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农药购销
一、沿革 建国前,安徽省所需农药由外地调进。据现有史料记载,民国35年至36年(1946~ 1947年),联合国救济总署无偿提供安徽杀虫剂5.2吨,其中,砒酸铅2.1吨、砒酸钙2.1吨、氟矽酸钠0.9吨、滴滴涕0.1吨;杀菌剂1.4吨,其中,硫磺粉0.9吨、谷仁乐生0.5吨。上述农药由国民省政府农林处、省治蝗督导处分配至安庆(皖西农辅区)、蚌埠(皖东农辅区)、六安(皖中农辅区)、芜湖(皖南农辅区)和休宁(省立第三农场)等中心据点,用于防治菜青虫、猿叶虫、蝗虫、小麦黑穗病和锈病。 1950年,华东军政委员会农林部分别拨给皖南行署化学农药11.9吨,其中,滴滴涕10吨、硫酸铜1.9吨;皖北行署24.4吨,其中,0.5%“六六六”粉4吨、10%滴滴涕粉20吨、铜剂0.4吨。由各行署农林处安排下属农业试验场和病虫防治站做技术示范,少部分以贷放方式供应给农民。是年,华东直拨滁县、六安、安庆三个专区滴滴涕23.7吨,未收货款。次年,皖北区蝗虫大发,华东拨给“六六六”粉66吨,国家农业部直接增拨“六六六”粉50吨,专用治蝗,费用由国家负担。华东区还拨给皖北区滴滴涕0.25吨,用于棉区贷放。 1952年,遵照全国合作总社和农业部的决定,省社开始经营农药,专项防治棉、烟产区病虫害,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购买,统一供应的管理办法。蝗虫的防治,由国家拨专款,农业部门负责,并与供销社协商,储农药于几个重点地区掌握使用。是年,省社除接收农林部门移交部分农药外,还先后三次从人民银行安徽分行贷款75万元,到上海等地订购农药和药械。全年共购进硫磺、滴滴涕、石硫合剂、棉油皂等农药486.95吨,通过基层社,主要以贷放方式供应给农民。由于技术宣传不够,推广面小,造成积压,经营亏损。1953年3月,省财委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明确分工:农药供应由供销社负责,贷款由人民银行掌握,农林部门负责编制计划及技术训练和指导。是年,因群众购买力有限,很多品种仍积压亏损。鉴于化学农药使用技术性强,病虫害预测机构不健全,供应量难以掌握,致使连续两年亏损。为此,省财委决定,从1954年始,农药由供销社代销。凡属正常经营,计划内积压储备的空白利息,积压储备过久变质失效的损失,合理降价、差价损失,以及农业部门提出变更计划增加的费用,均由农业厅从农业事业费中报销。对经营和保管不善,在有效期间变质失效而造成的损失,由供销社负担。1955年,根据省财委四办1954年3月10日《关于1955年全省农药供应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发挥和提高下级社的经营积极性与责任感,加强经营管理和减少亏损,省社决定,农药由省、县、基三级经营,各级核算。为便于在灾情发生时机动调剂,减少运输环节,自此开始实行统一计划,由各县(市)农业部门、供销社根据防治需要,拟定要货计划联合上报,由省农业厅、省社共同核定进货、储备、供应计划,经省农办批准,再联合报请全国供销总社、农业部核批。省社根据上级批准计划,统一组织进货,直线运输,实行送货制。根据分配计划直接运达各县社所在地车站或码头,车上或船上交货,交货前一切运杂费由省社统一负担。省社还根据各县距供货地点的远近不同,划分出一、二、三、四、五类地区,对不同类地区实行不同的运杂费补贴。品种管理分工是:化学农药及土农药中的信石、棉油皂、石硫合剂、硫磺粉,由省社统一管理,它土农药由县社管理,县、基两级经营。1956~1957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使用农药范围扩大,用量骤增。1957年,为减少经营环节,降低费用,全国供销总社和农业部决定,下放“六六六”和滴滴涕成药加工、收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社负责经营。