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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沿革
20世纪50年代初的经济恢复时期,马鞍山、铜陵两地的冶金工业安全生产提到议事日程。首先是建立了劳动保险制度,工人因工伤亡得到了生活上的保障。1956年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3大规程的基础上,相继建立了安全机构,逐步实施了安全生产管理,初步制定了一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省冶金厅成立后,即设立了安全处,从事全省冶金系统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
由于企业底子薄,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特别是在“大跃进”中建成的一大批地方冶金企业,更是“土法上马,因陋就简”,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不安全隐患严重存在。加上职工大部分是刚丢下锄头才拿起鎯头的农民,技术素质低,无防护能力,因此事故不断发生。井边铜矿建矿初期采用干式打眼,粉尘浓度很高,当时对粉尘危害性尚未认识,以致1958、1959两年进矿的174名工人就有109人患了矽肺病。此事一经认识后,立即进行整改,推行了防尘措施,因此很快就遏制了矽肺病大量发生的势头。
正当安全工作慢慢上路、安全管理还未全面展开时,“文化大革命”开始,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当成“管、卡、压”批判,安全生产秩序被完全破坏。在新建项目中不搞安全保护措施,在生产中提倡冒险蛮干。新建的焦炉,某些人以打破“旧框框”为由,不让烘炉,直接升温。以致焦炉投产后即七处冒火、八处冒烟。在铜陵竟然有人提出要“以血换铜”,搞不顾工人安危的夺铜大会战,从而伤亡事故急剧上升,据统计1971年因工死亡的正式职工就有49人,重伤282人。重大和恶性事故不断发生,1967年至1975年的9年间就发生重大和恶性事故达12起之多。
更为惊人的是,桃冲铁矿矽肺病再度发生。该矿原有防尘队伍32人,“文化大革命”中被基本撤光,防尘设备也大部分损坏停用,使粉尘合格率由过去80%,至1970年5月下降为4.8%。危险事故不断出现,曾一次发生多人炮烟中毒。由此工人不愿下井,使生产严重受挫。1970年采掘总量应为32万吨,结果到年终只完成了15万吨。至为惨痛的如:1974年铜陵松树山负55米中段人为火灾事故和马钢二铁厂二号高炉爆炸事故,1975年慈湖铁厂74立方米高炉炉缸烧穿引起连续爆炸事故等。
省冶金局于1974年恢复了对全省的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并相应地成立了安全机构。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省冶金企业逐步全面建立和健全了安全职能机构,开展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开展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防护技术培训。由此,安全工作日渐走向正轨,安全情况逐年转好,伤亡事故不断下降,1985年因工死亡和重伤人数与1971年相比,分别下降63.26%和80.9%。
安徽冶金系统安全管理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遵循传统的管理模式,安全工作人员形成了为职工“搞劳保”、“谋福利”的思维定式,只是凭直觉和经验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70年代后期,针对重大和恶性事故的发生情况,展开了整顿和治理,从此,安全工作才渐渐由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恢复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对事故“三不放过”(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处理要求。加强了安全和“两防”(防尘、防毒)的建设。对尘毒实行了“风、水、密、护”的综合防治措施。重点抓了合钢耐火厂的破碎楼改建和马钢焦化、烧结耐火厂的防尘、防毒的改造。对矿山全面推行湿式凿岩和进行“五无四化”井巷建设(即:无壁粉、无杂物、无积水、无粪便、无大石和天井采场支柱标准化、管道安装标准化、电器线路敷设标准化、通风系统化)等,基本上改变了井上和井下的脏、乱、差局面,马钢这朵“江南一枝花”又重放异彩。对矽肺病和其他职业病的防治下了很大功夫,在当时物质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省冶金厅安全部门通过多方联系,解决了接尘、接毒人员透视检查的X光胶片等物资供应问题,全面展开了对高温、有毒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1980年后,为了有效地实行安全管理,省冶金厅和企业把行政措施、科学技术、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密切结合起来,使设计、施工、生产等部门密切配合,为安全生产这个共同目标而努力。
