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环境保护
一、环保沿革
据测算,冶金工业从各种各样的原料到最终产品有三分之二的物料(以资源、能源为主)以“三废”的形式排放到外部环境。安徽省冶金工业企业由于缺乏认识,加上资金所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环境保护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大部分“三废”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的后果。尤其1958年大跃进大办钢铁运动之后,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安徽省有三大废气污染“黄龙”,冶金工业就占了两条,即马钢公司第一炼钢厂平炉炼钢的“黄龙”烟气,合钢公司第二炼钢厂8吨转炉炼钢的“黄龙”烟气。有色冶炼系统在生产中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和氰化物等有害气体。
在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之后,安徽省冶金工业企业逐渐重视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马钢公司1975年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1978年设立能源环保办公室。合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公司也相继建立环境保护机构。省冶金工业局于1978年在基建处配备了环境保护专职管理人员,分管全省钢铁、有色工业企业、事业的环境保护、“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利用并兼管绿化工作。
省冶金部门贯彻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环保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治理、以管促治、管治结合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过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教育等手段,进行计划、建设、技术、生产、设备、排污、事故、教育、环保基金等管理,逐步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管理轨道。
各企业把环境保护与企业经济责任制、承包责任制挂钩,与企业达标、升级相结合,推动了环保工作的进展。1980~1985年期间,省冶金厅组织进行全省冶金系统环境保护的检查评比工作,冶金部、省人民政府对省冶金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1981年、1983年、1985年,国家冶金部、省政府评出的环保先进集体有:马钢公司第一烧结厂、马钢公司第二烧结厂除尘车间、马钢公司第二烧结厂、马钢焦化厂回收车间、马钢公司机修厂、马钢耐火材料厂防尘组、铜陵有色公司金口岭铜矿、铜陵有色公司铜山铜矿、铜陵铜官山铜矿安全环保科、铜陵有色公司第二冶炼厂安全环保科、芜湖冶炼厂、琅琊山铜矿环保基建科、庐江县东顾山铅锌矿、淮南钢铁厂、泾县钢铁厂、芜湖冶炼厂环保科、琅琊山铜矿、淮南钢铁厂安全环保科、十七冶公司医院等近20个单位。被冶金部于1981年、1983年授予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的有马钢公司黄棣洪、陈绮蓉、金普球、张业齐、高宗林,铜陵有色公司丁其文、潘檀香,芜湖冶炼厂李国银,十七冶王箱、黄家全,冶金部马鞍山矿院程厉生等。被安徽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授予省环保先进个人的有合肥钢铁公司乔有民、铜陵有色公司狮子山铜矿潘檀香、芜湖冶炼厂杨盈琪、马钢公司机修厂汪桂荣、省冶金总公司基建处刘志玉。
随着环保工作的开展,安徽冶金企、事业从事环境保护的人员逐年增加,至1985年达到1279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201人,占15.72%。冶金环保人数占全省冶金系统职工总数的8.71%,超过冶金部、中国有色总公司要求达到的3~4%的规定比例。
根据国家关于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的政策及要求,全省冶金工矿企业逐步开展综合开采、综合回收,“一矿变多矿”“一厂变多厂”,尾矿生产水泥、预制砌块、预制板、筑路材料等综合利用工作。马钢公司1982年投资4000多万元对南山铁矿凹山尾矿重新浮选,回收磷精矿20万吨、硫精矿6万吨。钢铁企业对可燃气体、余热蒸气进行回收利用,使焦炉煤气转为民用。铜陵有色公司对一、二冶炼厂的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回收制硫酸,回收率达65%。
1980年,马钢公司、合钢公司和铜陵有色公司先后相继建立环境监测机构(站)。1985年经联合考核,达到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冶金环境监测人员逐年充实扩大,至1985年达到173人,占从事环保人员的13.53%。其中技术人员38人,占21.97%。全省冶金系统专业环境监测站共有8个,还有由化验站、中心化(检)验室(站)代管的6个监测组。
在加快治理老污染源的同时,严格堵绝新污染源产生。对于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据统计到1985年止,马钢公司在技改、扩建工程项目中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的11.20%,合肥钢铁公司达8.5%,铜陵有色公司近11%。
