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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管理
〔安全组织〕
1951年,皖北、皖南两行政区成立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淮南(在合肥)分会、屯溪分会。主要工作是加强本地区安全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提出工作任务。两行政区合并后,成立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省长或省经委主任担任。1954年,淮南汽车运输分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有8人组成,下设安全办公室,为常设机构。1956年,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和淮北、淮南、江南三个分局设立安全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3~5人,在分管领导直接领导下专司安全日常工作,包括安全检查、了解情况、组织汇报、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车队、县级站、厂亦配专职安全干事1~3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苗子”登记、开展安全宣传、主持“周五”安全活动会议等。50~60年代,各地在主要公路干线和公路沿线重点村镇,组织建立“群众安全宣传小组”,向群众宣传交通常识。1957年,淮南汽车运输分局在六安东门外、怀宁黄泥墩、寿县保义镇、舒城官亭等地,共组建群众安全宣传小组305个。1959年,在中共炳辉(今天长)县委、肥东县委直接领导下,于重点城镇试行“义务交通民警”制,发展义务民警35人。1981年,省汽车运输公司在全省公路运输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了安全委员会组织。
〔管理措施与成效〕
安徽解放后,各级公路运输部门对安全生产极为重视,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开展一系列安全活动。1953年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交通安全宣传,省汽车运输公司在全省各汽车站建立“分段包干”制度,在公路沿线组织群众安全小组,向农民群众、学生进行安全宣传,其中以舒城、宣城、六安、合肥等汽车站做得较好。到1957年底,仅淮南公路运输管理分局即组织群众安全小组252个,沿途书写安全标语474公里。已有99人安全行驶3万公里以上,101人安全行驶5万公里以上,98人安全行驶10万公里以上,50人安全行驶15万公里以上,39人安全行驶20万公里以上,7人安全行驶25万公里以上。
1955年初,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两个多月的安全大检查,从查事故、查制度、查劳动纪律、查安全设备入手,对全体职工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安全教育。各行车小队、车间普遍制订了《安全公约》,车站建立了安全值日制度,并配合大检查举办安全事迹及事故展览,巡展皖南、皖北12个地区。通过第一季度的安全宣传,第二季度全省行车事故较第一季度下降55%。1956年制定了《汽车运输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全省推行挖掘事故苗子的经验。1957年结合春节运输开展了“安全运输服务良好运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大跃进”时期,由于放松管理,安全生产问题增多。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各地贯彻“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恢复和制定了安全生产条例、制度。1961年5月,省交通厅制发了《确保汽车安全生产和驾驶工作须知》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同年7月,又制发了《公路汽车运输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情况明显好转。淮南汽车运输管理局死亡事故1962年比1961年下降41.2%,翻撞车事故下降39.12%,责任事故下降了20%,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下降了35.77%。商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33036元,减少到6016.2元,下降81.8%。安全间隔里程由63919公里增加到87789公里,延长37.34%,全局出现11个安全无事故小队,499个安全个人。全局安全行驶10万公里的司机达210人,安全行驶20万公里的司机98人,安全行驶30万公里的司机61人,安全行驶40万公里的司机15人,安全行驶50万公里的司机9人。
