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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销社饮食业
全省农村供销社早在50年代初即开始经营饮食业,到1956年,供销社对农村商业网点,进行一次较大的调整,调整后设在集镇上的饮食业网点7个。1958年,供销社、商业合并,农村办起了大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加之,三年自然灾害,饮食业原材料供应紧张,饮食市场购买力急剧下降,致使饮食业发展大受影响,到1962年底统计,饮食业网点40个毛利仅为179356元。在当时市场封闭的情况下,供销社饮食业经营方式呆板,坐等顾客上门,经营品种单调,管理上与基层供销社统负盈亏。“文化大革命”始,饮食业不能正常营业,直到1975年11月,饮食业才逐步得到恢复,并有所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供销社在深化改革中,调整经营结构,开拓新的饮食业项目,增设快餐、茶座、冷饮。各级供销社积极筹集资金和利用留成的利润,对破旧饮食业网点进行更新、扩建。1980年底统计,全省供销社系统更新改造饮食业网点76个,占网点总数的30%,经过装璜、添置软件设雅座的90余个网点,占网点总数的60%。店容店貌,环境卫生,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企业素质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改善。以望江县华阳供销社为例,利用棉产区群众经济收入高,饮食市场业务大的优势,投资18万元,兴建四层酒楼,取名“陶寓酒家”(传说陶渊明曾寓居此地),营业面积980平方米,餐厅、会议室俱全,可同时接待400名顾客就餐,并开展以生换熟,每年为农民以生换熟大米就达15万余斤。 1978年6月,安徽省供销合作社以供财字(78)263号通知所属饮食企业食品销售,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县城以下(包括市郊)地区饮食业价格管理意见(试行)》执行,饮食业综合毛利率为28%左右,其中,分类毛利率:(1)一般米、面制主食品,毛利率为28%左右。(2)一般带馅和油炸的早点、小吃品种,毛利率为35%左右。(3)大众菜肴,毛利率为25%。(4)普通炒菜、冷碟,毛利率为30%左右。(5)中级菜肴,毛利率为35%左右。(6)名实相符的高级名菜、名点(如具有地方风味的著名菜点),毛利率为40%~45%,要制作精良,否则不能列入此类。(7)不对外营业,专为旅客、会议就餐服务的旅馆附属食堂,平均毛利率为22%左右。供销社饮食业饭菜的品种、售价、规格质量和收票标准,要挂牌公布,做到明码交易,接受群众监督。 供销社饮食业营业税的税率,1953年前后,按营业额3.5%。1958年实行工商统一税后,营业税税率定为5%。1965年9月,国家为了从税收方面支持供销社饮食业,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决定对供销社经营的饮食业减征工商统一税,税率由5%减为3%。基层供销社饮食业所得税税率,1979年1月以前,按纯盈余3.9%计征;1979年月以后,改按纯盈余20%征收(包括供销社服务业)。1983年起,供销社饮食业所得税改为以县供销社(或县公司)为单位,按八级累进税率交纳所得税。 供销社饮食业的原料,1979年9月13日,安徽省商业局、物资局、供销合作社转发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关于妥善解决农村饮食服务业原材料供应的联合通知》,对供销社饮食业所需的肉、禽蛋,如供销社经营肉食、禽蛋的地区,可由供销社直接供应,供销社不经营肉食的地区,可按此精神同当地食品部门联系,按计划供应饮食业用肉和鲜蛋。在肉源不足的情况下,食品部门除按计划供应肉外,头蹄、下水,优先安排农村饭店,以增加花色品种。供销社饮食业用煤,以加工生产用煤纳入计划,由当地煤建或物资管理部门,每月按计划就近供应。1979年10月,安徽省粮食局、供销社转发粮食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妥善解决供销社饮食业粮、油供应的联合通知》,供销社饮食业所需的粮、油,以凭票平价供应为主,免票议价供应为辅。凭票平价的米、面品种搭配上,要根据各地生活习惯和粮食库存可能,尽量满足饮食业务需要。计划内凭票供应的粮食以及社员群众以生换熟和来料加工收回的粮食,粮食部门根据登记和统计,报给粮食部门按照省粮食局(78)粮计字第126号文件等规定,从1979年元月份起,随粮供应6%食油,糕点随粮供应12%的食油。又据省粮食局1979年1月19日(79)粮计字第009号的通知,回民饭店随粮供应植物油7%~10%,辅料充顶用油指标。 基层供销社饮食业利税。据1979年12月27日,安徽省财政局、供销社下达《关于基层供销社饮食、服务、修理行业利润留成比例的联合通知》,将原供销社饮食业“四六”利润留成比例改为“二八”,即以20%上缴财政,80%留给企业,用于发展网点和添置设施。市场开放以后,供销社饮食业仍沿袭过去坐等客上门的经营方式,缺乏竞争力,以致造成网点、人员、营业额、利润四下降的被动局面。随着供销社改革的逐步深化,大部分饮食业从供销社分离出来,实行独立核算或简易核算。1984年后,根据中共安徽省委(84)17号文件精神,在供销社饮食业中实行经营责任制。是年年底,供销社饮食业实行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左右。饮食业经营责任制的形式:一是对经营正常,利润收入较稳定企业,采取全额利润分成;二是对经营较差,潜力较大的企业,采取利润定额,超利分成;三是对少数偏僻地区,难以管理,经营情况不好或亏损的小型企业,包给职工集体或个人经营,定额上缴,盈亏自负。职工个人分配,一般根据个人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贡献多少、劳动态度好坏等条件,民主评出底分,采取“死分、活值”相结合的工资办法进行分配,拉开档次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不搞平均主义。推行经营责任制后,有效地克服“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分配”的弊病,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经营积极性,赢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56~1988年若干年份安徽省供销社饮食业基本概况见表10—2—3,经营情况见表10—2—4。 1956~1988年若干年份 安徽省供销社饮食业基本概况统计表 表10—2—3 ![]() 1962~1988年若干年份 安徽省供销社饮食业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0—2—4单位: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