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南宋中期权相)
发布时间:2024-07-26 17:00:04
嘉定元年(1208年)三月,史弥远实际掌权,恢复了秦桧的申王爵位及忠献谥号,积极奉行降金乞和政策。九月签订宋金和议,史称“嘉定和议”,由金宋叔侄之国改为伯侄之国,岁币由20万增为30万;另加“犒军银”300万两,这是以往和议中从来没有过的。对于这宋金议和史上最为屈辱的和议,引起朝野不满。“金人欲多岁币之数,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人(指韩侂胄)之首,而吾亦曰可与;至于往来之称谓、犒军之金帛,根括归朝流徙之民,承命惟谨,曾无留难。”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这番话,可说是当时舆论的代表。史弥远的丑行,实是与秦桧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