1985年8456元/千千瓦·时,省人民政府曾授予“最佳经济效益先进企业”奖杯。
三、合肥供电局
合肥市解放前至1953年,由合肥电力厂经营市区供用电业务。1954年,淮南电业局在合肥设立营业分所和供电分区,不久合并为合肥办事处。1956年,又分设合肥营业分所和合肥工段。次年合并成立淮南电业局合肥供电所,主要管理合肥市供用电业务和35千伏输变电设备。1958年,改为安徽省合肥供电所,属省水利电力厅管辖,并开始管理110千伏电网,相继向8县供电。1962年成立合肥供电局,升格为县级单位,由省电业管理局领导。次年3月,先后接管肥东、肥西、巢县、无为、含山、和县、六安、庐江8县供电所。1972年开始管辖220千伏输变电设备。1977年4月和7月,六安、巢湖地区供电局先后成立,所属8个县局全部划出。1983年,肥东、肥西两县供电局随行政区划的改变,又归属合肥供电局领导。1985年,合肥供电局定为一类供电企业,管辖35~220千伏变电所18个,总容量139.49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达1.65亿元。该局有8个生产单位、下辖肥东、肥西2个直属县供电局,职工共1551人,内有工人1169人,工程技术人员175人。供电范围,随着管理体制的变更,虽由1市8县减为1市2县,但枢纽作用却大为增加,跨地区管辖一些高压和超商压输变电设备。1985年,供电量13.95亿千瓦·时,售电量13.49亿千瓦·时;线损率3.25%,最高负荷20.92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91.78%。
四、六安地区供电局
六安地区在1959年以前,六安县供用电业务由原六安电厂管理。之后,电厂与六安水利工程队合并为水电工程队,下设供电股。1963年成立六安供电所,1971年改为六安供电局。1977年4月,佛子岭水电站供电所和六安供电局合并成立六安地区供电局,县级建制,直属省电力工业局管辖。六安地区自1956~1959年,110千伏佛六合线、梅六望线、响六合线和六安开关站相继投运,构成皖西110千伏网架。随后,国家在大别山区建设“三线”工业的同时,相应建成一批输变电工程。建局后,按照地区行政区划,划归该局管理的输变电设备共有35~110千伏线路691.62公里,变电所21个,总容量15.47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为0.35亿元。直供六安市、六安县和十几个军工企业,趸售霍山、舒城2县。建局8年来,累计售电量18.44亿千瓦·时,平均线损率6.4%,并创安全生产368天无事故记录。至1985年,该局没有7个生产单位,职工652人,在62名技术人员中有工程师23人。是年,该局供电量2.55亿千瓦·时,售电量2.41亿千瓦·时,最高负荷4.71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为88.70%。
五、巢湖地区供电局
巢湖地区供电局成立于1977年7月。次年8月接管原由合肥供电局管辖的巢县、肥东、和县、无为、庐江、含山6县供电局(肥东县供电局于1983年又划归合肥供电局管理)。局机关设有4个生产单位,下辖5个县(市)供电局(巢湖市供电局兼理用电管理所业务)。
该局根据其供用电业务主要在农村的特点,于1979~1985年间先后投资0.07亿元,对农村电网进行整顿改造,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安全情况好转,事故率下降,线损率由1979年的12.82%,降到1985年的7.21%,同期平均电价由66.70元/千千瓦·时,提高到76.18元/千千瓦·时。至1985年,该局有职工1405人,其中工人1131人,专业干部145人,内有工程师13人,会计师、经济师各1人。管辖35~110千伏输电线124公里;变电所79个,主变压器总容量39.62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0.55亿元。此外,地区境内由合肥供电局直接管理的110~220千伏线路总长392.50公里;220千伏变电所1个,主变压器总容量15.50万千伏安。1985年该局供电量6.83亿千瓦·时,售电量6.33亿千瓦·时;最高负荷11.26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87.36%。
六、滁州电业局
