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再发,原名光辉,适中乡洋邦村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4月生于贫苦农民家庭。童年失学,粗识文字。
早年参加适中民团,民国18年(1929)脱离民团,往漳州做生意,其间受同乡共产党人谢景德的影响,参加了厦门大破狱的接应工作,护送谢仰堂等3人回岩。
民国21年,从厦门带回二、三十人,三、四百支枪,组织民军,后受编于十九路军,任营长,驻扎适中,并同共产党建立联系。福建事变失败后,十九路军-受编于粤军,再发拒绝受编,在共产党支持下,将所部编成抗日义勇军,同国民党保安队作战。民国23年8月,将所部六、七十人,二十余支短枪,三、四十支步枪编入红八团和县游击队,只身往香港。途中被国民党逮捕,经共产党组织营救出狱后复赴港。民国26年春回乡,在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感召下,拥护共产党提出的“停止内战,联合抗日”的主张,表示愿意从中促进闽西国共两党和谈。随后,利用与驻适中粤军营长吴琪的老关系,居间推动搭线,促成了岩南漳军政委员会主席魏金水、龙岩县军政委员会主席吴作球同吴琪的谈判,双方达成停火协议,闽西国共和谈有了良好开瑞。接着又斡旋于闽西南国共两党之间。民国26年6月,陪同红九团政委谢育才去漳州与粤军一五七师师长黄涛接谈;7月,又陪同邓子恢在岩城与四六九旅旅长练惕生谈判,力促合作抗日。魏金水称谢再发是共产党的可靠同盟者。
民国30年遭国民党顽固派杀害。建国后,人民政府追认谢再发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