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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网点
建国初期,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大多是私营和个体商贩,主要分布于城市和集镇。据省内主要城市统计,1952年,蚌埠有23家寄售店、32户废铁业;芜湖市挑高箩的商贩约有600多人;安庆市有个体商贩58户;合肥市经营旧货的商店约23家,个体摊贩16人;淮南市有估衣旧货、废铁五金、估衣、旧瓶业28户。上述5个市供销社的收购网点仅有5个。与此同时,农村供销社收购点发展较快,1951年,有少数基层供销社收购或代购废铜烂铁、废橡胶等废品。1953年初,全省供销社杂铜收购点189个,9月增至761个。 1956年,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各地个体坐地商自愿结合,相继成立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据合肥、安庆、蚌埠、淮南不完全统计,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购销网点有63个,供销社收购网点发展到26个。 1958年,全民动员收购废旧物资,所有商业部门的分销店、门市部都大量收购。据当年末统计,全省计有分销店、门市部10000多个,这些分销店、门市部都曾开展收购废旧物资业务。1960年,鉴于当时经济情况,收购废旧物资网点有显著减少。1962年,经济秩序趋于正常,各地逐步恢复正常的废旧物资业务,省辖市供销社都陆续增设一些收购点,据合肥、淮南、蚌埠、安庆4市统计,收购网点已发展74个。1965年,淮南、合肥市供销社各在郊县增设4个收购门市部;安庆市有20多个收购门点。1970~1972年,合肥、蚌埠、安庆、铜陵、芜湖、淮南等市相继成立物资回收专业公司。据1972年统计,6市共有146个专业网点,其中,街道居民代购点98个。是年,省革委会指示各地“供销部门增添收购人员,方便群众交售”。各地供销社合理布局,充实和增加收购网点,据六安县统计,是年增设67个收购点。1975年,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指示,省供销社部署各地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在城市,设置街道居民代购点;在农村,基层供销社和代购代销店要开展废旧物资业务。据统计,是年省、地辖市已建立物资回收专业公司7个,1977年增至8个。 1978年7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牛荫冠副主任在全国废旧物资工作会议报告指出城镇应按照每3千户居民,设1个收购点为宜。次年,省供销社贯彻全国废旧物资会议精神,结合安徽省情况,加强网点建设,充实第一线回收力量,要求各市每5千人设一个收购点(代购点),每1千人有两个收购员;各县建立废旧物资专业公司或专业收购站,大集镇设立专业收购点,农村设综合收购点和亦农亦商供销店,普遍开展废旧物资收购。是年9月,全省有废旧物资市、县专业公司21个,包括合肥、淮南、蚌埠、芜湖、马鞍山、铜陵、淮北7个省辖市公司;安庆、屯溪、六安、阜阳4个地辖市公司;滁县地区公司和天长、全椒、巢县、凤阳、滁县、来安、枞阳、铜陵、肥西10个县公司。共有专业人员3011人,其中,收购人员607人,加工人员1080人,合作商店560人,代购人员764人。专业收购点223个,其中,国营67个,合作26个,代购点130个。物资储备力量有仓库13917平方米,货场231亩,货运汽车74辆。1981年,全省有专业收购点318个,其中国营87个,合作79个,代购点152个。此外,销售点47个。与1979年相比,人员增加4.9%,收购点增加27%,销售点增加30%,仓库增加6幢。1980年,省内不少市县进行旧城改造,一些废旧物资收购点被撤,致使城市废旧物资收购网点逐年减少。1984年,省经委、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省供销社联合通知提出,各地供销社要根据城市大小和人口多少设置收购网点,具体要求为:县城关3~7个,地辖市5~10个,省辖市15~30个,3~5年内分批建成。城建部门要将废旧物资网点纳入城市规划,安排落实。凡工矿企业集中的工业区,居民集中的生活区,都要建设前店后厂的废旧物资收购网点,设在主要街道上的废旧物资收购网点,要搞好店容店貌、环境卫生,办成收废不见废的收购点,成为废旧物资行业的精神文明窗口,据1987年末统计,全省新设网点1000多个。1988年末全省有废旧物资回收公司60个,专业回收站15个,专业回收点593个,专业代购点1086个,从业人员9250人。1977~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废旧物资收购网点、人员见表8—1—1。 1977~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 废旧物资收购网点、人员统计表 表8—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