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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
到1990年底,经报请国家批准,安徽境内共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处。 一、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 黄山乃神州大地的瑰宝,中华民族的骄傲。党和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风景区的管理和建设。1979年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来黄山视察,召见了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和徽州地委主要负责人,对黄山发展旅游事业作了重要指示,省委在黄山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尽快编制黄山总体规划,加强管理和指导建设。1980年6月,北京清华大学受省政府委托组织科技力量汇同省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着手编制各种专业规划,并于1981年度完成《黄山总体规划大纲》。同年四月,省建委主任刘征田代表省人民政府在黄山温泉区主持召开《黄山总体规划大纲》评议会。1981年12月,省人民政府批转了《黄山规划评议会议纪要》。之后,省人民政府决定请清华大学配合省建委,黄山管理局联合组建规划专门班子,按照《黄山总体规划大纲》,于1982年元月编制出《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黄山管理局呈报省人民政府。1983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转报国家主管部门,1988年7月,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建设部在《关于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批复》中,对黄山的性质、范围、景区划分与详细规划建设、扩大游览面积与调整主要景区接待规模,改善对外交通,环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批复中指出:黄山汇集了奇峰异石、古树名松、云海温泉、冰川遗迹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景物,是供观赏游览、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活动的山岳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严格保护黄山自然资源,保持其自然生态环境,是黄山管理的重大职责;黄山划分为温泉、玉屏楼、北海、云谷寺、松谷庵、钓桥庵六大景区是适宜的;对重要景区和近期建设小区要做出详细规划,报省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黄山的对外交通,改变目前游人从南面独门进出黄山的状况,加快北门和西门的对外交通建设。 黄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从黄山的特点出发,通过精心保护和充分利用,到本世纪末,把黄山建成为一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四季咸宜的旅游胜地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基地;规划范围:近期做好现有154平方公里风景区的规划,远景规划应以黄山为中心,建设一个包括九华山、太平湖、齐云山和太平、歙县、黟县、休宁等地在内的较大的区域性风景游览区;保护风景区资源的措施是:坚决防止把风景区建成小城镇,黄山的一切建设,都要在有利于保护风景资源和保持生态平衡的原则下,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对迎客松等名松古树和始信、天都、莲花诸峰及冰川漂砾订出具体措施,在旅游旺季适当控制接待人数;风景区建设:根据黄山风景区分布和旅游线路,近期开辟4个出入口(汤口、二龙桥、九龙亭、黄泥坑);5个保护区(浮溪、箬昔、洋湖、福固寺、乌泥关),6个景区(温泉、云谷寺、松谷庵、钓桥庵、北海、玉屏楼);交通道路:1982年要修通兰田至岗村的公路,1983年修通太平至芙蓉居的公路,要延伸从焦村至钓桥庵和芙蓉居至松谷庵的公路,改善和提高汤口至云谷寺、温泉至慈光阁的公路,风景区内修建公路,严禁大爆破作业,以防树木、山石受到破坏;建筑风格:山上建筑不宜多,宜小不宜大,宜低不宜高,宜隐蔽不宜显露,宜朴实不宜豪华,宜组合不宜分散,要因景制宜,依山就势,顺乎自然,与景物相协调。 二、九华山风景区规划 1978年底,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邀请同济大学建筑系制定九华山总体规划。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勘察设计和规划,编出《九华山总体规划大纲》。1981年11月,省人民政府委托建设厅在九华山召开总体规划评议会,国家城建总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等40多位教授、专家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会议原则同意同济大学关于《九华山总体规划大纲》的设想,印发了会议《纪要》。1983年3月22日,省人民政府以(198)49号文批复同意《纪要》精神,但未落实。1983年7月开始,芜湖市建委组织有关部门对九华山总体规划进行补充设计。1985年3月,省建设厅、芜湖市人民政府在九华山主持召开“九华山风景区规划评议会”,国家建设部及全国5省、两市的专家、教授及有关方面负责人计70余人参加会议。会后,芜湖市正式向上级机关上报九华山总体规划。1986年9月25日省政府召开第33次省长办公会议,同意九华山总体规划,同年12月上报国务院。