是年,合肥农药厂建成粉剂加工车间,开始加工“六六六”粉剂。由于当年产量少,大部分成药仍从省外调入。1958年起,农药业务改为供销社自营。之后,省内农药产量增加,“六六六”、滴滴涕以原粉调入,由省商业厅(当时供销社与商业厅合并)安排省内加工,并负责收购、调拨。 70年代初,安徽农药工业发展迅速,先后投产10多个农药新品种。1973年统计,原药产量达9304吨,其中,“六六六”原粉4710吨。地产农药由供销社“统购包销”。鉴于多数省份农药自给能力加强,国家统一分配的品种由1959年的21种减为12种。与此同时,农药也由1959年列为国家管理的二类物资,下放为部管产品,实行统一计划,差额调拨,超产留用,一年一定的管理办法。对统配外的小品种农药,由省里掌握,本着互相支援的精神,省、市间可通过商业厅(或供销社)进行余缺调剂。地、县、基层供销社不得自行到省外采购,生产厂不得自销。70年代末,因全省农药产量增加,从省外调进的新品种又逐年增加,加之,病虫害发生轻,商业库存较大,有些品种出现滞销,部分农药加工厂被迫停产。 1980年,农药货源充裕。为适应市场变化,是年10月,省化工公司和省农资公司在宿县联合召开省内第一次农药排产订货会。从此,农药经营由统购包销、层层计划分配,改为产销直接见面,以需定产,合同订购的办法。1983年,国务院决定从4月1日起停止“六六六”、滴滴涕农药生产,国家根据安徽要货计划,次年分配进口高效低毒农药15个品种,计2883吨,其中原药550吨。是年,安徽遭遇水灾,农药用量减少,至次年,商业库存大,工厂产品积压,农药处于滞销局面。由于进口农药过多,国产农药销售困难。1986年,国家采取措施,控制农药进口,国产农药销售渐好。1987~1988年,安徽小麦吸浆虫、稻飞虱重发,农药用量增大。由于前几年农药滞销,有些生产企业下马,尚有的农药厂,因缺足够的生产原材料等问题,无法满负荷生产,致使农药供不应求,价格大幅度提高。此时,因经销农药有利可图,市场出现多家经营农药现象;少数不法分子乘机制售假劣农药,牟取暴利,坑害农民。为制止多头插手倒买倒卖,改变市场、价格混乱状况,维护农民利益,1988年9月28日,国务院以国发[1988] 68号文件发出《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以皖政(1988)70号文发出贯彻专营的通知。规定1989年1月1日起,农药由各级供销社农资部门专营。对敌百虫等20个品种由农资部门统一收购,统一计划分配;对杀螟松等22个产需衔接品种,由农资部门与工厂合同订购或联销、代销。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结合有偿服务所用少量农药,由县农资公司或基层社按计划供应,允许有偿转让给农户,但不准进行商业经营或者倒买倒卖。为加强对专营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由省计委牵头,经委、农业、农行、供销、外经贸、轻工、化工、物价、石化等部门刻口,成立农业生产资料协调小组,对农资商品生产、收购、进口、供应中的问题进行协调研究。 二、货源 【省外货源】 1952年4月,华东合作总社供应安徽滴滴涕5.25吨,硫磺60吨。1953年起,化学农药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组织订货,按计划调拨。是年,分配安徽25%滴滴涕乳剂10吨,50%滴滴涕可湿性粉剂75吨,6.5%可湿性“六六六”粉15吨,汞制剂2吨,由上海一级站供应。1955年,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部有关通知,“六六六”、滴滴涕、赛力散、1605、鱼藤精、硫酸铜等6个品种由全国供销总社统筹供应,其它地方性农药由各省自行解决。是年,除国家分配品种外,省社根据省内需要,从浙江省购进硫磺45.5吨、石硫合剂16700瓶。