冶金企业在自筹资金、环保缴费返回资金中,有重点的分期分批安排对老污染源进行治理,取得了可喜成绩。1985年止共投入资金3644万元,治理污染项目239项,加上技改中环保投资共形成环保固定资产5738万元。全省冶金工业高炉煤气洗涤水、冲渣水、选矿废水、酸洗废酸、焦化废水等大部分得到了治理。
由于历史原因,安徽省冶金企业环境污染欠帐多,是全省污染大户之一。1985年全省冶金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省废水排放量的19.97%,冶金工业废气占全省工业废气的20.07%,废渣占40.53%,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4.92万吨,致使每年缴纳的排污费、污染罚款包括农业赔款等逐年递增。1985年全省冶金工业企业缴纳排污费为1043.5万元,赔罚款为85.1万元,分别占全省的排污费总额的40.01%和30.65%。
二、“三废”及噪声治理
〔废水综合治理〕
钢铁、有色冶金企业是耗水大户、排水大户,而且废水量大,种类多。由于安徽省冶金工业企业绝大部分地处长江、淮河、巢湖沿岸一带,取水排水方便,过去从不考虑生产用水循环利用。1980年以后才逐步有所认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逐步有所提高。1985年循环用水循环率达到46.59%,其中矿山循环用水率超过75%。另外高炉煤气洗涤水、冲渣水、轧钢废水经处理后已部分开始循环利用。
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量自1980年以来逐年有所提高。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害物质种类繁多,危害较大,范围较广,尤其重金属5种有毒物,仍然占有一定数量。这是有色金属矿山、有色冶炼、采选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尽管进行了处理、回用,仍然还有一定数量的外排。1985年止,已建成废水处理装置共有47台(套),总投资2118.3万元,实际处理能力每年达到13520万吨,处理率达到49.67%,废水外排达标率54.41%。在已建成的废水处理装置运行中,有害物质除去率达到60%以上,其中5种重金属有害物除去率超过85%。
〔废气综合治理〕
安徽省冶金工业废气污染相当严重,是安徽省污染大户,占全省的20%以上。1985年当年废气排放量达到420多亿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4.92多万吨,工业烟尘0.63万吨,工业粉尘6.74万吨。
自1978年以来,经过近10年的努力,已建成废气处理装置近28套(台),工业锅炉消烟除尘49套。回收可燃性气体,开展余热发电,有色冶炼烟气中回收二氧化硫制硫酸,铜陵有色公司每年可多回收11万多吨。回收烟尘、粉尘,1985年回收达到28.76万吨,钢铁工业烧结厂的烧结粉尘大部回收返回原料场,重新利用。
〔废渣综合治理〕
安徽省冶金工业废渣种类多,每年产生量逐年递增,1985年达到930.3万吨,其中冶炼渣200.2万吨,炉渣10.6万吨,化工废渣6.3万吨,另外大部分是尾矿,达到710.4万吨。
自1980年以来,冶金企业开始对工业废渣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每年逐渐增加,其中高炉水渣,包括钢渣等利用量达到211.7万吨。矿山也在对尾矿进行利用。马钢姑山铁矿利用跳汰尾矿用于建筑、筑路、预制砌块,年收入达到30多万元。黄梅山铁矿在同济大学协作下,利用尾矿生产墙地砖,已推广全国,经济效益也十分明显。
〔噪声综合治理〕
冶金工业企业的噪声广泛存在冶金工业生产过程中,如存在于炼铁、炼钢、轧钢、烧结、动力、焦化、耐火、矿石破碎、球磨、选矿等生产工序中,超过噪声标准的有破碎机、粉碎机、球磨机、鼓风机、空压机、冷剪机、制氧机、振动筛、钢材轧机等,这些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达100分贝以上,最高可达到129分贝,尤其是一些老、旧设备,由于制造时就没有考虑降低噪声,加上年久、维护不佳等原因,产生的噪声就更大,对周围环境和职工身体健康带来危害。通过不断治理,如建立隔声罩、隔声操作室、隔声控制间,安装消声装置,职工操作时配戴隔声耳罩等一系列措施,大中型冶金企业噪声治理已获得明显效果。一般动力设备达到或接近85分贝的水平,有些先进企业还低于80分贝。但仍有少数企业动力设备噪声高于110分贝,正计划逐步进行治理,包括更换设备。
安徽省冶金系统从事环境保护人员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环保产值、“三废”综合利用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环境监测站、组、人员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用于环境治理资金、项目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交纳排污、污染赔罚款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工业生产用水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废水排放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废水中有害物质排放量统计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废气排放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废渣排放情况统计表

