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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质量管理
建国前,安徽各地卷烟生产多系家庭作坊,以手工卷烟为主,一般质量不高。民国32年(1943年)开办的蚌埠兄弟烟厂,购一台大型卷烟机,聘请上海卷烟技工,改进配方、添加香料,制作的卷烟烟支粗细松紧较为均匀,色香味皆佳,尤其是“宝钱”牌卷烟烟支饱满,香浓味醇,不仅在蚌埠地区畅销,而且还远销徐州、开封、扬州等地,获利甚丰。民国36年下半年,上海产卷烟涌进安徽市场,蚌埠、芜湖、合肥等地卷烟厂生产的卷烟,因质量差,销售不畅,导致亏本而倒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烟草主管部门和各卷烟厂都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添置先进质量检测仪器,改进质量检测方法,卷烟质量明显提高。 一、质量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卷烟厂生产卷烟质量由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职工评定,并听取消费者意见,改进生产工艺、配方,提高卷烟质量。1956年,安徽各地在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中成立的公私合营烟厂和国营烟厂,发扬社会主义协作精神,相互交流卷烟生产技术经验,共同提高卷烟质量。各卷烟厂人员,文化和技术水平悬殊,保证卷烟质量乃是厂家首要任务。蚌埠卷烟厂内设质量检验科,车间配备专职检验员。有的厂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卷烟质量管理工作。1964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蚌埠分公司成立后,各卷烟厂都建立健全卷烟质量检验机构,按照统一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加强。1979年,各卷烟厂贯彻全国卷烟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经贸委关于提高卷烟产品质量的指示,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1980年,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内设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省烟草及其制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各卷烟厂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布的《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车间全面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至1995年,各卷烟厂都建立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全面质量管理小组。之后,卷烟厂厂部改设质量检验科。 1985年10月,安徽省烟草公司内设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二级站),各卷烟厂也先后成立质量检测站(三级站)。1995年,全省注册登记的QC小组711个。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QC小组在质量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提高安徽卷烟质量作出积极贡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嘉奖。1995年统计,全省共有87项QC成果荣获省烟草专卖局优秀QC成果奖,其中5项QC成果荣获国家烟草专卖局优秀QC成果奖;15个QC小组被评为安徽省优秀QC小组,其中蚌埠卷烟厂三车间70—3QC小组荣获1988年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详见表5-4-7。 安徽省卷烟企业QC小组(成果)获奖情况表 ![]() 二、质量管理办法 50年代初期,各卷烟厂委派有经验职工采用感官评吸辨别卷烟色香味差异,评定卷烟质量优劣,确定卷烟等级。1956年,各卷烟厂贯彻执行轻工业部颁布《卷烟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暂行办法》,修改原订质量标准,建立岗位工人自检(质量检验)、上下工序间互检和质量检验专检三结合的质量检验制度,检验结果张榜公布。1961年,各卷烟厂执行轻工业部颁布的《卷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修改补充原质量检验制度,建立了从生产准备、投料到成品包装一整套质量检验制度。1964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蚌埠分公司执行统一卷烟牌号、统一配方、统一质量要求,推动了卷烟生产技术进步,提高了全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1964~1965年,蚌埠卷烟厂卷烟合格率达99%。 “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各卷烟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质量管理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受到批判废除,质量管理机构撤销,质检人员下放车间劳动,职工质量意识淡薄,原辅材料浪费严重,卷烟质量下降。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各卷烟厂在拨乱反正、整顿恢复生产秩序过程中恢复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制度。1978年,省轻工业局组织各卷烟厂开展“质量月”活动。卷烟企业职工通过“质量月”活动,普遍增强质量意识,提出很多改进工艺技术、提高质量措施和质量检验技术水平的建议。1979年,各卷烟厂贯彻国家经贸委关于提高卷烟产品质量的指示精神,开始对卷烟产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1980年,安徽省卷烟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布的《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合肥、蚌埠、芜湖、阜阳、滁县等卷烟厂干部工人学习《暂行办法》,对照《暂行办法》,修改原有质量管理办法,制定出有烟草行业特点的卷烟产品全面质量管理制度。