1963年6月,行车事故又趋回升,影响较大的有江南一队1辆客车,途经湾毛公桥时遇有行人,因避让不当,致使37名旅客受伤,重伤者达17人。1964年元月8日,由于凤台汽车站疏于检查,2名商贩将1989张火炮纸混入车内,客车西行至阚滩集以西8公里处,因颠动磨擦,自燃起火,车上旅客42人,当场烧死7人、重伤30人,只有5人幸免。为此,省交通厅于元月14日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话会议,总结了造成事故的8条原因,提出搞好安全生产10项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评比以及百日无事故运动,发动群众找隐患,挖事故苗子,加强安全监督,到1965年事故次数明显减少,安全间隔里程全省平均已达22.84万公里,受伤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0%和16%。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恶化。
1980年5月,省交通厅决定在全省公路运输系统开展“安全月”活动,由各单位领导亲自抓安全,大力宣传安全,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月”活动,安全行车先进人物不断涌现,六安地区驾驶员陈友志,开车30年,年年完成生产任务,安全行车125万公里。1987年5月,省交通厅受交通部委托,对全省1984年年底前,安全行车百万公里以上的104名驾驶员,分别授予部颁一、二、三级交通安全奖章和证书。其中,安全行车151~180万公里的1名:任安寿;安全行车131~150万公里的14名;安全行车100~130万公里的89名。
〔重大交通事故〕
1961年3月14日,由芜湖市汽车站开往歙县的409次班车,因轮胎破旧不合规格。又严重超载,车驶至芜湖县易太公社万秋大队李家桥生产队时,轮胎爆破,车身失去平衡,翻到路旁水深1公尺多的水塘里,当场压死、淹死9人,受伤6人,其中重伤2人。
1963年7月,由阜阳开往合肥的一辆客车,途经凤台轮渡,旅客未下车即开上趸船,因刹车失灵驶入河中,造成淹死9人的重大恶性事故。
1972年5月14日,安徽省电信局所属工程队两名驾驶员酗酒后开车,运送工人和器材到舒城县晓天,汽车坠入59米深的山沟,车上14人全部死亡,汽车报废。
1974年3月1日,滁县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司机俞跃年驾驶“71型”客车,行驶至肥东八斗地段因违犯操作规定,用直流供油,肇事起火,烧死旅客9人,重伤17人,客车烧毁。事故发生后,俞不积极抢救,自己跳车逃跑,民愤极大,经肥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1977年9月7日,铜陵市第二建筑公司一辆江淮牌货车,因刹车油管破裂失灵,出车前驾驶员未作检查,行至铜陵县钟鸣镇菜场时,汽车失控,冲入人群,造成11人死亡,21人伤残的重大事故。
1978年8月19日,安庆地区汽车运输公司材料组油罐车司机运送2.8吨汽油由安庆去宿松,放油时与加油工两人划火柴吸烟,引起油车着火,烧死库内卸油工6人,司机被烧成重伤,烧毁油库三间及加油设备。
1979年5月20日,阜阳地区汽车运输公司1辆带挂解放牌汽车装运黄牛,车上坐有11名农民。当车行至合肥市延安路与徽州路交叉口时,由于驾驶员连续开车,疲劳过度,精力不足,汽车撞上交通指挥台后,又冲上人行道,调头翻车,当场压死4人,压伤2人,压死黄牛5头。
1980年12月30日,安庆地区汽车运输公司一车队司机刘秉之,驾驶客车由祁门返回安庆,行至赤岭口时,因传动轴脱落,打断刹车软管,导致车速无法控制而翻车,死4人,轻、重伤41人,全车45人无一幸免,造成重大的恶性机械事故。为吸取教训,安徽省汽车运输公司召开了安全现场会。
1982年12月23日,阜阳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叶凤鹤驾驶21号大通道客车行驶至利辛县永兴火车站119公里921米道口处与火车相撞,客车被撞为两截,车上65名旅客死10人,伤47人。
1984年4月16日,宣城县水东乡高梅大队农民吴某驾驶丰收牌35型拖拉机,由宁国县城驶往水东乡,行至芜屯路202公里600米处,挂车脱落,与一大蓬车相撞,车内8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4人。
1984年6月2日,从旌德开往上海的1辆客车,在宁国县梅林附近,因车轮打滑翻入38米的深谷,车上21名乘客当场死亡7人,重伤8人,轻伤6人。
1985年7月21日,安庆汽车运输公司1辆大型客车,由石台蓬莱仙洞驶往东至,至石台县梓桐岭北坡底殷新线53公里900米处,因车速过快翻车,死亡3人,重伤24人,轻伤25人。
1986年5月7日,合肥汽车运输公司第九汽车队1辆解放大客车从肥东县店埠驶往陈集,至合蚌公路21公里100米处将迎面开来的1辆载客(9人)三轮车撞翻,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2人。原因是两车相会时,客车多占路面。
1987年2月5日,铜陵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一汽车队客车司机朱宗学,驾驶解放客车由九华山返回铜陵市,途经“五九”线20公里400米转弯处,由于刹车失灵,车辆失控,致使客车撞毁公路右侧护墙,掉下垂直距离18米的山凹,造成死亡4人,轻、重伤25人的重大事故,客车报废。
1987年10月14日,在离屯溪市10公里的黄源附近,徽州地区汽车运输公司一队的1辆东风客车,在会车时翻下路边75米深的山谷,造成23人死亡,15人重伤,15人轻伤。
二、稽查监督
〔稽查组织〕