滁州电业局成立于1966年1月,由滁县地区发电厂和滁来全电力排灌工程指挥部合并组成,建局后划归省电业管理局领导。建局初期,主要管理从南京热电厂引入电源的35千伏输变电设备和滁县、来安、全椒3县的供用电业务。1973年开始管理110千伏供电系统。1974年5月,局属电厂0.15万千瓦机组停产。全地区仍分散供电,凤阳、定远2县就近由蚌埠、淮南供电局供电,天长县由江苏省供电,滁州、嘉山、全椒、来安1市3县由该局供电。1979年,开始管理220千伏输变电设备。至1985年,该局设有7个生产单位,职工553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有40人,中专、中技、高中246人。在140名干部中有专业人员59人,其中工程师、经济师、医师以上职称的11人。工人中五级以上高级工66人。管辖的输变电设备有35~220千伏线路13路,总长500.45公里;变电所9个,总容量25.70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0.47亿元。最高负荷5.54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89.60%,1985年供电量2.71亿千瓦·时,售电量2.63亿千瓦·时,平均电价71.79元/千千瓦·时,线损率由建局时的15%降至3.06%。
七、安庆供电局
安庆市区供用电业务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至1965年间,由电厂管理。1965年末成立安庆电业局,下辖安庆电厂、毛尖山水电站和供电所,直属省电业管理局领导,1976年3月撤销安庆电业局,成立安庆供电局,和安庆电厂、毛尖山水电站分开经营,均属省电力工业局管辖。1980年5月,池州供电局撤销后,改为安庆供电局池州分局,管理皖南贵池、东至、青阳、石台、太平5县(市)供用电业务。1981年,原属地方企业的安庆地区电业局,并入安庆供电局。1983年,安庆电厂又并入安庆供电局。1985年3月,恢复池州供电局建制后,皖南5县供电业务又划归池州供电局管理。至此,安庆供电局供电区域为安庆市(直供)和枞阳、桐城、潜山、岳西、太湖、怀宁、宿松、望江8县(均为趸售)。局机关设有7个生产单位,职工达1259人,其中工人941人;在318名干部中有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97人。由该局管理的35~110千伏输电线路23路,总长584.35公里;变电所10个,总容量27.40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0.47亿元,1985年该局发电量0.93亿千瓦·时,供电量5.73亿千瓦·时,售电量5.49亿千瓦·时,最高负荷10.74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85.59%,线损率4.14%,平均电价为78.36元/千千瓦·时。
淮南地区解放前至1952年由电厂直接管理供电业务。1953年供电与发电分开单独经营,设立淮南线路管理所,又先后改称淮南电力网管理所,淮南供电所。以22~35千伏向矿区和外地供电,属淮南电业局管辖。1958年秋,改属省水利电力厅领导。同年,开始管理110千伏电网。1962年成立淮南供电局,直属省电业管理局管辖。1972年,升格为县级建制,开始管理220千伏电网。至1985年,管辖35~220千伏输电线31路,全长1209公里,35~220千伏变电所69个,总容量91.18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1.29亿元,净值0.98亿元,有9个生产单位,供电区域为淮南市区和凤台、长丰、定远、寿县、霍邱5县。其中,长丰、凤台、定远为直供县,寿县、霍邱为趸售县。该局现有专业干部125人,其中,工程师、经济师以上职称的23人。有工人1058人。文化程度大专5.9%,中专、中技、高中占40%。建局以来,逐步建立和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开展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工作,线损率由1979年的7.10%下降到1985年3.03%。平均电价由67.60元/千千瓦·时,提高到72.28元/千千瓦·时。1985年,供电量16.42亿千瓦·时,售电量15.93亿千瓦·时,最高负荷24.9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91.17%。
