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必蕃
左必蕃(生卒年月不详),字同芬,原籍顺德,后居佛山。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中举人,任蠡县县令,有良好的政绩。葛尔丹叛乱时,大凡军务所需供的物资,他立刻就能办妥。康熙三十五年(1696 年),参加京师科举考务工作,不久升任御史,负责巡视南城。左必蕃后又调出做扬州知府,扬州地处交通要道,内外坏人奸贼很多,经过必蕃的整治,大家都很帖服。不久,皇上南巡, 表扬他的政绩,升太常寺少卿,仍兼任知府。后来他母亲病逝, 按制度要辞官回乡守孝3年,3 年后再复职。但皇上认为朝廷事务一日也不能离开他,命令他“夺情”,特许可以留任,不用辞职返乡,在任所内守孝。他要求请假回乡安葬母亲, 但不久又被召回京, 调任顺天(京城)府,协办文、武科举考试工作,堵塞了很多科考漏洞。他历任右通政司、光禄卿(掌皇家膳食)、宗人府丞(八旗子弟的管理机构)、左副都御史。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必蕃做江南主考,疏于防范。他听到有人举报的风声后, 立即上表检讨自己失职,请求处分。他被革职回乡后就去世。他的儿子左大章和左粤章,分别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和康熙五十年(1711年)中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