之后,安徽的货源主要由上海、天津采购供应站供应。1959年,国家统一分配的品种有:“六六六”原粉、滴滴涕原粉、硫酸铜、赛力散、西力生、富民隆、1605、1059、1240、3911、4049、敌百虫、鱼藤精、六氯代苯、代森锌、磷化锌、五氯硝基苯、氟化钠、氯化苦、溴甲烷、砒酸铅等21种,其它品种由各省农业厅、商业厅计划分配,也可进行省间调剂。60年代初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农药减产,分配数量减少。为减少经营环节,1965年10月,全国供销总社通知:国家统一分配的国产农药按照总社下达的分配计划,由货源省直接向工厂进货;进口农药由口岸所在省经营,按计划对省调拨。 70年代初,农药分配实行“差额调拨”。统配品种削减为“六六六”原粉、滴滴涕原粉、敌百虫、敌敌畏、乐果、甲基1605、乙基1605、1059、硫酸铜、西力生、赛力散、磷化锌等12个品种。1971年后,国务院决定停止使用西力生、赛力散、富民隆。1978年,全国供销总社恢复化肥农药采购供应站,货源仍由一级站调入。1980年起,放开农药市场,国家分配减少,各地农资部门省外采购增加。不久,农药产大于销,国家除分配进口农药外,国产农药实行余缺调剂,不再分配。生产厂家采取产需见面,合同订购或省与省之间进行余缺调剂。是年,部分省、市为首先满足本地农业生产需要,实行地方封锁,禁止外运,农药调入计划难于执行。5月,南方部分省、市小麦病虫害重发,所需农药数量不足,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对防治小麦病虫害用药采取全国统一调拨的紧急措施。要求调出省、市在5天内将第一批农药调到调入省的灾区,12天内完成全部调出计划,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以赴,保证运输。是年,调给安徽290吨农药,除粉锈宁因货源短缺,未能调进外,其余190吨(乐果100吨、多菌灵60吨、甲基托布津30吨)分别从四川、江苏、上海、浙江准时运达。7月,商业部还增拨安徽两批救灾农药,共计410吨,其中,5%来福灵50吨、20%螨克20吨、5%氯氰菊酯10吨、4%叶蝉散粉300吨、乙基160530吨。次年,农药供需矛盾缓和,货源比较充裕,按计划调入省市不愿调进,直接从工厂进货。1958~1988年安徽省省外调入农药数量见表7—2—1。 【地产农药】 50年代初,供销合作社收购省内手工作坊加工的农药,数量极少。1957年起,随着合肥农药厂投产,收购量逐年增加。1959年,为便于运输,节约费用,省商业厅决定改变“六六六”粉全部集中在合肥加工,安排至各地生产。之后,省商业厅根据各厂加工能力和所属供应区的需要,安排原粉加工任务,按计划调拨。1966年,省内农药品种增加,开始收购地方合成农药。70年代初,安徽20家农药工厂产品,由供销社负责收购,实行“统购包销”政策。具体安排是:合肥化工厂、合肥、宿县、安庆、蚌埠农药厂生产的农药,按省计划,各供应区农资公司(分、地)直接进货结算;其它农药厂生产的农药由所在地的地区农资公司(站)按省下达的计划负责收购。不是由国家供应原料,也无调拨计划,属于就地取材,就地生产的农药,按地产地销的原则办理。1980年,省内生产的农药一律改由产地农资分公司统一收购。收购单位分别同生产厂和调入单位签订产销和供销合同,并收取1%至1.5%手续费。1981年后,农药供需情况发生变化,采取供需双方见面,以需定产,合同定购的办法。1989年,根据专营政策,省内生产的统配品种有甲胺磷、甲基1605、乙基1605、敌百虫、敌敌畏、敌虫菊酯和氧化乐果。这些品种由省公司根据各地需要,按收购计划下达到各分、地(市)公司,分、地公司根据各自计划,从工厂收购。农药储备货源由省司安排,工厂所在地的农资分公司代省收购储存。统配品种以外的农药,由县以上农资公司与工厂合同定购。次年,统配品种和杀虫双农药继续由农资部门按计划收购,同时给生产企业留有余地,用于串换原辅材料;非统配品种和合同外部分允许工厂向专营单位或农技部门销售。