首先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领导要抓安全生产,将安全工作做到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去,实行生产和安全的“五同时”(即:在安排生产计划,布置生产任务和在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将安全工作纳入其中同步进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强调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的“三同时”。大力改造和改善已有的安全生产条件,随着经济好转,增加了安全技措的投入,开展了科学研究,不少单位先后更新了生产设备,增加了安全设施。矿山大都采用了安全、有效的采矿方法和喷锚等新的支护技术及一次电点火爆破法。至此,本质化安全有了很大的飞跃,安全效果十分明显。值得一提的是,过去几家耐火材料厂的成型机轧手事件频繁发生,仅合钢耐火厂从投产到70年代末,有记录可查的,被轧断和断残手的就有40多人,自推行安全装置后,断手事件就完全杜绝了。在生产中,把工艺、设备、原材料和生产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控制起来,并规范人的行为,以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其次是实行群防群治,防治结合。全面推行TSC法(即全过程、全员、全部工作的全面安全管理)。企业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制,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形成了完整的安全防御体系。马钢公司率先在全国实行标准化作业方法。
再就是逐步引进科学管理方法。进入80年代,安全工作开始逐步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除了推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外,还推行了“安全系统分析统计”、“安全检查表”、“安全信息反馈卡”等现代管理手段。在大企业里还在局部试用了先进的控制技术、检测技术、安全系统工程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管理。更为普遍的是运用安全图表法,将一些问题、事故、数字绘测成图表,进行事故原因分析以及找出事故的基本组合,藉以进行事故预报和制定预防事故的对策。用现代化的检测手段代替了传统的安全检查;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预报事故,变事故后追查为安全预测,变事故分析为事件分析;用人机工程促进了本质化安全,这一切都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到80年代中期,安徽省冶金系统已基本控制了重大伤亡事故,同时也大大减少了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组织机构
1958年,安徽省冶金厅成立时,即设有安全处,1962年工业调整、机构紧缩时改为安全组,到与化工厅合并为重工业厅时,安全组即被撤销。至此,冶金企业除马钢公司、铜陵有色公司等少数单位留有专职的安全机构外,其余企业大都由劳资部门兼管安全,其工作主要是从事工伤事故处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及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工种的营养保健食品等。
由于“文化大革命”对安全工作的全面破坏,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生产,因此至1974年,省冶金局认为必须将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并于6月份决定将安全工作交由计划财务组劳资人员兼管。1975年春,召开了全省冶金系统第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同年冬又与省劳动局、煤炭局联合在淮北烈山召开了全省安全工作经验交流大会。至此,省冶金局恢复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975年12月省冶金局又正式成立了安全劳资处,陆续配备了专职安全工作人员4人,以后又充实到6人。
与此同时,冶金企业也先后全面地建立了安全工作机构,并纷纷成立了以行政第一把手负责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车间也大多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粉尘作业点多的单位,还专门在安全机构中配备了防尘队伍,矿山一般都按接尘人员总数的5~7%配备防尘人员。安全工作队伍素质逐年提高,至1985年止,安全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已达45%左右。安全管理也由事后处理而逐渐变为事前的预防。
三、规章制度
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安徽省冶金系统的安全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务院1956年颁发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三大规程和1963年的“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等5项规定。在此基础上,企业都认真地结合各单位实际制订和执行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这些规程的确立,加上企业领导与职工自觉地遵守执行,因而保证了在当时物质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
