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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供销社经营的苇编制品主要品种有芦席、芦折;草编制品主要有草袋、草片、草绳、蒲包。苇锅盖、苇箔、苇帘等小品种,多由农村地产地销或农民自编自用,供销社很少经营。
一、芦席
【产区】
安徽芦席生产的历史可追溯到商朝(商都,亳州),商周时期人们习惯席地而坐,据《礼记·袁大记》有:“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的记载。建国前,安徽省淮河两岸农村有编制芦席的传统习惯,生产数量不详。建国初期,全省年产苇席约100万条。1952年,沿淮内涝积水,涡蒙洼地和怀远、五河两县的沿淮湖区,灾民露宿在高地,日晒夜露,省长黄岩布置沿淮各县和非灾区,发动群众砍芦苇破篾编制芦席支援灾区,开展生产自救,不到半个月,每户灾民都用芦席等物资搭起庵棚安身。1954年,长江、淮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各地供销社组织群众编制芦席,开展生产自救,支援防汛抗洪斗争,省供销社还组织人员赴青海、新疆等地采购芦苇供给群众编席,当年席产量达500万条。从此,编制芦席发展成为沿淮、沿江地区农村一项骨干副业,主要产区有:颍上、怀远、蚌埠市、凤阳、五河、固镇、嘉山、宿县、灵璧、泗县、庐江、无为、繁昌等地。1955~1958年,因当时重农轻副以及原料不足等原因,致使芦席年产量徘徊在300~500万条。1959~1964年,因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年产量下降到100~200万条。1965年起,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指示》,苇席产量逐渐回升,1972年产量达到1000余万条。1972~1977年,省供销社发放扶持生产资金42.2万元,1978年又拨化肥400吨,扶持发展苇田14.1万亩,促进芦席产量逐年提高。
安徽苇田面积约30~40万亩,多分布在淮河、长江流域一带,主要产区有:庐江的黄皮湖,寿县的寿西湖、孟家湖,凤阳的范园湖,五河的天津湖,肥西县的巢湖边,以及颍河、涡河、浍河、沱河沿岸的沼泽地带,平均亩产芦苇约500公斤,苇黄白色、肉肥厚、韧性好。
【购销】
建国前,安徽芦苇席自由购销。1951年,合作社开始大量收购芦席。50年代末期,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影响,收购数量锐减。1962年起,收购数量逐年增加。1977年3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会议决定,将芦席列为三类商品,实行多渠道经营,供销社系统芦席收购数量逐年下降。
销售省内调拨,50~60年代初,芦席由地区内调拨平衡,多余部分报省调供销区。1963年至1980年,芦席列为省管调拨商品,由省安排调拨。1981年起,实行产销直接见面。省际调拨,1970年,商业部始安排安徽芦席调往省外,主要销往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上海市等地。1982年起,商业部不再安排省外调拨计划。1951~1988年安徽省芦席购销调存数量见表4—1—3。
【储备】
1977年,根据商业部防震救灾需要,为其储备防震救灾苇席20万条。之后,每年储备苇席20万条。根据商业部调令,由省土产公司负责调配,供应防汛所需。
【产品简介】
丈五芦席:长一丈宽五市尺。建国后,沿淮地区农村由生产四六芦席扩大生产丈五大规格芦席。年产量约占芦席总量的70%。主要用于物资藏盖、仓库苫垫、基建工棚、商品包装、生活铺垫及救灾等。70年代,颍上县曾生产炕席,供应东北各省。
席片:席片又称直纹席,主要产区有:庐江、无为、繁昌等县。年产量约占芦席总产量的20%。主要用于苫盖,轮船货仓及仓库苫底。多销往上海、浙江一带。以庐江县为例,70年代,每年销往上海市100~200万条。
1951~1988年安徽省芦席购销调存统计表
表4—1—3单位:万条