据测算,冶金工业从各种各样的原料到最终产品有三分之二的物料(以资源、能源为主)以“三废”的形式排放到外部环境。安徽省冶金工业企业由于缺乏认识,加上资金所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环境保护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大部分“三废”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的后果。尤其1958年大跃进大办钢铁运动之后,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安徽省有三大废气污染“黄龙”,冶金工业就占了两条,即马钢公司第一炼钢厂平炉炼钢的“黄龙”烟气,合钢公司第二炼钢厂8吨转炉炼钢的“黄龙”烟气。有色冶炼系统在生产中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和氰化物等有害气体。
在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之后,安徽省冶金工业企业逐渐重视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马钢公司1975年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1978年设立能源环保办公室。合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公司也相继建立环境保护机构。省冶金工业局于1978年在基建处配备了环境保护专职管理人员,分管全省钢铁、有色工业企业、事业的环境保护、“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利用并兼管绿化工作。
省冶金部门贯彻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环保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治理、以管促治、管治结合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过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教育等手段,进行计划、建设、技术、生产、设备、排污、事故、教育、环保基金等管理,逐步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管理轨道。
各企业把环境保护与企业经济责任制、承包责任制挂钩,与企业达标、升级相结合,推动了环保工作的进展。1980~1985年期间,省冶金厅组织进行全省冶金系统环境保护的检查评比工作,冶金部、省人民政府对省冶金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1981年、1983年、1985年,国家冶金部、省政府评出的环保先进集体有:马钢公司第一烧结厂、马钢公司第二烧结厂除尘车间、马钢公司第二烧结厂、马钢焦化厂回收车间、马钢公司机修厂、马钢耐火材料厂防尘组、铜陵有色公司金口岭铜矿、铜陵有色公司铜山铜矿、铜陵铜官山铜矿安全环保科、铜陵有色公司第二冶炼厂安全环保科、芜湖冶炼厂、琅琊山铜矿环保基建科、庐江县东顾山铅锌矿、淮南钢铁厂、泾县钢铁厂、芜湖冶炼厂环保科、琅琊山铜矿、淮南钢铁厂安全环保科、十七冶公司医院等近20个单位。被冶金部于1981年、1983年授予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的有马钢公司黄棣洪、陈绮蓉、金普球、张业齐、高宗林,铜陵有色公司丁其文、潘檀香,芜湖冶炼厂李国银,十七冶王箱、黄家全,冶金部马鞍山矿院程厉生等。被安徽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授予省环保先进个人的有合肥钢铁公司乔有民、铜陵有色公司狮子山铜矿潘檀香、芜湖冶炼厂杨盈琪、马钢公司机修厂汪桂荣、省冶金总公司基建处刘志玉。
随着环保工作的开展,安徽冶金企、事业从事环境保护的人员逐年增加,至1985年达到1279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201人,占15.72%。冶金环保人数占全省冶金系统职工总数的8.71%,超过冶金部、中国有色总公司要求达到的3~4%的规定比例。
根据国家关于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的政策及要求,全省冶金工矿企业逐步开展综合开采、综合回收,“一矿变多矿”“一厂变多厂”,尾矿生产水泥、预制砌块、预制板、筑路材料等综合利用工作。马钢公司1982年投资4000多万元对南山铁矿凹山尾矿重新浮选,回收磷精矿20万吨、硫精矿6万吨。钢铁企业对可燃气体、余热蒸气进行回收利用,使焦炉煤气转为民用。铜陵有色公司对一、二冶炼厂的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回收制硫酸,回收率达65%。
1980年,马钢公司、合钢公司和铜陵有色公司先后相继建立环境监测机构(站)。1985年经联合考核,达到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冶金环境监测人员逐年充实扩大,至1985年达到173人,占从事环保人员的13.53%。其中技术人员38人,占21.97%。全省冶金系统专业环境监测站共有8个,还有由化验站、中心化(检)验室(站)代管的6个监测组。
在加快治理老污染源的同时,严格堵绝新污染源产生。对于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据统计到1985年止,马钢公司在技改、扩建工程项目中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的11.20%,合肥钢铁公司达8.5%,铜陵有色公司近11%。
