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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副食品供应
1958年以前,市中心相山和矿区人口不多,消费水平较低,附近农村生产的粮、油、棉、瓜果、蔬菜、家禽、家畜、鱼虾等农副产品,基本可以维持当地需要。随着煤矿大规模开采,工人成倍增加,地产农副产品远不能满足矿区人们生活需要。1960年国营商业机构建立后,当地市场主要由新建的国营公司负责组织货源安排供应。矿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着重是面向当地,依靠附近农村扩大生产。1963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在郊区划出深沟、城里、程庄、滂汪4个生产大队专种蔬菜。后又增划中城、烈山、溪山口、韩村大队部分生产队为专业蔬菜队。1985年,市郊有两个蔬菜专业乡,播种蔬菜面积2090亩,年产蔬菜2500多万公斤。国营商业公司通过提供良种、帮助培训技术和落实收购政策等措施支持当地副食品生产。1978年后,执行放开搞活方针,商品流通不断扩大。1985年全市(包括濉溪县)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额1.88亿元。其中主要商品有:原粮15.6万吨、食用植物油5926吨、猪14.10万头、牛1.49万头、羊9.30万头、家禽384.06万只、鲜蛋1541吨、水产品1432吨、干鲜菜1109万元、干鲜果347万元。国营商业还从外地调进一批副食品供应当地市场。1985年全市(包括濉溪县)社会农副产品零售量有:原粮12.37万吨、食用植物油4556吨、猪13.20万头、牛1.53万头、羊9.26万间、鲜蛋1827吨、水产品2085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