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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将芜湖专员公署分设为芜湖、徽州两专员公署,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宿县两专员公署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将芜湖专员公署
分设为芜湖、徽州两专员公署,
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
宿县两专员公署的通知
(办字第0057号)
芜湖、徽州、滁县、宿县、六安五专员公署,合肥市人民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加强对农业地区的领导,决定将芜湖专员公署分设为芜湖、徽州两专员公署;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宿县两专员公署;原由合肥市领导的巢县、肥东、肥西三县,分别划归芜湖、滁县、六安三专员公署领导。以上业经国务院一九六一年四月七日以直秘杨字第49号批复同意。特此通知,希即遵照执行。
地区的划分如下:
一、芜湖专员公署,设置在芜湖市,领导芜湖、宣城、当涂、繁昌、南陵、郎溪、广德、泾县、无为、和县、含山、巢县等十二县。
二、徽州专员公署,设置在休宁县,领导休宁、歙县、祁门、黟县、太平、绩溪、旌德、宁国等八县。
三、滁县专员公署,设置在滁县,领导滁县、全椒、嘉山、定远、凤阳、来安、天长、肥东等八县。
四、宿县专员公署,设置在宿县(目前暂在蚌埠市办公),领导宿县、濉溪、肖县、砀山、灵璧、五河、泗县、怀远等八县。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三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三日
分设为芜湖、徽州两专员公署,
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
宿县两专员公署的通知
(办字第0057号)
芜湖、徽州、滁县、宿县、六安五专员公署,合肥市人民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加强对农业地区的领导,决定将芜湖专员公署分设为芜湖、徽州两专员公署;撤销蚌埠专员公署,设立滁县、宿县两专员公署;原由合肥市领导的巢县、肥东、肥西三县,分别划归芜湖、滁县、六安三专员公署领导。以上业经国务院一九六一年四月七日以直秘杨字第49号批复同意。特此通知,希即遵照执行。
地区的划分如下:
一、芜湖专员公署,设置在芜湖市,领导芜湖、宣城、当涂、繁昌、南陵、郎溪、广德、泾县、无为、和县、含山、巢县等十二县。
二、徽州专员公署,设置在休宁县,领导休宁、歙县、祁门、黟县、太平、绩溪、旌德、宁国等八县。
三、滁县专员公署,设置在滁县,领导滁县、全椒、嘉山、定远、凤阳、来安、天长、肥东等八县。
四、宿县专员公署,设置在宿县(目前暂在蚌埠市办公),领导宿县、濉溪、肖县、砀山、灵璧、五河、泗县、怀远等八县。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三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