这个制度的特点是:从卷烟产品设计、试制到主辅材料投料(包括烟叶、盘纸采购、进货、包装纸箱等)、去梗打叶、润叶、切丝、配方、卷制、包装等生产全过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产前质量控制与产后成品质量检验结合起来,改变过去单项检验质量,不能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缺陷;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把专职质量检验与生产工人质量责任制结合起来,形成卷烟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体现既管产品质量,又管产品质量赖以形成的工作质量。1982年,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部署各卷烟企业切实搞好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发挥QC小组作用,把“质量月”活动和常年质量检验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卷烟质量。1983年,省烟草公司制定颁布《烟叶发酵管理办法》、《配方管理办法》、《卷烟工艺管理办法》,对卷烟生产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提出了具体标准。在印发上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通报了亳县、砀山、蒙城等卷烟厂存在质量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仪器缺乏、质量管理较差的问题,限期予以改正。1984年,省烟草公司印发全省卷烟企业“质量月”活动巡回检查通报,再次要求各企业在加强标准、计量、质量监督等技术基础工作的同时,尽快建立烟草理化中心,用科学仪器和科学数据指导生产。通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了卷烟企业素质和卷烟产品质量。“百寿”、“团结”、“大江”、“佛子岭”牌卷烟荣获轻工部优质产品称号。中国烟草总公司于1985年抽查安徽25个卷烟牌号,检测结果是一类品22个。占88%;二类品3个,占12%,完成了中国烟草总公司下达的一类品占80%的指标,并且保持连续5年消灭三类品的优异成绩。 1986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全省卷烟企业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国家标准局批准于1985年8月31日发布的《卷烟标准》,要求生产技术干部、工人熟练地掌握卷烟技术标准,要求各级质量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卷烟标准规定的质量检测规则、方法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测评定。自此之后,安徽各级质量检测机构均以《卷烟标准》为依据进行卷烟质量检测。检测卷烟内在质量采用百分制,即应用感官感觉对能够反映卷烟内在质量的色泽、香味、杂气、刺激、余味等5项因子进行考核评分(烤烟型、混合型、外香型、雪茄型等不同类型卷烟5项因子分数比重及评定标准,卷烟标准均明确规定)。根据各单项得分的合计总分确定该产品内在质量。烤烟型卷烟5个单项所占总分达75分以上者为甲级烟,50~75分者为乙级烟,30~50分者为丙级烟,30分以下者为丁级烟。混合型、外香型和雪茄型烟只分甲、乙、丙三级,其甲、乙级卷烟划分标准与烤烟卷烟相同,唯丙级烟各单项因子总分在50分以下。经过评吸判别卷烟质量符合或高于该产品设计级别标准,则该批卷烟为合格品,低于设计标准,即要降低级别,则该批卷烟为不合格品。考核卷烟外在质量主要是检验包装(箱装、条装、小盒包装)、空头、长度、外观、水份、圆周、重量、吸阻、硬度、含末量、燃烧性等项因子是否符合卷烟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以上某一项因子达到卷烟标准技术要求的则记该项为满分(各单项具体分数卷烟标准均有规定),某项因子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则记该项为零分,各单项分数累计达75分为合格产品,低于75分的则该批卷烟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出现严重空松、爆口、水分过大或霉变、燃烧熄火等四种情况之一者,则视该批卷烟为不合格产品。此外还要测析卷烟焦油含量是否符合小盒标明的焦油档次,测析各种类型卷烟糖碱比是否符合卷烟标准规定的指标。最后进行综合判定,即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的上述检测得分乘以检验系数,求出卷烟质量总分,卷烟质量总分高于75分为合格产品,低于75分,为不合格产品。 1986年,安徽省烟草公司在蚌埠卷烟厂召开各卷烟厂分管质量管理的厂长和质检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蚌埠卷烟厂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经验。会后,各卷烟厂都建立了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全面质量管理网络体系,修订了《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检验制度》、《质量奖惩条例》,形成了从投入到产出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当烟叶到厂时,质检人员必须及时检验烟叶品种、等级、核实重量、验证送货单无差错后入库贮存;卷制前,车间质检人员按生产何种类型、等级、牌号卷烟的技术标准,检验烟叶、盘纸、滤嘴棒、包装纸箱等主辅材料的质量;卷制过程中,各班组QC小组和技术工人把好润叶、打梗、切丝、配方、卷接等环节的质量关;进入包装环节,配置专人负责检查烟支和包装质量,发现有严重空头、爆口的烟支和小盒包装破损等不合格产品及时拣出处理。车间质量小组要抽样检验卷烟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 1991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经贸委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部署,成立了省烟草专卖局“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全省烟草工业企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并派出工作组进驻芜湖卷烟厂。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卷烟质量和经济效益,使该厂摆脱了效益滑坡的困境。