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交通邮政业务主要有函、包、汇、发四种。
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交通局递送函件不贴邮票,函件按内容分为双挂号、单挂号、平信三种,均免费递送。双挂号为机密文件和带绝对机密性质的函件,需各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单挂号为一般秘密性质的信件和党内刊物,需由各机关负责人或秘书等签名盖章;平信为公开的书籍、报纸、私人信件等(平信不得私自挂号,挂号信件均有回执)。民国34年(1945年)7月以后,递送函件改为收费。
民国35年(1946年)3月15日起,各种公私邮件逐步由邮局或“简邮”(简便邮站)寄递。函件上一律需写明寄件人地址、姓名,以便无法投递时退回。实行不久即发现有人在信封上仍不写明寄件人地址、姓名,而只写“内详”字样。为此,解放区各地邮局对此类信件一经发现,全部拒收。
信函的信封无统一规定,要求用耐磨结实的纸张糊制;印刷品要求系紧,并以布缝封。
寄递包裹仅限于服装、日用品等(棉花、棉被等均不能邮寄),寄送范围仅限于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等省解放区。包件重量不得超过5市斤。寄件人应缝制妥当并在封面上写明包内物件,收、发件人姓名、地址,各局凭原封口交待。民国34年(1945年)9月,包件按每市斤1角抗币计费,不到1市斤者按抗币1角收取。
民国35年(1946年)6月15日,解放区各邮局开始收寄小包邮件。
经交通局汇款,初仅限于机关部队团体的业务事项,一次不得超过抗币100元。钞票装置于开口信封内以便于点交。报费、稿费、党费等免费寄递,其他按汇款金额的百分之五收取汇费。
民国35年(1946年)3月15日,解放区二、三等邮局均开办汇兑业务,邮政所、信柜暂不办理。对解放区外的汇票,因币值比率关系暂时停止开发兑付。汇兑方式改用坚固的信封将钱装入,然后用线缝牢寄给收件人。
日战争胜利后,解放区内中国共产党办的报纸、杂志的收寄、封发、传递逐步由各级邮政局、所来担负。江淮解放区发行的报纸有:拂晓报、淮南日报、江淮日报、新民日报、解放日报以及各分区出的油印小报等十余种。民国36年(1947年)11月增加发行《华中报》,此为华中工委会的机关报,读者为区级以上干部。机关、团体、部队一律赠阅、不收报费,对外不求积极推销,但个人与群众要求订阅,也不拒绝。
民国35年(1946年)3月1日,苏皖边区政府公布的邮资标准详见下表:
苏皖边区邮件资费表单位:元(华中币)
表2—5—1

民国37年(1948年)12月4日,江淮区邮资调整为:信函类每重一市两贴邮票100元,书刊类每重四市两贴邮票200元。不贴足邮资的邮局拒收或作欠资处理,由收件人补足邮资后再取信。
民国38年(1949年)1月15日,为与华中地区邮政资费保持统一,江淮区邮政管理局决定自当年1月20日起,将信函类邮资在现行的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倍,即每重五钱贴邮票200元,不足五钱者以五钱计算;挂号资费中单挂号每件300元,双挂号每件600元;邮寄书刊每四市两贴邮票800元,超过四市两邮资增1倍,以下类推。
下一篇:第三节 邮票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