注:芦席中包括席片。
二、芦折
【产区】
安徽省芦折多产于沿淮地区。主产县有:颍上、利辛、蒙城、怀远、凤阳、固镇、五河、嘉山、宿县、泗县、庐江县。建国前,群众有编制芦折的历史习惯,主要用以储存粮食,每户备有1~2盘或5~6盘不等。产量不详。建国初期,全省芦折年产量约20~30万盘。1955年,各地供销社在帮助灾区开展生产救灾工作中,组织群众发展芦折副业生产。是年,芦折产量达34万盘。1959年到1964年,由于重农轻副芦折产量下降。之后,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芦折社会需求数量增加,促进了农村芦折副业生产的发展。至1981年,芦折产量131.3万盘,为历史最好年份。
【购销】
建国前,全省芦折多由生产者自产自销。建国初期,省内芦折产量不多,由各地供销社自行收购和销售。1953年起,供销社始大量收购芦折。1954年,因产区遭受严重水灾,未收到芦折。1955年,各地供销社组织农民编制芦折,开展生产自救。1959~1964年,收购量下降至10~20万盘。1965年起,芦折收购数量巨增。之后,收购量随市场需求变化,时增时减。1983年后,开展多渠道经营,供销社系统芦折的收购数量下降。
销售:1953~1964年,芦折主要在省内销售,地区之间进行余缺调剂。1965年起,芦折始大量销往省外。主要销向: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天津、北京、兰州等省市自治区。1953~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芦折购销调存数量见表4—1—4。
1953~1988年安徽省芦折购销调存统计表
表4—1—4单位:万盘


【规格质量标准】
大芦折:规格为宽0.4米,长33.33米。质量标准:一等,开刀蔑,边口齐,堂紧密,尺码足,编织花纹要有“七青八白”的图案,苇质要新鲜,黄色,不霉变。二等,除色泽允许灰黄和灰色外,其它标准与一等同。
小芦折:规格为宽0.2米,长33.33米。质量标准:一等,开刀蔑,边口齐,堂紧密,尺码足,编织花纹要有“三青四白”的图案,苇质要新鲜,黄色,不霉变。二等,除色泽要求黄白色或略灰色外,其它标准与一等同。除一、二等外,还有等外品。
【价格】
建国初至60年代初,全省对芦折价格未作统一管理。1966年,省供销社对芦折省管市场价格作了安排。以五河县新集市场为例,大规格芦折每盘收购价6.60元,小芦折每盘3.40元。1967年6月,安徽、江苏两省供销社商定嘉山、五河、泗县与江苏省接壤点芦折价格。规定五河县杨庵,嘉山县潘村、小柳巷的一等大芦折,每盘收购价格为5元,二等低于一等0.2元。小芦折,每盘收购价2.80元。1970年12月16日,省商业局草商土字第286号文件,对芦折价格作了调整(各地城关价)。一等大芦折每盘收购价:蚌埠6.55元,宿县6.46元,阜阳6.32元,怀远6.36元,五河5.98元,凤阳6.37元,固镇6.46元,嘉山6.37元,寿县6.27元。
一等小芦折每盘收购价:蚌埠3.45元,宿县3.40元,阜阳3.35元,怀远3.35元,五河3.15元,凤阳3.35元,固镇3.40元,嘉山3.35元,寿县3.30元。同时,规定了等级差价:二等芦折低于一等10%;等外芦折低于20%—30%。1981年后,实行市场贸易价格。
三、草袋
【产区】
草袋以稻草为原料编制而成。建国初期,安徽省草袋完全依靠从省外调进,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防汛治淮的需要,草袋供需矛盾突出。1959年,省供销社决定由省土产日杂公司帮助沿江水稻产区社员,发展草袋生产,首由含山县长岗公社选派4名女青年社员,赴松江县学习草袋生产技术。1965年8月,省土产日杂公司在含山县桐城闸召开长江沿岸稻产区草袋生产会议,参观学习该县长岗公社庆广大队杨洼生产队草袋生产技术。之后,草袋生产在全省逐渐发展起来。至80年代,草袋产区有:含山县、无为县、庐江县、肥西县、舒城县、怀宁县、繁昌县、铜陵县、南陵县、宣城县、芜湖县、当涂县、滁县、全椒县、六安等地、县,年产量在1500万条左右,以南陵、无为两县为重点产区。
【购销】
