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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业污染源调查
一、调查工作依据与布置 1984~1987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全面开展了工业污染源调查及建档工作。 〔调查工作的主要依据〕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经委“关于发送《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要求及其建档技术规定》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的决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要求及其建档技术规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写的《工业污染源统一分析方法》; 省建设厅,省经委“关于开展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调查工作布置〕 1985年11月5~7日,省建设厅在巢湖市召开《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贯彻国家及省有关污染源调查文件规定;汇报和交流开展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和布置全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任务、对象、内容及方法。 会议明确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工业污染源调查的组织领导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调查实施中的具体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印发了《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会议纪要》,下发各地、市、城乡建设环保局(办)、环境监测站。 本着“普遍调查,重点复查”的原则,确定的普查对象是:凡有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的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列为工业污染源普查单位。安徽省具体要求县属以上企业和部分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全部调查。重点复查对象是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复查单位。要求复查单位等标污染负荷的总量占区域等标污染负荷总量的80%以上。这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环境状况、生产工艺及排污情况,企业能源、水源、原材料消耗情况、污染治理和污染危害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发展情况等。并结合安徽省具体情况确定企业工业用水、排水、燃料消耗情况和排污情况为调查重点,排污情况:以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调查的方法是以企业自填自报为主,对重点污染企业采取实测,物料衡算和经验估算相结合。调查汇总工作以块块(地、市、县)为主,条(厅、局行业)块结合,由环保部门负责的原则进行。对重点调查对象的监测分析工作,要求由各地、市的环境监测站承担,或经监测站认可的监测机构负责。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统一按《工业污染源统一分析方法》进行。要求各地、市监测站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既要严格把好调查、监测质量关,又要负责监督审查和验收工作。调查资料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以1985年为调查基准年。 二、调查工作进展概况 调查工作全过程经历了准备、调查监测、总结评价和验收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 自1985年11月到1986年2月,历时4个月。1985年下半年成立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领导组,下设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办公室。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办公室设在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内。各地、市均相应地成立领导组和污染源调查办公室。在此期间,安徽省污染源调查办公室结合省内具体特点,制定和下发《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总体实施方案》、《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实施细则》、《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填表规定》、《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污染物核算方法》。省、地、市层层举办调查技术培训班,培训调查骨干。省还印发工业污染源调查表、卡、汇总表,落实各级调查经费,为全面进入调查打下基础。 〔调查监测阶段〕 此阶段从1986年3月到1986年8月,主要是进行水、气、噪声现场监测和全面开展表、卡的填报。为保证调查质量,统一工作进度,采取发文件,出调查简报,召开技术会议,交流经验。1986年5月24~27日,省建设厅会同省污染源调查办公室在舒城县召开了“安徽省地、市级对企业验收的试点现场会”,会议结合各地、市调查情况的通报,进行互审表、卡,及时地统一和解决了调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对保证全省的污染源调查工作的质量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 〔总结评价阶段〕 该阶段主要抓全省的调查工作技术报告编写,调查数据汇总与建档,工业污染源分布图绘制的统一规范化以及工作总结。并下发了《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建档验收方案》、《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制图技术规范》、《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及《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总结编写提纲》。1986年9月在芜湖市召开了“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工作会议”。会议结合省内情况,再三强调表、卡填报质量的重要性。统一了有关废水、废气、废渣的核算方法。研究和布置了调查资料的汇总,技术报告的编写,分布图绘制方法的规范化。讨论并通过了省级验收的具体办法。 〔验收阶段〕 省级验收工作自1986年11月到1987年3月结束。1986年11月底,在合肥市环保局召开了省级验收现场会。参加省级验收组成员对合肥市的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进行评议验收。