公路运输企业对无票乘车,以车谋私等违章违纪行为,过去主要靠各站点的正常作业程序,以及安全专职人员,结合安全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稽查措施与成效〕
1982年,为结合开展文明礼貌活动,有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省汽车运输公司决定建立专职的稽查队伍。省地(市)公司设立稽查科,编制人数分别为5~ 7人和3~5人,地(市)、县车站设人数不等的专职稽查员,全省专职稽查人员达100多人,人选主要从业务熟、懂规章、会管理,原则性强,廉洁奉公敢于碰硬的职工中挑选。1983年3月,省汽车运输公司建立“省公司稽查小分队”,7~8人组成,配有稽查车1辆,负责全省巡回稽查。自此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一支较强的稽查监督队伍,活动在全省各站、点、车队和路线,人称“企业里的包公。”〔稽查措施与成效〕1982年10月,省汽车运输公司制发的稽查条例规定:稽查人员主要职责是本系统内查无票乘车、查卖回笼票、查营收不上缴等运输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对违反运输政策和客货运规章的车辆,稽查人员有权扣留有关证件和罚款,并限期到指定单位听侯处理。有权检查车站人员的票款、票据,驾驶员的“三证”、路单、货票等。有权参加有关客、货业务会议,反映路查情况,并提出改进业务的建议和要求,有权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有权对商务部门或个人在运输中违犯经济政策和运输规章的失职、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作出处理。
1982年省汽车运输公司制发了《稽查罚款暂行规定》,其中对介绍他人无票乘车者,罚票款的一半;对卖回笼票者,除没收其全部所得金额外,并视其认错态度,给予10~ 20倍的罚款;对搞地下运输者,除补开、补足全部运费外,并视其情节与认错态度罚款50~100元;对索取额外补贴者,除勒令全部退还外,罚款10~ 20元;对虚填客、货运路单,按虚填部分的票价、运费,查出虚填者全部赔偿。
1982年10月15日到11月15日,省汽车运输公司组成六个稽查组,集中到淮北地区,路查一个月,共查车2100辆次,查出无票乘车者1500多人,检查大小车站21个,查获搞地下运输和倒卖回笼票的14人,共计补、罚款5300多元。11月13日,六个稽查组集中到阜阳,进行重点检查。通过稽查堵漏,阜阳地区汽车运输公司,11月份实现利润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盈10万元。1983年上半年,省汽车运输公司抽调11台客车,100名稽查人员,上路检查,历时两个月零17天,各地、市公司也进行了四个月自查,无票乘车者有很大收敛,上半年平均每千人公里比上年同期多收0.36元,合计增加利润105万元。3月10日,全省统一行动,突击检查,一天共查车10062辆次,共查出无票乘车者2124人次,查分、代站181个,挪用票款1000元以上的3个,500元以上的3个,查获地下运输14车次,客货混装,违章带人者116辆次。查获卖回笼票14人,共计补、罚款18000元。1984年上半年,全省普查共查车71525辆次,纠正违章1414辆次,检查市、县大小车站415个,查出无票乘车41641人,地下运输241辆次,卖回笼票、收钱不给票、少给票81人次,偷卖油材料7人次。处理违章违纪职工48人,其中辞退代办员11人,开除留用6人,取消一级浮动工资16人,其他处分15人。1985年以后,以地市公司自查为主。阜阳公司1985年共查车40135辆次,补、罚款89381.40元,1986年元月,查车6443辆次,补罚22789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86)交纪4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稽查工作的横向联合,坚决刹住无票乘车和汽车运输行业内司乘人员贪污票款、贪污运费的歪风,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搞好两个文明建设。1987年3月,经上海市长途汽车公司倡仪,由江苏省汽车运输公司、安徽省汽车运输管理局、福建省汽车运输公司、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江西省汽车运输公司、山东省交通厅与上海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共同筹建,于1987年6月正式在福建省成立华东片区公路汽车运输稽查联合会,制定了《华东片区公路汽车运输稽查联合会章程》、《华东片区公路汽车运输稽查联合会稽查条例》、《华东片区公路汽车运输稽查联合会稽查证发放办法》,统一了印章和证件,统一了服装和标志,统一了联合会处罚标准,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查与正常查相结合,上路查与跟车查相结合,本单位查与互相查相结合等办法,至1988年10月,共稽查联合会所属的客货车3603796辆次,违纪车230268辆次(其中客车221595辆次,货车8673辆次),分别占被查同类车辆数6.6%和3.5%,补罚款共计234218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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