建国后50年代,全省所需草袋,依靠从浙江、江苏省调进。1959年始有少量收购,大部分是从邻省流入的。1966年后,由于推广草袋生产技术,草袋生产得到迅速发展,收购数量不断增加,至1971年,收购量保证了全省磷肥包装和防汛需要。1979年起,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供销社系统收购数量逐年减少。
60年代,全省草袋始销往省外。主要销往河北、黑龙江等地。1979年起,由于销区货源充足,销往省外草袋数量逐年减少。1959年~1988年草袋购销调存数量见表4—1—5。
【储备】
70年代起,全省每年储备防汛草袋200万条左右。以1979年为例,省储备防汛草袋100万条,其中在芜湖市储备30万条,池州10万条,安庆市20万条,蚌埠市30万条,合肥市10万条。地、市储备45万条,各县储备61万条。省防汛指挥部与省土产公司,每年联合下达省防汛草袋储备计划,由省防汛指挥部与省土产公司负责调配、使用。
【规格质量标准】
(1)化肥包装草袋。长度3市尺、齐口,宽2.3市尺。距包口4市寸以下,每边在1.5寸以内用二根细草绳缝边,另用一根细草绳绞边口,距包口4市寸以内的两边,不缝不绞。距包口3市寸处加三根2~2.5公分的细草绳横径,包边的、绞边和缝边40道。直位32根以上。编织要紧密,不露径,不露位,不霉变,包面光滑均匀,重量在4.5市斤以上。
(2)一般草袋。规格同化肥包装袋,凡质量不符合化肥包装袋要求的,均为一般草袋。分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级:光滑均匀,不露径,不露缝,不霉变,重量在4.5市斤以上;乙级:露径不露缝,光滑均匀,不霉变,重量在4市斤以上;丙级:露缝不超过三处,光滑均匀,不霉变,重量3.5市斤以上。
(3)小规格草袋。化肥包装草袋。长度2.8市尺、齐口,宽1.8市尺(内宽1.6市尺),径绳26根,绞边40道以上,绞边34~36针,重4.5~5市斤,紧密、均匀、不露缝,不露位,不霉变。
一般草袋,规格同化肥袋,凡质量不符合化肥袋要求的,均为一般草袋。分三个等级。甲级:紧密均匀,不露缝,不露径,不霉变,重量在4市斤以上;乙级:均匀,露径不露缝,不霉变,重量在3.5市斤以上;丙级:露缝不超过三处,不霉变,重量在3市斤以上。3市斤以下不收。
【价格】
1963年,省供销社物价处下达草袋收购价格。以芜湖县城关市场为例,长3.2尺,宽2.4尺,每条收购价0.40元。无为县城关每条0.45元。均价每条为0.43元。
1974年1月28日,省商业局商土字(74)57号通知,鉴于调整稻草收购后,草袋收购价格显得偏低,不利于生产收购,影响化肥包装和防汛的需要,确定:化肥包装草袋恢复到1973年1月14日以前的收购价格,即每条收购价提高5分;一般草袋,每条提高3分。芜湖市郊区、芜湖县港、无为县二坝、东至县大渡口、铜陵县钟仑、枞阳县汤沟、贵池县池口,化肥草袋由每条0.5元提高到每条0.55元;一般草袋由0.4元提为0.45元。小规格化肥袋由每条0.44元提到0.49元,一般草袋由0.34元提到0.37元。芜湖县清水河、繁昌县峨桥、和县沈巷化肥袋由0.49元提到0.54元,一般草袋由0.34元提到0.37元。芜湖县方村、无为县雍南镇、繁昌县黄游、含山县运漕、林头、桐城闸、肥东县撮镇、长临河、巢县城关的化肥草袋由每条0.48元提高到每条0.53元;一般草袋由0.38元提为0.41元。小规格化肥袋由每条0.43元提到0.48元,一般草袋由0.33元提到0.36元。南陵县弋江、黄墓渡、嘉山县张八岭、滁县乌衣、当涂县大龚口、怀宁县石牌化肥草袋由每条0.47元提到0.52元;一般草袋由0.37元提到0.40元。小规格化肥袋由每条0.42元提到0.47元,一般草袋由0.32元提到0.35元。
1981年10月27日,省物委、省供销社皖价农字(81)37、465号通知规定,草袋实行浮动价。之后,市场逐年开放,草袋实行市场贸易价格。
1959~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草袋购销调存统计表
表4—1—5单位: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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