二、蚌埠供电局
蚌埠市解放前至1952年,由电灯公司、电厂直接管理供电业务。1952年35千伏田蚌输电线建成,开始由淮南供电。次年,淮南电业局在蚌埠设立办事处,管理供用电业务。1956年,分成蚌埠营业所和蚌埠线路工段,不久合并为淮南电网管理所蚌埠分所。1958年改为蚌埠供电所,属省水利电力厅领导。1962年,成立科级建制的蚌埠供电局,属省电业管理局领导。1969年以前,主要管理35千伏电网,曾被水利电力部命名为“学大庆先进集体”。1970年,开始管理110千伏电网。1972年升格为县级单位。1978年5月,开始管理220千伏电网,至1985年,管辖35~220千伏输电线55路,全长989.36公里;变电所30个,总容量48.46万千伏安。供电区域为蚌埠市区、凤阳、怀远、五河、嘉山(部分)4县和固镇县曹老集区。该局现有7个生产单位,下辖怀远、五河、凤阳3个直属县供电局,并向嘉山县趸售供电。全局固定资产原值0.69亿元,共有职工1154人,其中各类专业人员达114人;在850名工人中,五级以上技工283人。1985年末,供电量6.53亿千瓦·时,售电量6.06亿千瓦·时,最高负荷11.4万千瓦,线损率4.59%,平均日负荷率90.95%,平均电价由1980年的77.40元/千千瓦·时,提高到1985年8456元/千千瓦·时,省人民政府曾授予“最佳经济效益先进企业”奖杯。
三、合肥供电局
合肥市解放前至1953年,由合肥电力厂经营市区供用电业务。1954年,淮南电业局在合肥设立营业分所和供电分区,不久合并为合肥办事处。1956年,又分设合肥营业分所和合肥工段。次年合并成立淮南电业局合肥供电所,主要管理合肥市供用电业务和35千伏输变电设备。1958年,改为安徽省合肥供电所,属省水利电力厅管辖,并开始管理110千伏电网,相继向8县供电。1962年成立合肥供电局,升格为县级单位,由省电业管理局领导。次年3月,先后接管肥东、肥西、巢县、无为、含山、和县、六安、庐江8县供电所。1972年开始管辖220千伏输变电设备。1977年4月和7月,六安、巢湖地区供电局先后成立,所属8个县局全部划出。1983年,肥东、肥西两县供电局随行政区划的改变,又归属合肥供电局领导。1985年,合肥供电局定为一类供电企业,管辖35~220千伏变电所18个,总容量139.49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达1.65亿元。该局有8个生产单位、下辖肥东、肥西2个直属县供电局,职工共1551人,内有工人1169人,工程技术人员175人。供电范围,随着管理体制的变更,虽由1市8县减为1市2县,但枢纽作用却大为增加,跨地区管辖一些高压和超商压输变电设备。1985年,供电量13.95亿千瓦·时,售电量13.49亿千瓦·时;线损率3.25%,最高负荷20.92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91.78%。
四、六安地区供电局
六安地区在1959年以前,六安县供用电业务由原六安电厂管理。之后,电厂与六安水利工程队合并为水电工程队,下设供电股。1963年成立六安供电所,1971年改为六安供电局。1977年4月,佛子岭水电站供电所和六安供电局合并成立六安地区供电局,县级建制,直属省电力工业局管辖。六安地区自1956~1959年,110千伏佛六合线、梅六望线、响六合线和六安开关站相继投运,构成皖西110千伏网架。随后,国家在大别山区建设“三线”工业的同时,相应建成一批输变电工程。建局后,按照地区行政区划,划归该局管理的输变电设备共有35~110千伏线路691.62公里,变电所21个,总容量15.47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为0.35亿元。直供六安市、六安县和十几个军工企业,趸售霍山、舒城2县。建局8年来,累计售电量18.44亿千瓦·时,平均线损率6.4%,并创安全生产368天无事故记录。至1985年,该局没有7个生产单位,职工652人,在62名技术人员中有工程师23人。是年,该局供电量2.55亿千瓦·时,售电量2.41亿千瓦·时,最高负荷4.71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为88.70%。
