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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概况
建国42年来,安徽省城镇储蓄存款发展总趋势是持续增长。1949年末余额只有2万元,1990年末达到115.62亿元,增长57万倍。但在各个历史阶段发展是不平衡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运行正常,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储蓄存款增幅大;“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活困难,储蓄存款增长缓慢,甚至萎缩不前。各时期储存款增长情况见表3—3—1。
安徽省各时期储蓄存款增长情况表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安徽省城镇储蓄业务由初创到成长、由局部到全面发展,是奠定基础时期。1949年7月至1950年2月,市场物价波动,人民银行皖南、皖北分行根据总行、华东区行布置,开办折实储蓄存款,保障储蓄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1950年物价趋向稳定,银行于当年6月又开办保本保值储蓄、定活两便储蓄;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首届储蓄专业会议,统一储蓄政策、规章制度、利率;安徽于1951年1月正式实施,并组成储蓄管理机构和设置营业网点、充实储蓄人员,先后增办定额储蓄、有奖定期储蓄,全省城镇储蓄发展较快。1950年至1952年全省城镇储蓄存款年末余额分别为132万元、502万元、1107万元。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资金,储蓄是重要资金来源,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1955年发行新人民币,标志新中国币制的巩固;同时,安徽省职工工资由供给制、包干制改为薪金制,生活有了较大地改善,增强了储蓄能力。对此,银行不失时宜地增设储蓄网点、延长营业时间、停办折实和保值储蓄、收缩定额储蓄、推行定期和活期为主的储蓄种类,在机关、企业、厂矿聘请协储员和增设储蓄代办所,形成覆盖全省城镇的储蓄服务网络,有力地促进了储蓄存款增长。1957年,全省储蓄存款余额4242万元,平均每年递增30.8%。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银行储蓄工作受到“大跃进”运动冲击。围绕全党全民办钢铁运动,在群众中开展“工业投资”、“钢铁储蓄”,争放“收储卫星”,违背政策原则把公款拉作储蓄;在职工中硬性搭发工资存单、搞工资转存。全省城镇储蓄存款,1958年比1957年猛增6千万元,增长1倍多。
1959年,为了扩大信用回笼、缓和市场商品供应紧张,全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银行储蓄工作领导,积极开展人民储蓄工作的指示》,年末城镇储蓄存款余额又比1958年增加4千万元,增长70%。但是,“大跃进”后出现了暂时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困难,物价上涨,储户纷纷取款度生;加上全省精简大批职工,减少储源,从而导致城镇储蓄存款大幅下降。全省1962年末存款余额比1959年少5928万元,整个“二五”时期只增加156万元,年平均递增率仅0.7%,为安徽各个时期城镇储蓄年平均增长率最低时期。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安徽省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国民经济很快复苏,市场供应好转,物价下降。全省城镇储蓄存款逐年增长,1965年末余额7552万元,比1962年增加3154万元,年平均递增19.3%。
“文化大革命”时期:银行机构撤并,储蓄政策受到极“左”路线的干扰,从而导致全省城镇储蓄存款增速大大减慢。在此10年中,年均递增率降低到9.7%。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银行储蓄工作以1977年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全国储蓄工作会议为转折点,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储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受到重视,人民生活提高、收入增加,全省城镇储蓄存款迅速上升。1977年、19782年平均增长率17.17%。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2年(1979~1990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增长2倍多,群众储蓄能力大大提高。城镇储蓄存款发生3个显著变化:
一是储蓄存款额大幅度增长。1979年1年增加额首次突破亿元(1.2亿元);1986年比上年增加10.46亿元;1989年比上年增加23.5亿元;1990年又比上年增加31.4亿元。12年年均递增率32.7%。
