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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干菜主要品种有粉丝、粉皮、香菇、木耳、黄花菜、笋干、苔干菜、香椿芽、淀粉等。省外调进的干菜主要有木耳、黄花菜、榨菜、霉干菜、玉兰片等。
干菜生产历来为农村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建国初至1957年,干菜生产发展很快。1958年起,由于长期受极“左”思想影响,偏面强调“以粮为纲”,排挤其他各业生产,干菜产量日趋下降。1977年后,农村恢复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干菜生产逐步恢复。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急于求成,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跟不上去,走了一段弯路。中共“十二大”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科技兴农的兴起,干菜生产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60年代起,各级供销社积极组织人民公社生产干菜。之后,据1972~1982年不完全统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社共投入资金290.69万元,化肥5100吨,重点扶持黄花菜、香菇、木耳等项生产,为农民提供种苗、菌种、生产技术、烘干设备等。期间,建黄花菜烘干灶近200座,年产10万瓶以上的食用菌种厂七座,仅此两项,先后投资近100万元。
建国初,干菜为供销社经营。1956年,遵照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求,蚌埠、合肥、芜湖、安庆、淮南、屯溪、滁县、宿县、阜阳等地的干菜业务划归国营商业蔬菜公司,其他地区的干菜及粉丝、淀粉仍归供销社。1957年,粉丝列为二类商品,由供销社独家经营。1962年,各地对黄花菜开展换购。1963年,干菜重新划归供销社经营。是年,省供销社确定黄花菜、香菇、木耳、笋干为省管调拔、出口二项指标,未点名商品归县供销社管理。经营方式,原则上为基层社收购,县供销社经营,省站负责重点商品、机动储备,计划省内外调出、调入。1964年,黑木耳、黄花菜、香菇等实行由针织品票换购。1965年,省供销社规定香菇、木耳、黄花菜省内调拨部分集中由省公司经营;粉丝、榨菜等按省安排计划组织产销区县公司、市供销社直接购销结算;调省外和供应出口部分由产区县公司经营,储备部分由分公司经营。是年,香菇实行奖售。1973年,黑木耳、黄花菜、笋于等实行奖售。1982年,粉丝实行议购议销。1983年,香菇、木耳、黄花菜实行议价购销。除由供销社供应菌种按省规定的浮动价收购部分香菇、木耳外,其余一律实行随行就市。
省外调入的黑木耳、黄花菜、榨菜、笋干、玉兰片等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商品。每年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分配调拨计划,不足部分由各地自行采购。1984年,商业部规定对黄花菜、黑木耳、榨菜等实行议购议销,省外调入干菜全部自由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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