由于大多数农药品种货源充足,农资部门库存大,导致收购计划未能全部完成。1969~1988年安徽省国内购进农药数量见表7—2—2。 【地方外汇进口】 1972年,安徽首次从比利时进口硫酸铜。农药由国家统一调拨,进口进差价倒挂,外贸亏损由财政补贴。1980年后,改由外贸代理,收取1.5%手续费,实行高进高出。1986年,根据国家经委、计委、对外经济贸易部经重(1985)664号通知规定,进口农药由化工部审批。化工部同时制定了《进口农药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农药实行审批和进口许可证”制度。1987年后,国产农药发展迅速,菊酯类杀虫剂和水田除草剂已能大批量生产,由于受进口农药冲击,厂家库存积压较多。为保护国内工业,化工部采取措施,从1989年起,严格控制上述农药进口。因此,安徽地方外汇进口的品种多为其它类杀虫剂和旱田除草剂。1972~1988年若干年份安徽省地方外汇进口农药数量见表7—2—3。 1952~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购进农药总量见表7—2—4。 1972~1988年若干年份安徽省地方外汇进口农药数量统计表 表7—2—3单位:吨 ![]() 1952~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购进农药总量统计表 表7—2—4单位:吨 ![]() 1958~1988年安徽省省 表7—2—1 ![]() 外调入农药数量统计表 单位:吨 ![]() 1969~1988年安徽省国 表7—2—2 ![]() 注:1952~1968年购进数量:1952年44吨;1953年109吨;1954年111吨;1955年193吨;1956年913吨;1957年51吨;1958年17769吨,其中六六六11523吨、滴滴涕682吨;1959年35452吨,其中六六六27202吨、滴滴涕1552吨;1960年14909吨,其中六六六13780吨、滴滴涕561吨;1961年2904吨,其中六六六1432吨、滴滴涕218吨、敌百虫112吨;1962年3416吨,其中六六六3326吨、滴滴涕40吨;1963年5476吨,其中六六六4923吨、滴滴涕1吨;1964年6361吨,其中六六六6345吨、滴滴涕7吨;1965年13331吨,其中六六六10185吨、滴滴涕2132吨、敌百虫58吨、乐果250吨;1966年21523吨,其中六六六18048吨、滴滴涕2098吨、敌百虫350吨、乐果613吨;1967年19158吨;1968年14941吨。 内购进农药数量统计表 单位:吨 ![]() 1958~1988年安徽省 表7—2—5 ![]() 注:1952~1957年农药供应量:1952年64吨、1953年69吨、1954年130吨、1955年1072吨、1956年6163吨、1957年5277吨,其中六六六4375吨、滴滴涕238吨。 农药供应量统计表 单位:吨 ![]() 三、供应 【全省售量】 50年代初,在部分农村推广使用农药,用量较小。供应方式有现售、换购、赊销、贷放4种。1953年前,以赊销、贷放为主,1954年后基本改为现售。具体供应方法是:对棉、烟区内购买力强的社员和群众,以现售或换货为主;对购买力弱的贫苦社员和群众或互助组进行赊销订购;对特别贫苦无力购买的贫雇农及烈军属实行贷放。并注意适当集中和适当分散供应。1955年前,农药年均用量不足500吨。1956年,中共安徽省委规划,要求在3至7年内消灭各种病虫害,对资金有困难的农业合作社,可以适当动用一部分农业贷款、预购定金和短期赊销的方法解决。建立“三保合同”(即:农业社订出需要计划保证购买,供销社保证及时供应,技术推广站保证教会使用技术)。当年除经济作物外,粮食作物也大量使用农药防治病虫害,农药销售量大增。1958年,全省农田病虫害严重,使用化学农药治虫比较普遍,致使化学农药销量比1957年增长近4倍。