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导言
按照省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省旅游局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深入进行计划与投资管理、旅游行业管理和审计监督,逐步使各项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程序化。 从1981年开始,省旅游局先后编制了全省旅游业3个五年规划,对每个阶段的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市场开拓、旅游线路等都作了妥善计划和安排。在旅游基建项目投资方面,抓好项目可行性论证,规范基建项目管理,提高基建项目规划水平和建筑质量,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依据旅游法规和政策,对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在旅游饭店管理方面,1988年开始评定涉外饭店;1990年着手对旅游饭店进行星级评定管理;1994年开始每年一次对全省星级饭店进行全面复核,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在旅行社管理方面,1985年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后,立即着手全省旅行社的依法登记、“扶植达标”、全面整顿工作;1991年开始对旅行社实行业务年检制度,动态管理,狠抓规范经营,提高旅行社质量意识;1995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实施以后,积极贯彻落实,确保足额缴纳。在旅游涉外商场、餐馆和车队管理方面,1991年开始实行定点审批制度,定期考评。 省旅游局设立审计机构,认真做好行业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监督工作。 各行署、市、县旅游局,接受省旅游局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认真做好各地区的各项管理和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