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马钢公司集体企业
一、江东公司
马钢公司于1980年8月成立了“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开始发展集体企业,并完成了由单项劳务组合、简单加工、零星服务到定向专业生产,多种经营结合和管理体制较完善的全部转变过程,成为目前马鞍山市的骨干企业之一,为了加强对集体企业的管理,1984年3月马钢又成立了集体企业管理处和劳动服务公司。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主要担负安置马钢职工的家属、子女就业和发展马钢集体经济的双重任务。它借助马钢的支持取得生产条件,同时又为马钢生产建设和职工生活服务。
〔江东公司的成立与发展〕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主要是在马钢家属厂“知青”生产服务公司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马钢集体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安置就业、建立基地、整顿改革三个阶段。
马钢家属工厂:马钢从1970年至1979年,陆续兴办了25个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家属工厂。在隶属关系上实行厂办厂管;在经济上为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小集体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上,主要是从事劳务、修旧、加工;为马钢大生产和职工生活服务。共安置了4377名职工家属临时就业。发展定型产品48种,从事服务项目75项。累计经营总收入达3856万元,形成固定资产71万元,资金积累311.7万元,上交税金314万元。
1980年8月22日,根据市政府马发(80)73号文件,将马钢家属厂划归马钢江东企业公司统管。与所在厂矿的“知青”厂合并,但仍为小集体性质。马钢家属厂4000余名职工,艰苦创业十年,为马钢集体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马钢生产服务公司:1979年上半年,马钢下放在农村的4107名知青陆续回城,加上留城待业人员2815人,共计待业人员6922人。除因父母办理退休退职让子女顶职进厂600多人外,尚有6300多名知青待业。为解决马钢子女劳动就业问题,依据中央(78)74号和省委(79)30号文件关于“广开门路,妥善安排知识青年,大力发展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精神,于1979年6月1日经市革委会批准成立马钢生产服务综合厂,临时解决下放知青的就业问题。各厂矿先后成立临时安置性质的以劳务为主的27个小集体性质“知青厂(队)”。
随着“知青厂、队”的不断扩大,安置人数的增多,马钢公司迫切需要统管知青集体厂的管理机构,为此,马钢公司多次行文呈报,并经市革委会革秘字(1979)32号文批复同意,于1979年7月5日正式成立“马鞍山钢铁公司生产服务公司”(县级单位),定编65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马钢系统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1980年2月6日,经市计委计综字(80)18号文件批复,马钢生产服务公司下属集体企业均由小集体升格为大集体。至1980年8月,马钢生产服务公司下属的知青厂、队已发展到43个,共安置9563人就业。
1975年前,马钢职工子女上山下乡的组织、动员工作,由马鞍山市知青上山下乡办公室统一安排。1976年1月15日,马钢党委(76)6号文件决定,成立“马钢公司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并在马钢教育处下设“知青办公室”,具体办理知青下乡的调研、动员、报批、安置、输送、信访等工作。各厂、矿党委也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知青”下乡工作。
1978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了(1978)74号文件,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策作了适当调整。根据文件中关于“对有安置条件的城市,也可不动员上山下乡”的精神,马钢中止了“知青”的上山下乡。已下放的“知青”也陆续返城。据1978年底的调查,马钢当时在农村实有人数4107人,主要分布在安徽省一些农村。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随着马钢集体企业的发展,马钢党委于1980年7月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将“马钢生产服务公司”,改名为“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其理由是:马钢兴办的集体企业,故宜冠以“马钢”二字;马鞍山市历史上曾属江东地带,故取名“江东”;生产服务公司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的单位,属企业性质,故为“企业公司”。
1980年8月14日,市委、市政府以马发(80)73号文件批复:“马钢生产服务公司”改名为“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它既是马钢集体企业的管理部门,又是集体企业生产的组织机构,同时也是马钢集体企业对外经营的主管单位。
1984年3月,经市编委批准,马钢公司下发马编字(84)004号文,成立马钢公司集体企业管理处。为精简机构,方便工作,马钢集体企业管理处、马钢江东企业公司、马钢劳动服务公司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职责是:
马钢集体企业管理处:是马钢公司主管集体企业发展方向、方针、政策的经营决策的职能机构。统一管理马钢江东企业公司、马钢劳动服务公司、马钢利民公司(安置马钢征地农民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和企业。指导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责制定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集体经济的有关政策;协调集体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各厂矿的集体企业由所在厂矿和江东企业公司双重领导,以厂矿领导为主,集体企业干部由马钢集体管理处统一管理。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是马钢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集体企业的产、供、销、运和对外业务往来。
马钢劳动服务公司:是负责对马钢职工子女进行就业前的培训和安置的机构。
马钢利民公司:负责马钢征地农民所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该公司成立于1982年,安置“征地农民工”1177人,1985年,划规征迁办公室)。
各厂矿设集体企业管理科,“两级管理,以厂为主”,全面负责厂办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组织工作。
马钢的“全民办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安置就业阶段,自1970年兴办“五七”家属厂,到1979年7月成立马钢生产服务公司,陆续安置了4000余名职工家属、9000余名“知青”就业。当时是以从事劳务为主,经济效益很低。
第二阶段是办厂开店,建立就业基地阶段。1980年8月1日,马钢公司制定颁发了《关于发展集体经济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要从有利于马钢生产,满足生产需要出发,大力兴办各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在马钢公司的领导下,在各厂、矿的大力支持下,广大待业青年办厂办店,由单纯劳务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至1980年底已办起了49个工业企业和20个商业网点,拥有101万元的固定资产,自有流动资金102万元,当年经营总收入为1872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124万元,生产产品和经营项目达100多种(项)。实现利润405万元,至此,马钢集体企业初具规模。
第三阶段是整顿改革阶段。根据创办初期,集体企业组织机构不健全生产经营管理混乱,企业经济效益不高的情况。1981年开展了“三整顿一建立”的活动,即整顿组织机构,整顿财务管理,整顿经营项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982年根据中央2号文件精神,在马钢公司统一领导布置下又开展了企业全面整顿工作。1983年6月被马钢公司验收为“整顿合格单位”。为了巩固整顿效果,在集体企业中又开展了“创六好企业”活动,通过全面整顿,马钢集体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到1984年末,集体厂队已发展到124个,在册职工18653人,自有固定资产2266万元,经营总收入11872万元(其中工业产值8323万元),实现利润2218万元。
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公布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精神指引下,1984年6月14日,市委批复了《马钢公司关于进一步搞活集体经济若干规定》,对集体企业的改革开放提出了一整套方针、政策和具体规定,促进了马钢集体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马钢集体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好评。1980年10月2日,安徽省委在皖发(1980)121号文中指出:“马钢公司把九千多名待业青年和四千多名职工家属,新办的60多个大小集体联合起来,组织江东企业公司的做法和经验,各地可以参照”。1983年4月,江东企业公司作为先进集体出席了省集体企业“双先会”。同年8月,江东企业公司作为先进单位出席了全国城镇集体经济表彰大会,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劳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授予江东企业公司为全国“安置待业青年,发展集体经济”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江东公司的企业分布、职工队伍与生产经营状况〕
企业分布:马钢集体企业遍布马钢三个厂区和三个矿区,1985年末统计企业占地面积82367平方米,企业房屋建筑面积126605平方米。这种“大厂套小厂”的布局,是全民办集体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分布在马钢一厂区集体厂队店有12个,在二厂区的有37个,在三厂区的有25个,在南山矿区的有19个,在姑山、桃冲、花山矿的有10个,在雨山公司机关地区的有98个。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机关设在雨山区大冶村29栋。
职工队伍:1985年末有在册职工21242人(女职工占62.6%),其中全民职工1293人。职工平均年龄为21.5岁,其中30岁以下的占70%。工人文化结构:大中专文化程度占1%,高中文化程度占29%,初中文化程度占50%,小学文化程度占20%。工人平均技术等级为2.3级,其中一级工占18%,二级工占35%,三级工占44%,四级工占3%,五级至七级工占0.3%。
全民职工在集体工作人员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38人,一般干部220人,工人783人。