为弥补化学农药不足,各地人民公社社办厂生产各类土农药。据不完全统计,商业系统建立示范性工厂1160个,配合农业部门帮助与推动人民公社建立土农药厂54000多个,生产土农药48210吨。 60年代初,供应的农药有10多种,以“六六六”粉为主。“1059”、“1605”优先保证棉区需要。滴滴涕乳剂因合肥农药厂加工技术不过关,生产原料不足,导致供应紧张。1962年,全省实行“责任田”,治虫改为一家一户进行,加之,当年又遭旱灾,农药销量下降。1963年,因大面积防治水稻螟虫,“六六六”粉剂销量回升。次年,国家分配数量减少,“1605”、“1059”等高效农药供不应求。1965年,农药缺口加大,省社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供应工作的指示》,提出“必须采取土洋结合的办法,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灭虫土办法、土农药,能用人工捕捉的害虫,要尽量用人工捕捉,少用药剂杀治”。是年,为解决棉花除虫用药不足,省社与省轻工业厅安排淮南、蚌埠、芜湖、屯溪肥皂厂和安庆香皂厂生产棉油皂1500吨,并由当地生资站统一收购供应。为支援农业生产,供销社亏本经营(出厂价1090元/吨,零售价1120元/吨)。该年,为加强经营的计划性和宣传推广使用新品种,还采取了基层社与生产队签订供应合同,农忙季节,干部送货下乡。1966年,病虫害发生时间早,面积大,来势猛,农药供应矛盾尖锐,缺口较大的是6%“六六六”粉、滴滴涕乳剂。省社与农业厅曾两次电请全国供销总社和农业部增援,国家只拨l%“六六六”粉1000吨、5%滴滴涕粉600吨。为此,省社一方面要求各地采取“土洋结合,两条腿走路”,积极生产土农药;另一方面要求合理摆布,机动灵活,集中使用,保证重点。6%“六六六”粉主要用于防治稻螟虫,25%滴滴涕乳剂主要用于防治棉花、烟叶害虫,氟矽酸钠用于消灭小麦锈病。是年,销售化学农药为历史最高水平。之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农药销量下降。 70年代,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农药用量持续大幅度增长,供应有20多种农药。1979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药供应出现“批次增加,批量减少,包装要求小,商品挑名牌,不到用时不买药”的特点。杀虫双、甲胺磷、氧化乐果、叶蝉散、呋喃丹、除虫菊酯等一些新品种倍受欢迎。1981年,农药市场放开,有些地方管理混乱,市场上出现销售假农药现象。为此,省人民政府皖政(1985)98号文件通知,“农药经营统一由供销社农资部门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凡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农药生产、经营的,应坚决取缔。”1983年,大吨位含量粉剂农药减少,高效低毒农药增加。之后,农药供应量随当年自然灾害大小而增减。1987至1988年,因生产原料不足,农药货源偏紧,加之,病虫害偏重,农药用量加大,供应紧张,年底库存量减少。1989年,统配品种按计划分配到各地、市,由分、地农资公司供货,农垦、劳改等部门用药归口供应。因年内气温偏低,雨水较多,农业病虫害较为严重。7月下旬,桐城、怀宁、望江、太湖、潜山、石台等县稻蝗重发,省公司领导及时赶赴现场,检查了解虫情,增拨治蝗专用农药105吨。8月上、中旬,巢湖、滁县、合肥等地市发生大面积水稻白叶枯病,省公司将储备的120吨川化018迅速下放到基层,同时还向四川、浙江、江苏求援该类农药75吨,保证供应。是年,除各分、地公司从工厂直接收购供应外,省司还从储备农药中6次计划分配5069吨,临时增拨各地求援农药1165吨。