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华(1915.3~1958.3),藏族,字子才,名高台旦增。祖籍今迭部县尼傲乡洒尼沟村苏鲁卡村。自父辈移居卓尼县柳林镇,出生于唐尕村。其祖辈皆辅佐供职于卓尼杨土司司令部,治军理政。
父亲杨锡龄1932年被反动军阀鲁大昌暗杀于临洮辛店。杨景华7岁始读私塾,12岁在卓尼柳林小学读书,17岁时被派往夏河美武寺学习。20岁时聘请汉、藏教师在恰盖下拉地进修汉、藏语文。后因其父被害,在家从事农业生产。
杨景华身材魁梧,为人谦和,敦厚老实,酷爱军事,深得杨积庆土司的赏识。1933年春,他被任命为迭部尖尼旗长。1935年9月,红一方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杨景华受土司之命,一方面派藏兵在华儿干山驻防,执行“守土自保”政策;一方面按土司“在红军经过迭部时,不要对抗,对已破坏的达拉沟栈道、尼傲峡木桥迅速派人修复,任其顺利通过,更要来防群众从山林中向红军放冷枪。要设法暗中和红军联系,迭部几个仓的粮食不必转运、窖藏,让红军取食,一切行动必须高度保密,并严禁群众向外走漏消息”的密令,于是就在崔古仓济粮,援助过路红军。鉴于杨景华能忠于职守,秉公办事,1936年4月被杨土司提升为洮岷路保安司令部第二团副团长兼下迭8旗仓官。是年8月,红二、四方面军长征途经迭部后,他奉杨土司之命派人引路,并遵照土司指示,保护了40多名流落红军。同时还收集了许多红军钞票,积存到解放后,于1950年上交给县0。
1937年8月,卓尼“博峪事变”后,杨复兴继任洮岷路保安司令,杨景华被提升为第三团团长,仍兼下迭8旗仓官。1942年6月内政部烟毒检查团团员赵大昌、岷县专署副司令杨海会同卓尼土司杨复兴、设治局科长施光宇等率藏兵赴上下迭部查铲烟毒,杨景华三团中队随同前往,先后离时三个月,经200余村,行程4千里铲禁烟毒。至12月底,在迭部地区没收烟毒613.5两,判处烟犯9个。1943年3月,卓尼设治局同土司衙门派杨景华、雷兆祥、李守宪,组成“查禁迭部三人小组”,率民兵与政警二百余骑,先后历时数月,召集各旗头人,晓喻铲除烟毒,没收其大烟290余斤。杨景华曾先后六下迭部,协助杨复兴进行禁种和查铲大烟及调处有关纠纷工作,为迭部人民力了许多有益之事。
1949年7月,驻守武都的-陇南绥靖行署主任兼甘肃省0主席赵龙文,电令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撤兵驻扎迭部地区与解放军抗衡。在此关头,杨景华积极主张和支持杨复兴率部投靠解放军。8月初,卓尼司令部全体官佐讨论起义事宜,杨景华不仅完全赞同,而且暗中保护我党政工人员刘育华,并亲自派员护送刘至夏河。9月10日,杨景华随杨笔兴赴岷县,参加了11日的通电起义,部队被解放军收编。
新中国成立后,杨景华多次赴上、下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群众工作,出色完成组织交给他的任务。在1950年底鉴定中,组织上给予他“政治觉悟高。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学习积极,联系群众普遍,互帮互受精神好,待人忠诚老实”的评价。1950年10月1日,卓尼自治区成立,杨景华担任第一科长,主管民政工作,1952年7月被选为人民行政委员会委员,1953年3月至7月,在甘、青、川三省交界藏族的剿匪中,杨景华随甘南剿匪工作团工作,一方面做群众和后方支前工作,另一方面深入各地驻军阵地营房,慰问子弟兵和伤员。因工作勤苦有功,卓尼民兵司令部给他授予“剿匪有功”锦旗一面,年底杨景华参加了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1954年夏,在铲烟禁毒运动中,他更是一马当先,积极带着率领5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驵,赴下迭一带,深入各村寨,调查了解情况,广泛宣传动员种植大烟的群众自动铲除烟苗,在短期内全县各村很快将烟苗铲除,真正做到了“彻底根除、一苗不留”的成功禁烟记录。
1955年5月,杨景华在卓尼一届一次人代会上被选为卓尼县副县长。1958年,当甘南藏区掀起合作化0之际,在卓尼车巴沟出现反对合作化,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谣言和-迹象时,县委、县0考虑到他在车巴群众中有威信,遂派他和县委常委赵生鹏等10名同志去车巴沟宣传政策,做群众工作。3月18日晚,他不幸被匪首-若哇等杀害。杨景华牺牲后,甘肃省委、省0唁电称:“杨景华烈士是人民忠实的儿子。”
迭部八旗官杨景华,曾为迭部人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