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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安全组织
1980年以前,安徽烟草系统卷烟企业、商业企业、烟叶复烤厂、烟叶仓库等单位在其主管部门领导下,建立安全保卫组织,负责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1980年10月起,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在搞好组建、接收上划单位和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把全省烟草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确定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防火以及烟草系统劳动保护工作由劳资处负责;生产设备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烟叶收购部门、销区仓库的防火工作由物资公司、烟叶经理部、销售经理部负责。1987年4月22日,省烟草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1991年7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为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增设安全保卫处,统一管理全省烟草系统安全生产经营、消防安全、劳动保护、劳动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卫、防灾救灾、环境保护等工作。各行署、市、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和企业相继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与安全科、保卫科(或劳资安全科、安保科、安保股)。1995年统计,省局(公司)直接管理的企业共有28个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36个安全保卫职能机构,各厂车间、仓库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群防群治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