二是存款结构发生了变化。1990年末全省城镇储蓄存款余额中定期存款占82%,比1980年增加8个百分点;活期存款比重相对下降8个百分点,使信贷资金来源更加稳定。
三是储蓄业务发展形成新格局,多元化经营。各专业银行占全省城镇储蓄存款余额比重以工商银行最大,但所占比重趋小。1987年5月,省人民银行颁发《专业银行业务交叉的暂行规定》,改变了工商银行一家独办城镇储蓄的局面,各家专业银行都开办城镇储蓄业务,还开办了邮政储蓄,同年12月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蚌埠住房储蓄银行。
各家银行城镇储蓄存款业务发展很快,自1986年至1990年其年末余额见表3—3—2。
安徽省各专业银行城镇储蓄年末余额表

二、储蓄种类
〔折实储蓄〕
解放初期,为稳定物价、稳定金融秩序、集聚资金、支持恢复生产、保障人民生活,人民银行曾举办折实储蓄。具体办法是以几种日用必须品市场价格组成折实单位牌价,由银行挂牌公布,储户存款取款,都按当日公布的牌价计算收付额。折实单位牌价逐日编定,收储时,把存入金额按当日牌价折算成折实单位份数,记入存单(存折);支取时,以原折实单位份数为本金,按月利率计付利息,本息均以到期日的牌价折算为人民币支付。
安徽省拆实储蓄从民国38年(1949年)7月开办,深受群众欢迎,成为当时储蓄业务中最主要的一种储蓄种类。皖南分行1950年1月储蓄存款总额中折实储蓄存款占96%。1951年初,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渐好转,物价和币值趋向稳定,银行停办折实储蓄。
安徽省折实单位内含物品种类数量变化情况表

〔保本保值储蓄〕
1950年5月,人民银行皖南、皖北分行开始举办这种储蓄。规定:二万元(旧人民币)起存,多存不限;存入时,在存单上记存款金额,同时注明当日折实单位牌价;支取时,如折实牌价不变或下降,就按原存入的货币支付并据以计付利息,折实牌价上升则按折实单位计付。其特点:物价下降能保本,物价上升能保值,在物价波动时期,更有利于保障储户利益。
保本保值储蓄是一种定期储蓄,存期分七天、十五天和一、二、三、六个月以及一年七个档次。利息计付办法是:到期按折实储蓄存款支取的,照原规定的折实储蓄计息;到期按货币存款支取的,存款一个月以下,按存入时的同档次利率八折计算,二、三个月按九折计算,六个月以上的不打折扣。举办保本保值储蓄后,储蓄存款回升,当年此项储蓄存款余额占全省整个储蓄余额89%。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物价稳定,保本保值储蓄于1952年7月1日停办。
〔保值储蓄〕
80年代改革开放,打破了物价30年不变的格局,国家有计划地进行物价调整,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物价放开,允许买卖双方议价交易。物价波动对存款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为保障储户利益,198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有关问题的规定》,安徽省各家银行从当年9月10日起遵照《规定》开办保值储蓄存款。
这次保值储蓄的范围是:城乡居民3年期以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这3种储蓄存款到期后,除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还按存款到期月份保值补贴率给予补贴。保值补贴率随物价上涨或回落指数增减,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和公布。存款利息加保值补贴,储户定期存款的实际利息收入等于或高于因物价上涨受损失部分。但储户提前支取未到期存款,不得享受保值补贴。保值补贴额的计算公式为:贴补额=贴补率×保值存期×本金。存款过期支取,超过期间不计付保值补贴。
由于保值储蓄能保障储户存款不因物价上涨而贬值,受到社会各阶层的欢迎。省工商银行1990年末保镇储蓄余额达到323162万元,占整个定期存款余额的53.53%。
〔活期储蓄〕
安徽省在1950年办理保本保值储蓄的同时开办此种储蓄。此储蓄:一元起存,多存不限,随时可以存取,适应群众生活待用款项的存储;开户时银行发给存折,储户凭折存取;利息每年结算一次,结息期原定为每年12月20日,1980年起改为6月30日;利息原计至厘位,1985年7月1日起,改计至分位;未到结息期而清户的,利息算至清户前一天为止。
活期储蓄存储户多,收付频繁,业务量约占整个储蓄业务量的70~80%。存款余额50年代期间一般占整个储蓄存款余额的50%左右;80年代随着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定期存款增多,其存款余额比重逐步降低,1990年末只占全省整个储蓄余额的18%,但仍然是一个主要的不可缺少的储种。1988年11月省工商银行开办职工工资转存活期储蓄,其它专业银行相继开办。
银行开办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顺应形势发展,具有方向性,既减少现金投放,又能拓宽储源,对抑制通货膨胀,稳定金融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到1990年底,有367个储蓄所代发工资,累计代发工资额10306万元,代发工资转存活期储蓄余额1014万元。