计划分配农药中,蔬菜专用药105吨,棉花专用药1819吨,水稻专用药3460吨,杀菌、除草剂779吨。次年,由于市场货源充裕,计划分配数量减少。因病虫害发生偏轻,销量锐减,库存上升。1958~1988年安徽省农药供应量见表7—2—5。 【品种更替】 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始于50年代,供应的剂型有10多种。在实践应用中,将“六六六”粉加滴滴涕乳剂使用,杀虫效果更佳。之后,工厂将“六六六”和滴滴涕(又名223)混配成“八八九”乳油出售。经过试验,“六六六”与甲、乙基“1605”原油配合加工成粉剂,杀螟效果好。因此,1970年始,大量加工和使用“甲六粉”、“乙六粉”。“六六六”、滴滴涕,因成本低、杀虫谱广、使用方便,深受农民欢迎。1981年销售45281吨,占农药销售总量的76%。由于其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分解,污染环境,残留在农畜产品中对人体有害,影响农副产品的出口等原因,1983年起停止生产,售完为止。全省先后共用“六六六”、滴滴涕农药约60万吨,是防治害虫用量最大的杀虫剂。 “1 6 0 5”农药,1 9 5 3年试用,1 9 5 6年在棉区推广。1 9 5 8年,开始购进“1 0 5 9”。60年代供应敌百虫、乐果、敌敌畏、“3911”,年均用量不足1000吨。70年代初,有机磷农药发展迅速,倍硫磷、杀螟松、磷胺、马拉硫磷、亚胺硫磷、喹硫磷、哒净松、三嗪农品种供应增加。70年代末期,亚胺硫磷、马拉硫磷、敌百虫、乐果等品种,因长期使用,害虫产生抗性,效果差,剂型不受欢迎,逐步被氧化乐果、甲胺磷、久效磷、二嗪农、喹硫磷等高效品种取代。有机磷农药是安徽省80年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当家品种,每年销量在3000~7000吨。 氨基甲酸酯杀虫剂西维因,全省自1959年始购。1977年,开始进口对水稻叶蝉、飞虱有特效速效的叶蝉散。1978年,进口对蚜虫、地下害虫毒力大、残效长的呋喃丹,70年代用量在300~500吨,80年代增加到4000~7000吨。 有机氮杀虫剂,1976年开始供应,主要品种是杀虫脒。是年,销售57吨,1981年增加到941吨。由于其残留期长,慢性毒性突出,1982年国家规定仅限于在棉花和水稻上使用,并规定了施用量和安全间隔期。1980年至1988年,杀虫双在水稻害虫防治中效果显著,价格低廉,推广较快,1988年销售4818吨。1989年销售8613吨,为历史最高水平。1990年,由于农副产品中残留杀虫脒,影响出口,国务院决定,逐年减少产量,并在3年内停止生产,有控制地使用库存,销售用完为止。除在棉花、水稻上限制使用外,禁止在其它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药材、茶叶、烟草、甘蔗、甜菜等作物上使用,严禁用于蜂巢。 除虫菊酯杀虫剂,1982年开始引进,主要品种有“敌杀死”、“速灭杀丁”、“氯氰菊酯”和“灭扫利”。该类杀虫剂用量低、效果好、杀虫谱广,是继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之后,发展最快的一类杀虫剂。1988年销量394吨,防治面积2500多万亩。杀菌剂:1952年始,供应无机杀菌剂,主要品种有硫磺、石硫合剂、硫酸铜、波尔多液、氟硅酸等。此外,还供应有机汞、有机硫、有机砷和苯系列杀菌剂,主要品种有赛力散、西力生、富民隆、代森锌、代森铰、福美双、退菌特、六氯苯、五氯硝基苯、稻脚青、敌锈钠等。赛力散、西力生、富民隆等汞制剂因污染粮食、土壤、水源,危害人畜,1971年国务院决定停止生产,并禁止在粮食作物上使用。1970年始,购进内吸杀菌剂,主要品种有稻瘟净、异稻瘟净、克瘟散、叶桔净、多菌灵、托布津等。1982年,开始引进粉锈宁、富士一号、三环唑、瑞毒霉、乙磷铝、百菌清、速克灵、双效灵、叶青双等效果更好的内吸杀菌剂。 