五、巢湖地区供电局
巢湖地区供电局成立于1977年7月。次年8月接管原由合肥供电局管辖的巢县、肥东、和县、无为、庐江、含山6县供电局(肥东县供电局于1983年又划归合肥供电局管理)。局机关设有4个生产单位,下辖5个县(市)供电局(巢湖市供电局兼理用电管理所业务)。
该局根据其供用电业务主要在农村的特点,于1979~1985年间先后投资0.07亿元,对农村电网进行整顿改造,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安全情况好转,事故率下降,线损率由1979年的12.82%,降到1985年的7.21%,同期平均电价由66.70元/千千瓦·时,提高到76.18元/千千瓦·时。至1985年,该局有职工1405人,其中工人1131人,专业干部145人,内有工程师13人,会计师、经济师各1人。管辖35~110千伏输电线124公里;变电所79个,主变压器总容量39.62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0.55亿元。此外,地区境内由合肥供电局直接管理的110~220千伏线路总长392.50公里;220千伏变电所1个,主变压器总容量15.50万千伏安。1985年该局供电量6.83亿千瓦·时,售电量6.33亿千瓦·时;最高负荷11.26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87.36%。
六、滁州电业局
滁州电业局成立于1966年1月,由滁县地区发电厂和滁来全电力排灌工程指挥部合并组成,建局后划归省电业管理局领导。建局初期,主要管理从南京热电厂引入电源的35千伏输变电设备和滁县、来安、全椒3县的供用电业务。1973年开始管理110千伏供电系统。1974年5月,局属电厂0.15万千瓦机组停产。全地区仍分散供电,凤阳、定远2县就近由蚌埠、淮南供电局供电,天长县由江苏省供电,滁州、嘉山、全椒、来安1市3县由该局供电。1979年,开始管理220千伏输变电设备。至1985年,该局设有7个生产单位,职工553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有40人,中专、中技、高中246人。在140名干部中有专业人员59人,其中工程师、经济师、医师以上职称的11人。工人中五级以上高级工66人。管辖的输变电设备有35~220千伏线路13路,总长500.45公里;变电所9个,总容量25.70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0.47亿元。最高负荷5.54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89.60%,1985年供电量2.71亿千瓦·时,售电量2.63亿千瓦·时,平均电价71.79元/千千瓦·时,线损率由建局时的15%降至3.06%。
七、安庆供电局
安庆市区供用电业务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至1965年间,由电厂管理。1965年末成立安庆电业局,下辖安庆电厂、毛尖山水电站和供电所,直属省电业管理局领导,1976年3月撤销安庆电业局,成立安庆供电局,和安庆电厂、毛尖山水电站分开经营,均属省电力工业局管辖。1980年5月,池州供电局撤销后,改为安庆供电局池州分局,管理皖南贵池、东至、青阳、石台、太平5县(市)供用电业务。1981年,原属地方企业的安庆地区电业局,并入安庆供电局。1983年,安庆电厂又并入安庆供电局。1985年3月,恢复池州供电局建制后,皖南5县供电业务又划归池州供电局管理。至此,安庆供电局供电区域为安庆市(直供)和枞阳、桐城、潜山、岳西、太湖、怀宁、宿松、望江8县(均为趸售)。局机关设有7个生产单位,职工达1259人,其中工人941人;在318名干部中有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97人。由该局管理的35~110千伏输电线路23路,总长584.35公里;变电所10个,总容量27.40万千伏安;固定资产原值0.47亿元,1985年该局发电量0.93亿千瓦·时,供电量5.73亿千瓦·时,售电量5.49亿千瓦·时,最高负荷10.74万千瓦,平均日负荷率85.59%,线损率4.14%,平均电价为78.36元/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