并对合肥市提出具体严格要求,限期做好补课工作。1987年3月前,各地、市陆续将本区域的污染调查资料汇总后,按照要求上报综合材料。 据统计,安徽省污染源调查工作,从事调查人员达5000人之多,耗资约100万元。调查建档企业达4739个,输入微机数据库企业4818个。共计调查企业5379个,其中详查企业1333个。对县属以上企业和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进行了全部调查。 1986年4~12月,安徽省污染源调查技术组对各地、市报来的综合材料,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了审核、整理汇总与分析提炼。并依据国家环保局《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总结编写提纲》的要求,编写了《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总结》、《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总报告及分报告《安徽省工业废水污染源现状评价》、《安徽省工业废气污染源现状评价》。 三、调查的主要成果 〔完成主要的工作量〕 在调查范围内布设了废水监测点2万多个,取得了反映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状况的原始数据近200万个。 按“规定”、“技术实施细则”对调查内容的要求填写了213张反映工业污染源状况的调查表、卡,取得了原始数据800多万个。 绘制近5000张工业污染源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状况图。 取得了有关生产工艺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3000多份。 对在调查中形成的12000套工业企业污染源调查表、卡,300套汇总表,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活动记录、纪要、照片等基础资料进行了整理立卷和归档。 〔取得的主要调查成果〕 分别编写了全省各地、市、部分县(区)工业主管部门及污染严重的大型企业的污染源调查与评价技术报告共200份。各种专题报告、文件、简报共79册。 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分别建立了内容完整的省、地(市)、县、企业四级污染源档案。并建有区域索引,行业分类索引和排污系统索引。 省地、市环保部门及部分工业主管厅局分别编绘出了污染源或污染物分布状况图54套,共计513幅。 首次建立了《安徽省工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档案库》,共存入了4818个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汇总数据和1333个详查企业。能从区域、水系、行业、主管部门和不同环境要素的角度提取:工业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排污、治理等多方面的环境信息。省辖8市均建立了微机数据库。 完成了能源结构与大气污染以及六安地区造纸行业水污染问题及其对策,全省小氮肥企业污染与环保情况的调查,蚌埠东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等专题报告。 摸清了安徽省工业污染源的基本底数,为企业技术改造,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指明方向。并对保护大别山生态平衡,为淮河,巢湖水系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和初步治理设计提供可靠的科学资料依据。并在区域环境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科研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对10个公司和企业不完全统计,经过工业污染源调查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约为226万元。该调查成果应用于环境规划、污染治理和环境评价、环境科研等方面的课题达350多个。其潜在效益是无法估量的。 1987年7月15~18日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正式通过了国家环保局、省内外专家组成的国家验收鉴定组的验收和评审鉴定。国家验收鉴定组认为: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面广、量大,具有代表性。调查工作思想明确,领导重视,技术路线正确,为全省的调查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安徽省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符合技术规定,评价项目具有可比性,评价结果数据合理可靠,评价科学准确,资料完整系统。该调查成果对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各个领域发挥巨大作用,并已初见成效。安徽省污染源档案库,信息数据库在规范化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该调查成果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建议向省科委申报科技成果进步奖。1988年获“安徽省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 调查评价结果。在各地、市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技术规定”中的统一评价标准进行全省工业污染源评价。其评价结果是: 工业废水污染源评价结果。主要污染区域:将各区域等标污染负荷比累计达80%以上的地、市确定为主要污染区域。依次是淮南、蚌埠、芜湖、合肥、六安、阜阳、铜陵和马鞍山。 主要污染物:挥发酚、化学耗氧量、悬浮物。分别占全省废水有害物质总污染负荷的39.55%、38.5%和6.57%,其污染负荷比累计达84.62%。 各污染物的主要排污行业。排污量较大的依次为造纸行业、化学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分别占全省26个行业的污染负荷的41.1%、33.86%、13.26%,该3个行业累计负荷比达88.22%。 主要纳污水系按其污染负荷的大小顺序排列分别为:淮河、长江、巢湖、裕溪河、淠河、涡河、青弋江、新安江、洪泽湖。其中淮河、长江、巢湖、裕溪河是安徽省最主要的纳污河流。分别占全省废水等标污染负荷的33.08%、24.08%、13.31%。可以说明,淮河的污染较长江污染严重。 工业废气污染源评价结果。安徽省工业废气参加评价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一氧化碳。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占全省工业废气污染总负荷的98.48%。 主要污染物的主要污染区域评价结果是:铜陵、淮南、淮北、马鞍山、芜湖、安庆、滁县、巢湖,其等标污染负荷比累计为82.29%。 主要污染物的主要污染行业。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行业是有色冶金、化工、电力、建材、黑色冶金工业,其等标污染负荷比累计达81.12%。 氮氧化物的主要排放行业是电力、建材、黑色冶金、化工、纺织、其等标污染负荷比累计达81.42%。 烟尘的主要排放行业是建材、电力、化工,其等标污染负荷比累计达8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