资产投资:马钢集体企业共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399.2万元、净值2847万元,自有流动资金901万元,设备总数2555台(套),总重5513.51吨。其中租借全民企业设备393台(套),计2621.96吨,各种设备综合完好率为95%,装机总容量14000千瓦,动力机械总能力27886千瓦。其中主要设备有小型轧钢机5套,焊接钢管机3套,冷拔钢管机4台,拉丝机22组、冷拔机组7台、制钉机9台、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204台(套)、运输设备170台、试验装置29台(套)、工业炉窑28台,木工机械41台,泵29台,风机36台。电动机械设备价值65.1万元,黑色金属专用设备310万元,有色金属专用设备108万元,环境保护专用设备14.8万元。
行业产品:现在马钢集体企业,基本形成以工业为主建筑安装、商业饮服为辅的行业框架。
马钢集体企业行业框架表

目前,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共六类82种。其中冶金工业产品14种(四号角钢、焊接管、无缝管,黑白铁丝纳入国家计划);机械工业产品23种;建材工业产品13种;化学工业产品13件;其他产品19种。产品中直接为马钢生产服务的占80%,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占5%,面向社会的15%。
经济效益:1980年至1985年,马钢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总收入累计达44322.7万元,实现利润累计达8024.4万元,上交给国家各种税金4930.3万元,职工的月平均收入由1980年的31.9元增加到1985年的72.29元。1985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357元/人·年,人均利润达1245元/人·年。与此同时1980年至1985年累计安置了24560人就业。较好地完成了安置待业青年,发展集体经济的双重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马钢集体企业历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马钢江东公司产业结构状况〕
由于“全民办集体”,它是为了组织职工待业子女就业而兴办的集体经济组织,这就要求它广开就业门路,从而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
工业生产:马钢集体企业对马钢有一定的依附性,它生产所需要的原料、燃料和动力,主要依靠主办单位有偿优先提供,它的产品和加工项目也主要的是为马钢生产建设、技术改革服务的。这就决定它的产业结构以工业生产为主。从事工业的总人数有11450人。
按全国《工业行业分类》标准划分重工业64个,其中加工工业28个;原料工业35个;采掘工业1个;轻工业3个,其中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2个,以农业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1个。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工业企业名录详见表3-8-3。
建筑安装:马钢江东企业公司有建筑安装队15个,其中乙级队2个,丙级队9个,无级别队4个。从业人员4199人,占集体职工总人数的19.3%,拥有吊装、搅拌等专用设备93台套(原值122万元)。这些建筑安装队,主要负责马钢系统工民建筑和厂区马路的维修。其中江东住宅装配公司于1982年开始装配膨珠壁板大楼。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张劲夫、冶金部长李东冶,都到这个厂视察指导过工作。1980年至1985年共完成建安工作量3778万元。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建安企业名录详见表3-8-4。
商业、饮食、服务业:至1985年底,江东企业公司下属商业饮服网点共74个;其中商店50个,饮食14个,照相4个,旅社3个,养鸡场2个,剧院1个。从业人员2000人。拥有固定资产65.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8.6万元。其中1984年5月开业的江东商场,营业面积达4000平方米,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达600多种,具有中型商场规模。这些商业饮服网点,大都分布在厂区、矿区,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生活。1985年营业总额达2500万元,占江东公司经营总收入的17.5%,实现利润84万,占江东公司利润总额的3.2%,虽是微利,但是安置了1500余名女青年就业。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商饮服务企业名录详见表3-8-5。
从事劳务:集体职工在全民企业岗位的顶岗人数,截至1985年12月份止共计4475人,其中经马钢公司批准并签订劳务合同的3661人,由主办厂自行安排顶岗(混岗)的有814人。签订劳务合同的三千余人,主要分布在全民20个主要生产厂矿,所顶的25个工种岗位,都在生产第一线。如南山矿288名选磷工,民建公司580名建筑工,三轧270名轧钢工,修建部943名筑炉、修建、维修工,运输部357名搬道工、118名车辆检修工。他们直接为马钢生产服务。剔除劳务费支出,为全民创利2050.16万元/年。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工业企业名录表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建安企业名录表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商业饮服企业名录表

二、利民公司
马钢公司为解决征用郊区农业用地征迁农民的安置问题,1984年2月还成立了马钢利民企业公司,职工1203人。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体制上隶属于马钢集体企业管理处。主要任务是利用马钢的“三废”作原料,加工成产品或加工成设备的零部件、并承担马钢和社会上的一些工程项目。