冶金企业在自筹资金、环保缴费返回资金中,有重点的分期分批安排对老污染源进行治理,取得了可喜成绩。1985年止共投入资金3644万元,治理污染项目239项,加上技改中环保投资共形成环保固定资产5738万元。全省冶金工业高炉煤气洗涤水、冲渣水、选矿废水、酸洗废酸、焦化废水等大部分得到了治理。
由于历史原因,安徽省冶金企业环境污染欠帐多,是全省污染大户之一。1985年全省冶金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省废水排放量的19.97%,冶金工业废气占全省工业废气的20.07%,废渣占40.53%,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4.92万吨,致使每年缴纳的排污费、污染罚款包括农业赔款等逐年递增。1985年全省冶金工业企业缴纳排污费为1043.5万元,赔罚款为85.1万元,分别占全省的排污费总额的40.01%和30.65%。
二、“三废”及噪声治理
〔废水综合治理〕
钢铁、有色冶金企业是耗水大户、排水大户,而且废水量大,种类多。由于安徽省冶金工业企业绝大部分地处长江、淮河、巢湖沿岸一带,取水排水方便,过去从不考虑生产用水循环利用。1980年以后才逐步有所认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逐步有所提高。1985年循环用水循环率达到46.59%,其中矿山循环用水率超过75%。另外高炉煤气洗涤水、冲渣水、轧钢废水经处理后已部分开始循环利用。
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量自1980年以来逐年有所提高。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害物质种类繁多,危害较大,范围较广,尤其重金属5种有毒物,仍然占有一定数量。这是有色金属矿山、有色冶炼、采选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尽管进行了处理、回用,仍然还有一定数量的外排。1985年止,已建成废水处理装置共有47台(套),总投资2118.3万元,实际处理能力每年达到13520万吨,处理率达到49.67%,废水外排达标率54.41%。在已建成的废水处理装置运行中,有害物质除去率达到60%以上,其中5种重金属有害物除去率超过85%。
〔废气综合治理〕
安徽省冶金工业废气污染相当严重,是安徽省污染大户,占全省的20%以上。1985年当年废气排放量达到420多亿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4.92多万吨,工业烟尘0.63万吨,工业粉尘6.74万吨。
自1978年以来,经过近10年的努力,已建成废气处理装置近28套(台),工业锅炉消烟除尘49套。回收可燃性气体,开展余热发电,有色冶炼烟气中回收二氧化硫制硫酸,铜陵有色公司每年可多回收11万多吨。回收烟尘、粉尘,1985年回收达到28.76万吨,钢铁工业烧结厂的烧结粉尘大部回收返回原料场,重新利用。
〔废渣综合治理〕
安徽省冶金工业废渣种类多,每年产生量逐年递增,1985年达到930.3万吨,其中冶炼渣200.2万吨,炉渣10.6万吨,化工废渣6.3万吨,另外大部分是尾矿,达到710.4万吨。
自1980年以来,冶金企业开始对工业废渣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每年逐渐增加,其中高炉水渣,包括钢渣等利用量达到211.7万吨。矿山也在对尾矿进行利用。马钢姑山铁矿利用跳汰尾矿用于建筑、筑路、预制砌块,年收入达到30多万元。黄梅山铁矿在同济大学协作下,利用尾矿生产墙地砖,已推广全国,经济效益也十分明显。
〔噪声综合治理〕
冶金工业企业的噪声广泛存在冶金工业生产过程中,如存在于炼铁、炼钢、轧钢、烧结、动力、焦化、耐火、矿石破碎、球磨、选矿等生产工序中,超过噪声标准的有破碎机、粉碎机、球磨机、鼓风机、空压机、冷剪机、制氧机、振动筛、钢材轧机等,这些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达100分贝以上,最高可达到129分贝,尤其是一些老、旧设备,由于制造时就没有考虑降低噪声,加上年久、维护不佳等原因,产生的噪声就更大,对周围环境和职工身体健康带来危害。通过不断治理,如建立隔声罩、隔声操作室、隔声控制间,安装消声装置,职工操作时配戴隔声耳罩等一系列措施,大中型冶金企业噪声治理已获得明显效果。一般动力设备达到或接近85分贝的水平,有些先进企业还低于80分贝。但仍有少数企业动力设备噪声高于110分贝,正计划逐步进行治理,包括更换设备。
安徽省冶金系统从事环境保护人员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环保产值、“三废”综合利用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环境监测站、组、人员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用于环境治理资金、项目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交纳排污、污染赔罚款情况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工业生产用水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废水排放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废水中有害物质排放量统计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废气排放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废渣排放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