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舜钦--曾任县令、大理评事、集贤殿校理
发布时间:2024-01-09 23:45:39
苏舜钦(1008—1048),北宋词人,字子美,祖籍梓州铜山(今四川中江),曾祖时迁至开封(今属河南)。曾任县令、大理评事、集贤殿校理,监进奏院等职位。因支持范仲淹的庆历革新,为守旧派所恨,御史中丞王拱辰让其属官劾奏苏舜钦,劾其在进奏院祭神时,用卖废纸之钱宴请宾客。罢职闲居苏州。后来复起为湖州长史,但不久就病故了。与宋诗“开山祖师”梅尧臣合称“苏梅”。有《苏学士文集》诗文集,《苏舜钦集》16卷,《四部丛刊》影清康熙刊本。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苏舜钦集》。
苏舜钦于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生于北宋都城开封(今河南开封)。祖籍梓州铜山(今四川中江),曾祖时迁至开封,祖父苏易简,宋太宗时参知政事。父苏耆,官至工部郎中、河东转运使。苏舜钦年轻时即不顾流俗耻笑,和穆修一起提倡古文,比尹洙、欧阳修等开始提倡的古文运动都早。22岁时,因父亲官职而得以补太庙斋郎、荥阳(今属河南)县尉,景祐元年(1034)进士。历任蒙城(今属安徽)、长垣(今属河南)县令。
苏舜钦在政治上倾向于以范仲淹为首的改革派。庆历四年(1044)范仲淹、杜衍、富弼等人延揽人才,准备实行新法。苏舜钦是杜衍的女婿,被范仲淹推荐为集贤殿校理,监进奏院。御史中丞王拱辰等反对政治改革。时值进奏院祀神,苏舜钦按照惯例,用所拆奏封的废纸换钱置酒饮宴。王拱辰诬奏苏舜钦以监主自盗,借以打击范、杜。苏舜钦被削籍为民,与会的名士十余人同时被贬逐。被废后离开开封,于苏州修建沧浪亭,隐居不仕,庆历八年(1048)复官为湖州长史,未及赴任即病逝。卒时年仅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