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新 (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
发布时间:2024-07-14 18:10:26
任建新:(1925.8- )山西汾城(今襄汾)人。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四八年在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学习,肄业。一九四八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四八年至一九四九年任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秘书。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四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厅秘书,中央法制委员会秘书。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五九年任国务院法制局秘书。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一年在“文化大革命”中下放“五七干校”劳动。一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八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二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七年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一九九七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一九九八年三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