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清
陈慧清(1909~1983)
陈慧清,女,原名陈金玉,原籍广东番禺,出生于香港普通工人家庭。八九岁时开始学绣鞋、纺纱、缝衣,做手工帮补家用。民国13年(1924)进入大兴织袜厂当童工。
民国14年(1925),转入华南织造厂做打纱工。同年6月,省港大-爆发,她与家人来到广州,曾先后在电器总工会和织造工会工作。民国15年夏,加入中国共产党。其时,省港织造总工会在广州成立,陈被选为常委,同时在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妇女部兼任宣传员。民国16年6月,被织造工会派回香港发展工会会员。同年10月奉调广州,担任中共广东省委秘密交通员。在同年12月发生的广州起义中,负责传送情报工作。起义的第二天,她去送信给起义总指挥张太雷,此时反动派已开始进城,对起义军进行反扑,当她来到高第街的秘密机关时,才知张已牺牲。在万分危急之中,她镇定地把信烧掉,避过敌人的搜查。起义失败后,她奉命撤回香港。不久再度进入华南织造厂,一面做工一面发动女工参加工会。民国18年秋调任中共广东省委交通员。民国19年,与省委常委邓发结婚。民国20年(1931)随邓调往福建苏区,任中共闽粤赣边省委妇委书记。不久,调入江西中央苏区,任中共国家保卫局总支书记。
民国23年(1934)10月,随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从瑞金出发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长征路上,她刚产下的孩子来不及找人托养,只好忍痛留在路边的破屋里。她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参加了强渡大渡河,翻越雪山,跨过草地。民国24年10月,随主力红军到达陕北。民国25年,调到中央粮食部仓库当主任。后调任中央粮食调剂局主任。民国28年,邓发任八路军新疆办事处主任,陈遂调新疆负责管理八路军办事处招待所。她还积极参加组织妇女儿童学文化,组织妇女会,宣传抗日等活动。民国35年4月8日,邓因飞机失事不幸遇难。她经受住沉重的打击,于是年秋天参加山西省兴县的土地改革工作。一年后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干部文化学校总支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她担任过中共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常委、广东省育才学校校长、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广东省总工会党组成员、总工会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等职务。1983年4月7日因心肌梗塞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