1993年,省烟草专卖局组织全省烟草行业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增强质量管理法制观念。1994年,省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推行GB/T 19000-IS 09000系列标准的意见》,各企业组织职工在学习贯彻GB/T 19000-IS09000系列标准的过程中,发动群众总结全面质量管理标准,依据GB/T 19000-IS09000系列标准要求,修订内检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芜湖卷烟厂根据企业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基本稳定的状况,取消车间一级质量检验员,推行“三自一控”质量管理方式,建立了以自检为基础、专检为骨干,自检、专检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合肥卷烟厂针对车间机型多、操作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检测难度较大的现状,将厂部质量检验人员划归车间直接管理,加大对机台的质量检验力度,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行GB/T 19000-IS 09000系列标准,省烟草专卖局于1995年举办首次GB/T 19000-IS 09000系列标准培训班,为各卷烟企业培训了一批贯彻执行GB/T 19000-IS 09000系列标准的骨干力量和质量审核员。1995年,省烟草专卖局制定贯彻GB/T 19000-IS09000系列标准工作的总体目标: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的重点技术改造企业,要在1998年以前达到系列标准要求,争取认证;大中型企业(蚌埠、芜湖、合肥、阜阳、滁州卷烟厂)要在2000年前达到系列标准要求。 1995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部署各卷烟企业开展“质量受控优秀机组”活动,省烟草专卖局成立了有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的“质量受控优秀机组”评审小组,制定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各企业也相应地制定“质量受控优秀机组”活动计划、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年底,省“质量受控优秀机组”评审小组深入企业检测、核实上报材料,召开评审会议,共评出10个省级“质量受控优秀机组”,其中芜湖卷烟厂GDX包装机组被评为1995年全国卷烟企业十佳“质量受控优秀机组”。 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引进国外先进卷烟设备,卷烟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1988年,芜湖卷烟厂生产的“芜湖”牌卷烟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评为“全国名牌产品”;1989年,芜湖卷烟厂生产的“迎客松”、“大江”牌卷烟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评为“全国烟草行业优质产品”;1990年,滁州卷烟厂生产的“红三环”牌卷烟,1995年,蚌埠卷烟厂生产的“黄山”牌卷烟被评为安徽省优等品牌号,省烟草公司授予“都宝”、“红钟鼎”、等17个牌号卷烟为一等品。精制“迎客松”牌卷烟被国家烟草专卖局评为优等产品。 1988年以来,安徽省烟草专卖局质量监测中心站每年都对全省卷烟进行一次统检,卷烟样品合格率由1988年的88.17%上升到1995年的99.07%,合格率提高了10.9个百分点,详见表5-4-8。 安徽省卷烟合格率一览表 ![]() 随着卷烟质量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甲乙级卷烟产量比重由1981年的43.2%增加到1994年的88.14%;丁级卷烟产量由1981年的29.9万箱减到1994年的13.4万箱;戊级卷烟产量由1981年的5.8万箱减少到1992年的1.2万箱;从1993年起不再生产戊级卷烟。滤嘴烟产量比重由1981年的2.2%,增加到1995年的80.5%。 三、质量监测队伍、仪器 〔质量监测队伍〕 1956年以前,安徽各卷烟厂质量检验人员都是由具有经验的职工组成。多数人文化水平不高,大都是凭目测、口吸经验评定卷烟质量。随着卷烟工业迅速发展和卷烟质量标准化、科学化,原有质量检验队伍及其素质均不适应卷烟生产发展要求。卷烟厂为改变这种状况,组织质检人员学文化、学科学、学习卷烟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新方法,提高质量检验水平。采取拜师学艺、以师带徒的方式,培养一批年轻质量检验人员,扩大质量检验队伍。1956~1980年间,各卷烟企业组织质量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工人学习国家颁布的卷烟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学习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蚌埠分公司推行统一卷烟牌号、统一配方的技术要求。1980年,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成立后,十分重视卷烟质量监测队伍建设工作,采取学习、培训、质量检验会等措施,提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水平。1986年,组织全省质量检验人员和企业职工学习国标《卷烟标准》规定的卷烟质量各项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规则、方法,学习先进检测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1993年,组织卷烟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技术监督局举办的标准化培训班,学习GB/T 19000-9000系列标准知识和质量检验新方法。 〔质量检测仪器〕 1951年,蚌埠东海烟厂(今蚌埠卷烟厂)购置天平、烘箱各一台,用于测定卷烟水份含量。其余各卷烟厂都没有检测仪器设备。1980年以前,各卷烟厂陆续添置一批物理、化学仪器。1980年后,安徽烟草行业各级质量检测机构不断更新质量检测仪器。省烟草公司质量监测中心站设立理化检验室,购置物理检测、化学常规分析、烟气分析等先进检测仪器。蚌埠、芜湖、合肥、阜阳、滁州等卷烟厂先后添置了电子天平、5.6~6.2千瓦烘箱、烟草投影仪、含末量测定仪、烟支圆周仪、烟支硬度仪、烟支压降仪、叶片振动筛、烟丝结构振动筛、烟丝填充仪、盘纸透气度测定仪、厚度仪、醋酸丝束检测等仪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