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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简称省工商银行),是办理城市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1984年1月由省人民银行分设成立。行址:合肥市金寨路166号。行长张舜治,副行长樊子贵、方瑜、郭芳。截止1990年末,分行内部设有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劳资处、保卫处、行政处、会计处、出纳处、工业信贷处、商业信贷处、信托处、计划处、科技处、技改信贷处、调研信息处、金融研究所、国际业务部、稽核处、工会、中共分行党组纪检组、中共分行机关党委共21个职能部门;全辖设有各类下属机构1225个,其中省分行营业部4个、地市支行16个、县支行72个、城市办事处84个、集镇办事处81个、分理处74个、储蓄所894个;总计职工12491人,其中获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者8500人,分别为高级职务73人、中级职务1198人、初级职务7229人。另有附属于各级行的城市信用社96个,职工1126人。 省工商银行为厅局级经济实体,受中国工商银行垂直领导,业务上接受省人民银行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其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法令,通过各项业务活动,支持发展工业生产,扩大商品流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改造,发挥金融事业在经济建设中的资金调节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服务。其业务范围主要有:办理城镇储蓄存款,吸收工商企业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办理国营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工商企业和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的各种专用基金;办理技术改造贷款和一部分基本建设贷款;开展委托、代理、租赁、咨询;办理现金、转帐和外汇收付、兑换、结算;开展房地产信贷等。截止1990年末,全省工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17.04亿元、贷款余额172.02亿元、结益3.05亿元、上缴利税1.38亿元,是安徽省资金实力最雄厚的专业银行。 1984年1月,省人民银行遵照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以皖银字233号文下达《关于人民银行、工商银行机构分设意见的通知》确定设立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并规定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先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套帐目、资金分开的过渡办法。当年年底,省及地、市人、工两行正式分开;县支行及办事处全部划归工商银行,保留人民银行牌子、代理人民银行业务。分设后的省工商银行,内部设办公室、劳资处、信托处、计划处、会计出纳处、储蓄部、工会、中共分行机关党委等14个职能部门;下属机构有8个地区中心支行、8个市支行、76个县支行、60个城市办事处、101个集镇办事处、73个分理处、698个储蓄所、2所干校、1家工具厂,共计707个;总计全行系统有职工1264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3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198名、初级专业技术人员5159名。 此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业务量迅速增长,分行内部处室及辖属机构,均相应进行了调整和增设。分行内部:1985年8月监察处分设为纪检组和稽核处,工商信贷处分设为工业信贷处和商业信贷处,会计出纳处分设为会计处和出纳处,增设行政处;1986年2月增设城市金融研究所,10月撤销信托处改设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5月增设调研信息处;1988年8月增设国际业务部。下属机构:1985年7月,阜阳地区中心支行与营业部改建为阜阳市支行,8月六安、徽州、巢湖、滁州、宿县地区中心支行与所在地的六安、屯溪、巢湖、滁州、宿州等5家支行分别合并;1988年12月安庆市支行和安庆地区中心支行合并成立安庆支行,同时设立池州地区中心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领导人更迭表 ![]()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组织机构序列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