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寿才(1906—1974)河南省新县人。一九二八年参加光山县游击队。一九三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光山县独立营排长,红四军第十师二十九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红四方面军第三十一军九十三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第二七七团政治处主任,第二七八团政治委员,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七六九团营政治教导员,东进纵队津浦支队政治委员,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二支队政治委员,延安中共中央党校第二部组织科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四纵队十二旅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第四纵队十二师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四十一军政治部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政大学第四分校政治委员,第二十三步兵学校政治委员,防空学校政治委员,湖北省军区副政治委员。
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