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邮票
民国31年(1942年)淮南抗日根据地交通总站首先刻制和发行邮票,计有平、机、快三种。邮票系木刻版,用新闻纸印刷,无面值。翌年,《淮南日报》征得淮南交通总站同意,印制发行了“稿”字邮票,邮票图案为一枚五角星,正中加盖“稿”字,供《淮南日报》通讯员寄稿件时贴用。 民国32年(1943年),淮南抗日根据地又发行“平”、“快”、“机”、“私”邮票四种。“平”用于一般信件;“快”用于快速或限期送达信件;“机”用于机密信件;“私”用于个人私信。 民国33年(1944年),为避免滥用邮票,对新发行的邮票加盖面值并实行收费制度。加盖的面值有“暂作叁角”、“改作壹元”、“改作伍元”和“暂作私邮”等几种。 民国34年(1945年)7月,华中区鉴于各地物价币值不一,邮票印发时间先后不等,对邮票价格暂不作统一规定,仅对确定使用的四种邮票价值暂定为:快邮四角、机邮贰角、平邮和私邮均壹角。 民国35年(1946年)3月1日,苏皖解放区发行毛泽东主席像邮票一套。4月1日起,苏皖解放区一律停止贴用“中华邮政”邮票,改用“苏皖邮政”邮票。但寄往解放区外的信件仍可贴用“中华邮政”邮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