〔定期储蓄〕
定期储蓄是约定存期,一次或分次存入本金,整笔或分期分次支取本金或利息的储蓄。按不同的存取方式可分为五种: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十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各个时期不尽相同,基本上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八年六个档次,存期越长,利率越高。存入时,由银行发给存单,到期时凭存单支取本息,如储户确有急需可凭单位证明或储户本人身份证件提前支取,提前支取可以提取一部分,但以一次为限,未提取部分仍按原存日期和原利率换给新存单。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储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每月固定存额,一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一般于次月补存;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计付本息。第二种是积零成整,由储户选择到期本息合计可支取的整数,如百元、千元等。利息事先算好得出每月应存金额,逐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可以逐月补存,按存足次数作为到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在开办初期存额不固定,每次不低于五千元(旧人民币)多存不限;存期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种。为控制套取银行利息,规定存期三个月者到期前一个月、存期六个月及一年者到期前两个月存入的金额不得超过以往存入总额的半数。此种不固定存额的存储方式,柜面上一直在办理,但不对外宣传。此外,还办理过以下几种存储形式:一是贴花小额储蓄。1960年开办,存期一年,每月存储一次;存时在存单上贴上定额凭证(即贴花),开户满一年,不问已否贴满十二个月,已贴凭证即为到期。利息定额付给,1961年1月1日到1965年5月31日开户的整户每贴一期凭证付给到期息一角,1965年6月1日调减为八分,1/2户和1/4户按比例付给。1962年此种储蓄实行通存通兑,不挂失,银行内部不记户名帐。由于弊端多,1966年11月30日停办。二是零存整取小额记帐式储蓄。在总结贴花小额储蓄优缺点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开办了此种储蓄,从1966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存取方式每月存入记存入栏,可以记名和预留印鉴,并可挂失。存额自一元起至二十元均可开户。自开户日起,至次年同月同日止到期,按规定计付本息。1972年1月1日停办。三是零存整取集体户储蓄。1977年10月29日,省人民银行要求各地银行在机关、厂矿、学校、街道中建立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单一代办,发展集体户储蓄。这一储种适应性强,存款逐月稳定增长。集体户开户时,先进行认储登记:存与不存,存多存少,由群众自愿决定,但存款余额每月必须固定。单一代办对储户原则上不发存折,分科室、车间设立代办“明细分户帐”。街道单一代办采用存款卡,由居民小组长收储后盖章作为存款记录给储户,内部设立明细分户帐,银行给各单一代办所均开发集体户存折。存期一年,到期一次结清本息。每年年终或年初要清付到期存款,动员老储户和发展新储户。集体户单一代办的代办人员多是聘请单位的财务人员担任,储户认储后,每月即由代办人员从工资中代扣,工资单上的代扣记录则代替了明细帐,帐务核算手续健全。集体小额储蓄开展好的行、处参储面一般达当地单位数和职工数的80%。1985年至1987年,全省集体零存整取储蓄每年收储额约占全年储蓄存款增长总额20%~25%左右。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整笔存入,分次支取利息,到期支取本金。存期有一年、二年、五年三种。开户时,按规定的起存金额,一次存入本金,银行发给存单或存折,约定存款期限和支取利息时间期次(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储户凭存单(存折)按约定日期支取利息,存单到期时一次支取本金。如取息期不来取息,以后随时可取,但不计复息。此项储蓄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对提前支取全部本金的,已分期付给储户的利息须全部扣回,其余手续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提前支取、过期支取办法相同。此种储蓄安徽省工商银行根据上级有关章程制订具体办法部署开办,但开户和收储均很少,当年全省只有50户,余额26万元,1987年底87户余额36万元。