1974年后,省冶金局首先抓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恢复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对安全工作的指令和各项规定,发布了《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与《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建立了省局与企业之间的联系。
此后,陆续要求企业恢复和建立了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安全教育制、安全活动日制、事故登记分析和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发放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隐患整改制度等几十种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督促各级领导及企业的职能机构在管理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从1984年开始,根据省和冶金部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要求企业全面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上制度建立后,省冶金局重视通过多种形式督促其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渐步入有序的运行轨道。但“文化大革命”后,原局所属企业全部下放到地市,由于隶属关系的改变,不能再通过发布指令和实施奖惩的办法来制订和落实各项制度,因此就改变为通过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办法来加强管理。局还长期坚持根据企业安全形势,及时向企业发出安全情况通报,并不断地提出安全工作要求,以提示企业如何搞好安全工作。
四、重大伤亡事故
〔伤亡概况〕
据1970年至1985年统计,安徽冶金系统工伤事故多发企业主要是马钢和铜陵有色公司,因为两大企业规模大,职工人数多,因之因公死亡、身受重伤的人数相对较多。1970年至1985年,全省冶金系统共发生事故400多起,因公死亡543人,受重伤2911人,其中,马钢公司死亡144人,重伤595人,铜陵有色公司死亡230人,重伤953人。千人死亡率,马钢公司最高年份是1971年,为千分之0.476;铜陵有色公司最高年份也是1971年,为千分之1.01。千人重伤率,马钢公司是1972年,为千分之1.977;铜陵有色公司是1971年,为千分之5.41。两大公司事故伤亡众多的时间,主要在“文化大革命”中期,当时安全生产秩序被完全破坏,新建项目中冒险蛮干。1977年铜陵有色公司夺铜大会战,该年共因事故死亡职工23人,重伤123人。
另外,小型矿山和小型钢铁厂因安全设施简陋死亡、重伤率也不低。1977年广德莹石矿死亡1人,千人死亡率为千分之6.71。千人重伤率最高是蚌埠轧钢厂,1978年重伤7人,重伤率为千分之17.85。这两项相对值指标为安徽冶金系统1970年至1985年的最高值。
〔重大伤亡事故简况〕
十七冶承建的常州戚墅堰电厂烟囱坍塌事故:1979年,第十七冶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公司承建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电厂120米钢筋混凝土烟囱。10月17日该公司9月份新组成的滑模队用天井架滑模,并采用自动调平、自动收分、自动纠扭、激光找中等新技术施工,至事故发生前已滑至67.4米,自滑模开始在混凝土中加入减水剂,至11月15日加入水玻璃进行促凝。11月2日凌晨2点30分,在模板西下部62~64米处塌落一块高2米宽0.8米混凝土,其中直径约300毫米已内外相通,有关人员没引起注意就进行了修补。因混凝土早期强度低,筒壁薄,突受寒潮袭击,混凝土受冻,模板倾斜,操作平台失稳,23日10点55分,烟囱南面63.35米以上、北面58.77米以上的筒壁砼连同操作平台向北偏东方向坍落。4名操作人员随平台坠落,当场死亡。
铜陵有色公司凤凰山铜矿混合井坠井死亡事故:1983年4月22日2点40分左右,凤凰山铜矿混合井罐笼提升到负40米中段,因上罐人员遮住了打点工杨援朝的视线,杨只好将罐笼停在离井口高约1米的部位。杨走到井口,将争抢上罐的人员往后拉,因井口拥挤,大致看了下罐内情况,就认为“罐笼不挤,还可以上些人”,就发了对罐信号,罐笼底板低于平台30厘米处停住。罐笼停稳后,放下平台,刚打开左侧罐笼门,右侧还未打开,工人就向罐内拥挤,因罐内已有17人,3只水桶,5根钢钎,只上了6名工人就无法再上,工人还是继续拥挤。由于稳罐器失灵,又无其它稳罐措施,当罐左侧受力后,就偏离平台40厘米,放炮工、出矿工、打眼工3人相继坠井死亡。
铜陵有色公司铜官山铜矿宝山区平台坠塌事故:1983年4月29日上午,铜官山铜矿宝山区起重工王其苗、程安国、打眼工柏家发、姚金保、吴永明、钳工鲁海根6人在宝山区负170米9号天井、10号硐石平台准备吊装深孔钻机,9点40分,王、程、柏都将大绳放下,底下人将钻机栓好起吊,王、吴、姚、鲁4人拉着一根主绳,程、柏各拉一根辅绳,6人同时喊着“一、二、三”用力往上拉。约9点50分,钻机刚提升4至5米时,平台突然坠塌,平台主梁断为3节,第三节第五根辅梁断为2节。鲁海根被摔倒在板子上,后爬进硐室,其余5人随平台坠入天井内。王当场死亡,程、柏因伤势过重于4月30日、5月3日先后在医院死亡,吴、姚2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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