1974年始,应用生物合成抗生素杀菌剂,主要品种是“灭瘟素”,防治水稻稻瘟病。1976年,开始使用井冈霉素、春雷霉素(加收米)等品种,防治水稻纹枯病和稻瘟病。井冈霉素发展较快,1980年用量仅几吨,1988年增长到500多吨。 除草剂:60年代,供销社开始供应除草剂,主要品种有2,4D丁酯、二甲四氯、敌稗、五氯酚钠,用于防除水稻、小麦等农田杂草,每年用量不到一吨。70年代始,应用除草醚、绿麦隆、氟乐灵、杀草丹、利谷隆、燕麦畏等品种,年均用量几十吨,80年代,试验和推广了一批高效、安全、经济的新品种,主要有:丁草胺、都尔、大惠利、地乐胺、虎威、禾大壮、卫农、苯达松、恶草灵、克芜踪、草甘膦、稗草稀、拿捕净、稳杀得、禾草克、盖草能、百草敌、使它隆、果尔、巨星,销量由1980年的102吨增长到1988年的531吨。 四、农药储备 安徽省农资部门每年都要储备农药,确保救灾急需。自1954年起开始储备,该年,省农业厅核定,储备量231吨,其中2.5%滴滴涕乳剂85吨、2.5%“六六六”粉31吨、0.5%“六六六”粉50吨、硫磺粉65吨,分储于安庆、滁县、宿县、阜阳、六安、芜湖、蚌埠、淮南、合肥等地。1956年,省供销社提出省、县、基都必须保证适当储备,并于蚌埠、合肥、芜湖、安庆四地设立农药、药械批发仓库,负责储备量相当于各县全年销量的20%左右的农药,以调剂各地灾情超常发展需要。县社储备量应不少于全季销售量的20%,并于用药季节之前下放到位,防止脱销。基层社主要储备“六六六”农药,以保证及时供应。 1960年,全国供销总社要求省、地两级要多掌握一些农药,分储于交通方便之处,对历史性病虫害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应尽早调拨。保证“有备无患,有患即除”。1964年, 省社规定,省、县两级储备定额,县储定额为60%,余下40%由省统一安排在合肥、蚌埠、淮南、芜湖、安庆站储备。储备农药品种主要是“六六六”粉和滴滴涕乳剂。“1605”、“1059”只储在15个有棉花统购任务的重点产棉县。1966年,农药货源紧张,尤其是滴滴涕乳剂不足,为保证经济作物用药,采取了“五、三、二”摆布,即:省级储备占全省库存50%,县储30%,基层储备20%。省储备的50%农药,按防治对象分品种定量摆布于18个点,其中,合肥、芜湖、安庆、蚌埠分公司和淮南土产站、屯溪土杂分公司为省储备点;巢湖、六安、庐江、南陵、宣城、望江、枞阳、贵池、滁县、固镇、宿县、阜阳等12个点代省储备。这些农药未经省委或省农办批准和省社通知,任何单位都无权动用。 70年代,省革委会商业局提出,农药储备坚持“上(地、县)大下(基层)小”的原则,省、地级储备占总数的30%,县级占30%,基层占40%。各地对不同品种、用途的农药,因地制宜,合理储备。对拌种、除草剂采取及时下放,省、地两级储存量相应较少。1980年,省农资公司调整各级储备任务,要求以年末总库存计算,省(地)级占40%,县级和基层各占30%。 1980年后,随着农药管理由计划型变为市场经营型,各级农资部门注意抓经济核算,减少费用,出现了该储备的不储备和压缩库存的情况。为解决农药储备与经营的矛盾,做到有备无患,198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储备行息实行财政补贴,由省财政厅采取退税或返还的办法解决。是年,省农资公司安排合肥、安庆、蚌埠、芜湖4个分公司储备4200吨。1987、1988年分别储备8500吨、5000吨,由省农资公司统一安排在合肥、安庆、蚌埠、淮南、芜湖5个分公司和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巢湖、黄山6个地(市)农资公司储存。储备农药由省掌握,当地无权动用。1952~1988年安徽省农药库存量见表7—2—6。 1952~1988年安徽省农药库存量统计表 表7—2—6单位: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