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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销社服务业
供销社服务业,始于50年代末,服务业的项目有旅社、照相、理发、浴池、洗染、修理诸业,以经营旅社为主。网点设置大都在大集镇、交通要道、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因资料残缺,仅有少数县份存有统计数字。以1958年为例,东至县(当时为至德县)东流镇供销社设有东风旅社、东风照相馆。宿松县复兴镇供销社创办旅社,营业面积352平方米,床位60余张,因该地系长江水运码头,往来客商多,生意兴隆。望江县华阳公社,在靠近长江大轮码头的棉花产区华阳镇,创办迎江旅社,后移交给供销社。60年代初,因受当时经济形势影响,基层供销社服务业曾一度衰落。1962年后,基层供销社服务业有所发展。当时,供销社旅社是砖瓦结构的平房,客房内部设施十分简单,收费标准2元左右。“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社服务业,特别是旅社业,濒临倒闭。 1975年,供销社重视旅社业的发展,一些县供销社(或县公司)在县城(或市),兴建起招待所、旅社,除供本系统经贸洽谈、召开会议外,还对外营业,据不完全统计,到1983年,全省县供销社(或公司)已建的招待所、旅社23所,占县供销社总数的33%,有客房690间,床位1400余张,客房多为二至三层楼房,旅社等级相当于乙级,收费标准3到6元。1985年后,部分县、市供销社,通过集资、合资等办法,在县城、工矿区、交通要道等,建了一批大、中型宾馆、饭店。按照部颁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附设旅客食堂,为旅客用餐提供价格优惠的饭菜,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般为7~10元。截至1988年底统计,全省供销社已建成开业的宾馆、饭店12所,拥有固定资产1700万元,客房607间,床位1739张,成为供销社旅社行业的支柱。 基层供销社的照相、理发、浴池、洗染、修理,自1962年始,由基层供销社经营,网点设在农村集镇。60年代下半期至70年代,上述行业随当时政治形势和政策的变化,时兴时衰。1980年后,市场开放,个体户从事修理的增多,基层供销社的修理业渐趋衰落。据资料统计,1981年底,农村集镇上从事修理的个体户2768户,3019人(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发证的不在内),另外还有社队、街道经营的修理业。洗染业,因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逐步萎缩,成为没落行业。 1962~1988年若干年份安徽省供销社服务业概况及经营情况详见表10—3—5、表10—3—6。 1962~1988年若干年份安徽省供销社服务业概况统计表 表10—3—5单位:个、人 ![]() 1962~1988年若干年份安徽省供销社 服务业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0—3—6单位: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