马钢公司于1980年8月成立了“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开始发展集体企业,并完成了由单项劳务组合、简单加工、零星服务到定向专业生产,多种经营结合和管理体制较完善的全部转变过程,成为目前马鞍山市的骨干企业之一,为了加强对集体企业的管理,1984年3月马钢又成立了集体企业管理处和劳动服务公司。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主要担负安置马钢职工的家属、子女就业和发展马钢集体经济的双重任务。它借助马钢的支持取得生产条件,同时又为马钢生产建设和职工生活服务。
〔江东公司的成立与发展〕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主要是在马钢家属厂“知青”生产服务公司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马钢集体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安置就业、建立基地、整顿改革三个阶段。
马钢家属工厂:马钢从1970年至1979年,陆续兴办了25个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家属工厂。在隶属关系上实行厂办厂管;在经济上为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小集体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上,主要是从事劳务、修旧、加工;为马钢大生产和职工生活服务。共安置了4377名职工家属临时就业。发展定型产品48种,从事服务项目75项。累计经营总收入达3856万元,形成固定资产71万元,资金积累311.7万元,上交税金314万元。
1980年8月22日,根据市政府马发(80)73号文件,将马钢家属厂划归马钢江东企业公司统管。与所在厂矿的“知青”厂合并,但仍为小集体性质。马钢家属厂4000余名职工,艰苦创业十年,为马钢集体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马钢生产服务公司:1979年上半年,马钢下放在农村的4107名知青陆续回城,加上留城待业人员2815人,共计待业人员6922人。除因父母办理退休退职让子女顶职进厂600多人外,尚有6300多名知青待业。为解决马钢子女劳动就业问题,依据中央(78)74号和省委(79)30号文件关于“广开门路,妥善安排知识青年,大力发展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精神,于1979年6月1日经市革委会批准成立马钢生产服务综合厂,临时解决下放知青的就业问题。各厂矿先后成立临时安置性质的以劳务为主的27个小集体性质“知青厂(队)”。
随着“知青厂、队”的不断扩大,安置人数的增多,马钢公司迫切需要统管知青集体厂的管理机构,为此,马钢公司多次行文呈报,并经市革委会革秘字(1979)32号文批复同意,于1979年7月5日正式成立“马鞍山钢铁公司生产服务公司”(县级单位),定编65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马钢系统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1980年2月6日,经市计委计综字(80)18号文件批复,马钢生产服务公司下属集体企业均由小集体升格为大集体。至1980年8月,马钢生产服务公司下属的知青厂、队已发展到43个,共安置9563人就业。
1975年前,马钢职工子女上山下乡的组织、动员工作,由马鞍山市知青上山下乡办公室统一安排。1976年1月15日,马钢党委(76)6号文件决定,成立“马钢公司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并在马钢教育处下设“知青办公室”,具体办理知青下乡的调研、动员、报批、安置、输送、信访等工作。各厂、矿党委也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知青”下乡工作。
1978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了(1978)74号文件,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策作了适当调整。根据文件中关于“对有安置条件的城市,也可不动员上山下乡”的精神,马钢中止了“知青”的上山下乡。已下放的“知青”也陆续返城。据1978年底的调查,马钢当时在农村实有人数4107人,主要分布在安徽省一些农村。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随着马钢集体企业的发展,马钢党委于1980年7月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将“马钢生产服务公司”,改名为“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其理由是:马钢兴办的集体企业,故宜冠以“马钢”二字;马鞍山市历史上曾属江东地带,故取名“江东”;生产服务公司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的单位,属企业性质,故为“企业公司”。
1980年8月14日,市委、市政府以马发(80)73号文件批复:“马钢生产服务公司”改名为“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它既是马钢集体企业的管理部门,又是集体企业生产的组织机构,同时也是马钢集体企业对外经营的主管单位。
1984年3月,经市编委批准,马钢公司下发马编字(84)004号文,成立马钢公司集体企业管理处。为精简机构,方便工作,马钢集体企业管理处、马钢江东企业公司、马钢劳动服务公司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职责是:
马钢集体企业管理处:是马钢公司主管集体企业发展方向、方针、政策的经营决策的职能机构。统一管理马钢江东企业公司、马钢劳动服务公司、马钢利民公司(安置马钢征地农民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和企业。指导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责制定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集体经济的有关政策;协调集体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各厂矿的集体企业由所在厂矿和江东企业公司双重领导,以厂矿领导为主,集体企业干部由马钢集体管理处统一管理。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是马钢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集体企业的产、供、销、运和对外业务往来。
马钢劳动服务公司:是负责对马钢职工子女进行就业前的培训和安置的机构。
马钢利民公司:负责马钢征地农民所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该公司成立于1982年,安置“征地农民工”1177人,1985年,划规征迁办公室)。
各厂矿设集体企业管理科,“两级管理,以厂为主”,全面负责厂办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组织工作。
马钢的“全民办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安置就业阶段,自1970年兴办“五七”家属厂,到1979年7月成立马钢生产服务公司,陆续安置了4000余名职工家属、9000余名“知青”就业。当时是以从事劳务为主,经济效益很低。
第二阶段是办厂开店,建立就业基地阶段。1980年8月1日,马钢公司制定颁发了《关于发展集体经济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要从有利于马钢生产,满足生产需要出发,大力兴办各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在马钢公司的领导下,在各厂、矿的大力支持下,广大待业青年办厂办店,由单纯劳务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至1980年底已办起了49个工业企业和20个商业网点,拥有101万元的固定资产,自有流动资金102万元,当年经营总收入为1872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124万元,生产产品和经营项目达100多种(项)。实现利润405万元,至此,马钢集体企业初具规模。
第三阶段是整顿改革阶段。根据创办初期,集体企业组织机构不健全生产经营管理混乱,企业经济效益不高的情况。1981年开展了“三整顿一建立”的活动,即整顿组织机构,整顿财务管理,整顿经营项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982年根据中央2号文件精神,在马钢公司统一领导布置下又开展了企业全面整顿工作。1983年6月被马钢公司验收为“整顿合格单位”。为了巩固整顿效果,在集体企业中又开展了“创六好企业”活动,通过全面整顿,马钢集体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到1984年末,集体厂队已发展到124个,在册职工18653人,自有固定资产2266万元,经营总收入11872万元(其中工业产值8323万元),实现利润2218万元。
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公布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精神指引下,1984年6月14日,市委批复了《马钢公司关于进一步搞活集体经济若干规定》,对集体企业的改革开放提出了一整套方针、政策和具体规定,促进了马钢集体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马钢集体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好评。1980年10月2日,安徽省委在皖发(1980)121号文中指出:“马钢公司把九千多名待业青年和四千多名职工家属,新办的60多个大小集体联合起来,组织江东企业公司的做法和经验,各地可以参照”。1983年4月,江东企业公司作为先进集体出席了省集体企业“双先会”。同年8月,江东企业公司作为先进单位出席了全国城镇集体经济表彰大会,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劳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授予江东企业公司为全国“安置待业青年,发展集体经济”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江东公司的企业分布、职工队伍与生产经营状况〕
企业分布:马钢集体企业遍布马钢三个厂区和三个矿区,1985年末统计企业占地面积82367平方米,企业房屋建筑面积126605平方米。这种“大厂套小厂”的布局,是全民办集体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分布在马钢一厂区集体厂队店有12个,在二厂区的有37个,在三厂区的有25个,在南山矿区的有19个,在姑山、桃冲、花山矿的有10个,在雨山公司机关地区的有98个。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机关设在雨山区大冶村29栋。
职工队伍:1985年末有在册职工21242人(女职工占62.6%),其中全民职工1293人。职工平均年龄为21.5岁,其中30岁以下的占70%。工人文化结构:大中专文化程度占1%,高中文化程度占29%,初中文化程度占50%,小学文化程度占20%。工人平均技术等级为2.3级,其中一级工占18%,二级工占35%,三级工占44%,四级工占3%,五级至七级工占0.3%。
全民职工在集体工作人员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38人,一般干部220人,工人783人。
