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调拨
苎麻省内调拨。1957年,划归供销社经营后,由省供销社按照各地供应计划,下达给产销地供销社的县麻类经营单位执行。调拨计划按季编制。1978年改为按上半年、下半年两段安排。调拨手续,按《调拨办法》组织实施,实行送货制和托收承付结算办法。苎麻省际调拨。1957年起,由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国家计划,采取分段安排办法,按照资源分布状况和流向。下达给省供销社,再由省社苎麻管理单位安排到产地县公司具体实施,并按商业部制订的《调拨办法》,实行送货制和托收承付结算办法。1980年后,为减少中间环节,多数用麻单位到产地县公司直接进货,使调拨数量减少。同时,实行产地县公司仓库验收交货,代办运输,货款采用提现或现汇、信用支票办法结算。
二、内销
苎麻省内销售,50~70年代,均供应市场,用于制鞋、纺绳索、织渔网及军工需要。由销区土产公司及基层供销社的门市部供应;1980年后,省内主要供应铜陵、芜湖、阜阳市创建的麻纺厂,用于麻纺。1982~1985年,苎麻市场供不应求,每年从外省购进原麻,供应麻纺需要。1986年后,国际市场疲软,销路不畅,造成库存积压。
三、外销
1972年省安排旌德、歙县两处苎麻,通过上海口岸销往国外。之后,每年安排旌德、青阳、贵池等县苎麻,调给外贸出口,主要销往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调拨、销售情况,详见表2—3—4。
1952~1988生产年度安徽省苎麻调拨销售数量统计表
表2—3—4单位:吨




上一篇:第一节 收购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