1988年7月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建设部发文,正式批准九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性质:九华山以佛教文化和奇丽的自然风景为特色,是旅游观赏和开展科学文化活动的山岳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区范围:九华山风景区范围为北起莲花峰麓,南至南阳湾,东起九子岩山麓,西至九子岭西边大岗山麓,总面积120平方公里。 三、天柱山风景名胜区规划 1983年9月11日,在省建设厅主持下,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安庆行署建设局、潜山县建设局、潜山县文物管理所、天柱山管理局等单位共同编制了《天柱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同年11月,省建设厅和安庆行署在潜山联合召开了“天柱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评议会”。会后,规划组根据专家意见充实完善了规划大纲内容,上报省建设厅。1985年元月,省建设厅发出《关于天柱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大纲内容。1985年9月至10月,规划组根据省建设厅的审查意见,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完成了《天柱山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985年11月,省建设厅与安庆行署在潜山县再次联合召开《天柱山总体规划评审会》,并于12月份印发了评审会议纪要。1986年6月,天柱山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部结束,由安庆行署上报省人民政府,1987年4月,省政府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转报国务院。1988年7月,国务院原则同意天柱山总体规划,建设部在《关于天柱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批复》中,就天柱山的性质,范围、近远期建设目标和保护区划、资源保护、经济发展规划、潜山县城环境治理与主要景区详细规划、游览道路以及接待设施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批复中指出:天柱山峰雄石奇,洞幽水秀,人文景观丰富,是以开展风景游览活动为主的山岳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包括龙潭乡的森华、龙潭、万涧村,白水乡的茶庄,黑虎村,野寨乡的风景、天寺、建华村,割肚乡的和平、天柱、鸟岩村,总面积82.46平方公里,以此标界立碑,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同意以潜山县城为开发建设的主要依托,以茶庄、青龙涧、古牧羊河为风景区的接待站;要切实保护好天柱山风景资源,要按风景区绿化规划,扩大风景林规模,调整其他用途林的分布区划,要维护风景区内皖水,潜水流域的生态平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上游地区滥伐林木,造成水土流失,要维护风景区内的文物古迹,保持历史原貌。 四、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规划 1981年,琅琊山管理处曾邀请南京工学院进行主要景点详细规划,1982年又邀请合肥市园林处、芜湖市园林处编制深秀湖景区的建设规划;1986年再次邀请南京工学院编制《琅琊山森林公园规划》,由省林业厅报国家林业部获得批准。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琅琊山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后,立即着手整个风景名胜区规划准备工作。1988年底在滁县行署主持下,召集省、地、市、区、乡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最终确定规划范围(即管理处有效管理范围)为115平方公里,并确定由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于1989年着手编制《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已经完成并上报待批的《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性质: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是以醉翁亭为主体、具有宏丽人文景观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以游览观光、科研教育为其主要功能。规划指导思想:全力保护国家的文化遗产,弘扬祖国的传统文化,恢复欧阳修《醉翁亭记》中的意境,不断开发,充实内容,以保持琅琊山风景名胜区以人文景观为主的特点,激发旅游者对祖国文化的热爱;保护、利用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植物景观,保持原有自然特色和生态环境,建成具有皖东清幽、秀丽特色的多功能旅游区;规划构思注意了闹、静功能和古、今风格的区别与协调,用地布局,道路选线,绿化配置和建筑风格,都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山、林、崖、岸、关、路、泉等选景、构景,组织游览路线,开发新的旅游项目;一切建设项目都要统一规划,近远期结合,逐步实施,充分发挥社会、环境、经济三个效益,体现旅游、科研、教育、生产的综合开发。规划年限:近期规划至2000年,近期建设主要在于充实、完善主景区,增加旅游步道,扩大环境容量;建设万木林;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开放丰乐亭景区;清流观景区要整修古驿道,修复关洞;在整个景区范围内普遍绿化,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0%,改善环境质量。规划范围:琅琊山主景区四周界线为:东至滁州市西环路,北至滁定公路,南至琅琊山林场边界,西至大英洼水库,风景区总面积为72.63平方公里,加上外围三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80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