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中国人民银行1989年颁发《关于开办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规定:1、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经过批准在分配额度以内有计划的发行,不得突破。存单面额分为伍佰元和壹仟元两种。2、存期档次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十二个月。3、存款利率高于同期城乡个人存款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逾期不计付过期利息,未到期不得提前支取。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不得同城通兑。4、该项存单可以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所办理转让业务,但不得私自办理转让。1990年底余额,省工商银行5961万元、交通银行2558万元。
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是为鼓励侨胞、侨眷支援社会主义建设而举办的一种利率优惠的储蓄存款。华侨、港澳同胞由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或港澳地区汇入或携入外币、外汇(包括黄金、白银)售给国家银行换得的人民币,可在规定时间内存入,这种储蓄,叫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开户时,储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侨汇证明书”或“外汇兑换证明”;存期有一年、三年、五年3种。存款到期,凭存单(预留印鉴的兼印鉴)支取;预约凭身份证件支取的,还要携带有关证件(如护照、居留证、各级政府的证明文件等)银行方予以支取;本息只能支取人民币,不能支取外币,不能汇往港澳地区和国外。此种储蓄,安徽省于1986年开始办理。省内侨汇不多,折合成人民币统计:1987年1455万元,1988、1990两年都不足900万元,1989年只有252万元。华侨人民币存款数量少,银行多不单独统计,而计入一般定期储蓄存款之内。根据现有资料能单独反映此项存款余额的,1987年末中国银行合肥分行1万元,1990年末省工商银行517万元。
〔有奖储蓄〕
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先后开办有6种有奖储蓄。
活期有奖储蓄:为增强对储户吸引力,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财贸办公室批准安徽自1956年7月1日在合肥、芜湖、安庆、蚌埠、淮南等五个市试办此种储蓄。办法是:每季开奖一次,以存折帐号为兑奖号码,利息采取奖金形式支付。每千户为一分配奖金单位,头奖一个,按中奖户平均存款余额的100%付给奖金;二等奖二个,按中奖户平均存款余额的60%付给奖金;三等奖25个,按中奖户平均存款余额29%付给奖金。此办法由于每季对一千户只须计算28户的奖金。举办当月就吸储34874户,占五市活期总户数的42.4%,存款余额达100.44万元,占活期总余额的53%。同年10月1日扩大到36个行处办理,1957年1月1日起县以下全面开办。于1961年1月1日停办。
贴花有奖储蓄:1950年12月1日开办,先由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统一举办、上海分行主办、华东区各省(区)分行(安徽当时为皖南、皖北)代办,后于1951年12月改为分区主办。华东区分上海、南京、苏南、山东、浙江5个主办行。皖南、皖北划为宁皖区,由南京市主办。到1952年7月,皖南、北各行共吸储10523整户,8月份达12万整户,具备单独开奖条件。经电请华东行同意,安徽省自1952年12月份起,单独主办。
此种储蓄以奖金形式鼓励群众参储。每10万户为一开奖单位,不足10万元户者,按实际吸储户数比例计算。分整户、1/2户、1/4户3种。整户每月存入人民币四万元(旧人民币下同),1/2户每月存入人民币二万元,1/4户每月存入人民币一万元,存满12个月为足额。每月开奖一次。每10万户头奖一个,奖金2000万元;二等奖二个,奖金各500万元,三等奖十个,奖金各100万元,四等奖四千个,奖金各4万元。1952年8月起为降低成本和延长存款存期,存款期由原来的一年期改为二年期。改后群众反映存期过长,于1953年6月1日起仍恢复为一年期。
贴花有奖储蓄原为奖息结合,除付给中奖者奖金外,存款到期支取本金时付给一定的定额利息(每整户付息2万元)。至1955年10月1日,因利率调低,而将全部利息以奖金形式支付。50年代举办此储蓄很有吸引力,进入1960年后被认为是搞物质刺激而停办。
1982年4月1日起,再次在全省开办贴花有奖储蓄。办法基本与以前相同,但只办一种面额为5元的贴花凭证,不分整户和1/2户、1/4户。开办后,初期吸储额逐月上升,1983年3月收储户数达93.7万户。此后无进展,其余额占储蓄比重较小,故于1985年4月1日再次停办。1989年4月21又开办。
有奖有息储蓄:1981年首次在合肥、芜湖、蚌埠3个市举办。每户存款50元,一次存入,定期一年,由银行发给存单凭以兑奖和到期取款。利率为4.5‰,50元存一年利息为2.7元,其中以七角钱作为奖金分配数、到期利息为二元。奖金分配办法是;一万户为一开奖组,头奖1个400元,二奖10个各100元,三奖100个各16元,四奖1000个各4元,合计为7000元。