资产投资:马钢集体企业共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399.2万元、净值2847万元,自有流动资金901万元,设备总数2555台(套),总重5513.51吨。其中租借全民企业设备393台(套),计2621.96吨,各种设备综合完好率为95%,装机总容量14000千瓦,动力机械总能力27886千瓦。其中主要设备有小型轧钢机5套,焊接钢管机3套,冷拔钢管机4台,拉丝机22组、冷拔机组7台、制钉机9台、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204台(套)、运输设备170台、试验装置29台(套)、工业炉窑28台,木工机械41台,泵29台,风机36台。电动机械设备价值65.1万元,黑色金属专用设备310万元,有色金属专用设备108万元,环境保护专用设备14.8万元。
行业产品:现在马钢集体企业,基本形成以工业为主建筑安装、商业饮服为辅的行业框架。
马钢集体企业行业框架表

目前,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共六类82种。其中冶金工业产品14种(四号角钢、焊接管、无缝管,黑白铁丝纳入国家计划);机械工业产品23种;建材工业产品13种;化学工业产品13件;其他产品19种。产品中直接为马钢生产服务的占80%,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占5%,面向社会的15%。
经济效益:1980年至1985年,马钢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总收入累计达44322.7万元,实现利润累计达8024.4万元,上交给国家各种税金4930.3万元,职工的月平均收入由1980年的31.9元增加到1985年的72.29元。1985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357元/人·年,人均利润达1245元/人·年。与此同时1980年至1985年累计安置了24560人就业。较好地完成了安置待业青年,发展集体经济的双重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马钢集体企业历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马钢江东公司产业结构状况〕
由于“全民办集体”,它是为了组织职工待业子女就业而兴办的集体经济组织,这就要求它广开就业门路,从而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
工业生产:马钢集体企业对马钢有一定的依附性,它生产所需要的原料、燃料和动力,主要依靠主办单位有偿优先提供,它的产品和加工项目也主要的是为马钢生产建设、技术改革服务的。这就决定它的产业结构以工业生产为主。从事工业的总人数有11450人。
按全国《工业行业分类》标准划分重工业64个,其中加工工业28个;原料工业35个;采掘工业1个;轻工业3个,其中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2个,以农业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1个。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工业企业名录详见表3-8-3。
建筑安装:马钢江东企业公司有建筑安装队15个,其中乙级队2个,丙级队9个,无级别队4个。从业人员4199人,占集体职工总人数的19.3%,拥有吊装、搅拌等专用设备93台套(原值122万元)。这些建筑安装队,主要负责马钢系统工民建筑和厂区马路的维修。其中江东住宅装配公司于1982年开始装配膨珠壁板大楼。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张劲夫、冶金部长李东冶,都到这个厂视察指导过工作。1980年至1985年共完成建安工作量3778万元。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建安企业名录详见表3-8-4。
商业、饮食、服务业:至1985年底,江东企业公司下属商业饮服网点共74个;其中商店50个,饮食14个,照相4个,旅社3个,养鸡场2个,剧院1个。从业人员2000人。拥有固定资产65.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8.6万元。其中1984年5月开业的江东商场,营业面积达4000平方米,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达600多种,具有中型商场规模。这些商业饮服网点,大都分布在厂区、矿区,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生活。1985年营业总额达2500万元,占江东公司经营总收入的17.5%,实现利润84万,占江东公司利润总额的3.2%,虽是微利,但是安置了1500余名女青年就业。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商饮服务企业名录详见表3-8-5。
从事劳务:集体职工在全民企业岗位的顶岗人数,截至1985年12月份止共计4475人,其中经马钢公司批准并签订劳务合同的3661人,由主办厂自行安排顶岗(混岗)的有814人。签订劳务合同的三千余人,主要分布在全民20个主要生产厂矿,所顶的25个工种岗位,都在生产第一线。如南山矿288名选磷工,民建公司580名建筑工,三轧270名轧钢工,修建部943名筑炉、修建、维修工,运输部357名搬道工、118名车辆检修工。他们直接为马钢生产服务。剔除劳务费支出,为全民创利2050.16万元/年。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工业企业名录表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建安企业名录表

马钢江东企业公司商业饮服企业名录表

二、利民公司
马钢公司为解决征用郊区农业用地征迁农民的安置问题,1984年2月还成立了马钢利民企业公司,职工1203人。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体制上隶属于马钢集体企业管理处。主要任务是利用马钢的“三废”作原料,加工成产品或加工成设备的零部件、并承担马钢和社会上的一些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