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殿超(1915--1981)延寿县人。在吉林省立第六中学读书时,接近进步同学,读过马列的书,参加了共产主义青年团,进行爱国活动。曾被捕入狱,因查不出证据被释放。斗争使他坚强起来,在革命同志的帮助下,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后,他回到延寿,担任康生院(禁忌鸦片的单位)院长。
1945年9月30日,抗日胜利后,他组织建立了人民政权。松江省长李兆麟在哈尔滨接见过他,并委任他为延寿县民主政府县长。朱殿超任县长后,亲自编制了《施政纲领》,对巩固民主政权,进行土地改革,发展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朱殿超批准秘书室创办《喇叭》刊物,每周一刊,每刊印400份,用以宣传民主政府纲领。还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解放区战场》等著作,分期印在刊物上,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主张,使群众拥护民主政府工作。
1945年12月,担任保安大队长的兰金甲举行叛变,解散了民主政府。朱殿超离开延寿。
1981年,朱殿超因病在四平逝世,终年6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