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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霖(南宋官员)

 发布时间:2024-04-23 14:52:18
隆兴元年(1163)四月二十三日,圣旨复岳霖为右承事郎。后又授南赣都督,食邑宜兴。淳熙三年(1176)岳霖任广西钦州知县,淳熙五年(1178)孝宗皇帝便殿诏见岳霖时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 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岳霖稽首涕泣说:“仰蒙圣察抚念,故家臣不胜感激”!岳霖遂上疏请求归还高宗当年所赐岳飞的御札,手诏,孝宗皇帝诏令准左藏南库还之。
淳熙十二年(1185)岳霖任川转运判官,淳熙十六年(1189)任太常卿、左司郎中和提举封椿库等官职,官至朝请大夫、敷文阁侍制,兵部侍郎,广东经略安抚使,赠太中大夫,岳霖与朱熹、张拭为友,在各方的帮助下,即着手搜集岳飞遗文,修编成书。 因年老多病,尚未完稿即病卒。岳霖卒于绍熙三年(1192年)十月,寿年六十二岁。其时岳霖在广州做官(知广州),故时岳珂年方十岁,随父官游。临终执其三子岳珂手遗嘱:“先公之忠未显,冤未白,事实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没。余初罹大祸,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于见闻,访于遗卒,掇拾而未及上,余罪也。苟能卒父志,雪尔祖之冤,吾死瞑目矣”!岳霖卒后由岳珂从岭南护丧北归。
景定二年(1261)岳霖追封为缵忠侯,墓碑为“缵忠侯霖公之墓”。岳珂在《桯史》卷二《赵希光节概》明言:“绍熙壬子冬,先君子损馆于广,余甫十龄,护丧北归”。护丧北归是为了安葬岳霖。岳霖葬江苏宜兴县城东四十里之唐门村显祖庵侧,伴岳飞衣冠冢之北。岳飞衣冠冢安葬在唐门桥后的一个天然的“金钩钓月”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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