定额定期有奖有息储蓄:1986年3月由省工商银行在全省首先开办。每户面额为50元,定期一年,发行总额为2000万元。每一万户为一开奖组,每组分四个奖级,头奖二个奖金各500元、二奖10个奖金各200元、三奖100个奖金各20元、四奖1000个奖金各10元。另设特等奖一个,奖金为1000元。存款到期不论中奖与否每户付息2元。这种有奖储蓄开办后,推动了全省有奖储蓄的迅速开展,各地、市场陆续开办此类储蓄。
实物有奖储蓄:1981年9月在全省开办。办法是:每户10元,开发记名存单,定期一年,不得提前支取;到期后存款利息全部以奖金形式付给中奖户,并发给购买名牌实物的票证;每一万户为一开奖组,头奖5个、二奖10个、三奖100个,奖金分别为200元、140元和10元;对中头奖者发给购买上海产自行车票(永久牌或凤凰牌)一张,二奖发上海缝纫机票(蜜蜂牌或蝴碟牌)一张。开办实物有奖储蓄,首创国家名优紧俏商品的销售与吸收储蓄存款挂钩,为国家积聚更多的建设资金。
1988年12月7日,省工商银行发出《关于组织紧俏商品开办储蓄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其它各专业银行也先后组织紧俏商品(如黄金饰品、电冰箱、彩色电视机等)同开展储蓄存款挂钩,很受欢迎。举办此类实物有奖储蓄,银行只发购物奖券,不经营商品。
开办紧俏商品同储蓄业务挂钩,这在当时能够迎合一部分群众购物保值的心理,对稳定和增加储蓄存款起到一定作用。实物奖及其它各类有奖储蓄存款余额:1988年末省工商银行26602万元,比1987年底增长116.95%;交通银行1990年末余额144万元。
住房有奖储蓄:合肥市工商银行于1986年2月首次开办,每户48元,三万户为一开奖组;每组奖一个,奖给63平方米住宅一套(造价27000元),其他奖级,奖给不同的高档耐用商品;2月5日开办,3月20日结束;共收储四组12万户,存入金额567万元。此后,安庆、芜湖、马鞍山、巢县、六安、霍邱、舒城、寿县、郎溪等市、县行也曾开办。此项储蓄,奖额过高、中奖面窄,且房源缺乏,不仅开办筹备工作有一定困难,吸引力也不甚大,故未扩大办理。蚌埠住房银行成立后,开展住房券储蓄开办以来其年末余额依次为1988年160万元,1989年452万元,1990年664万元。
〔定活两便储蓄〕
开办时由银行发给存单储户可随时凭存单提取。利息根据实际存期,分别按活期储蓄利率或整存整取同档利率九折计算。1950年,皖南、皖北分行举办定活两便储蓄,作为从折实储蓄向贷币储蓄的过渡措施。1951年折实储蓄停办后,按照总行指示将定活两便存款余额结转为活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既有活期的灵活性,又可在达到一定存期时享受定期利率九折的优惠,受到储户欢迎,1982年一部分行处又相继恢复办理。1985年,省人民银行制订统一的《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简章》自10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1987年3月1日起实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计息办法:存期不满一个月不计息;存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活期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按定期同档次利率九折计息。
〔定额储蓄〕
这种储蓄面额固定,并分有几种不同面额的存单由储户选择认储。存入五天的即可随时支取并实行同城通存通兑,存满一定时期可按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九折计息,受到储户的欢迎。但由于不记名、不挂失,不利于保障储户利益,同时内部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因而开办这一储蓄经历几起几落。
第一次开办于1951年9月。面额以旧人民币面额发行,分1、5、10、50、100万元五种。1952年全省各行大力开展,藉以萎缩保本保值储蓄。1954年7月1日起将原订最长存期一年,缩短为半年,并一律按活期利率计息。195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储,7月1日,将末兑付的余额转入“定期储蓄”科目。
第二次开办于1957年8月,面额分5、10、20、50元四种。存期10天以下不计息、3个月内按活期计息、六个月及六个月以上按六个月定期利率九折计息。省人民银行制定了章程,全省全面开办。1960年经报告省财办批准停办。
第三次开办于1987年4月。面额分20、50、100、500元4种。存期达到哪一档整存定期即按该档整存定期利率计付利息。由于利率优惠,发展迅速。到当年8月底止,全省发出472873张定额存单,其中20元面额占13.5%、50元面额占23.8%、100元面额占52.5%、500元面额占10.2%,共收储5591万元,余额达4949.7万元,留存率为88.5%。
安徽省储蓄代办业务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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