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东(1980.5~1996.8.28)砂田镇黄花管理区黄西村人,生前为砂田中学初二(2)班学生,共青团员。
1996年8月28日,中元节,俗称七月半节。午饭后,黄西村一群学生到黄花水库钓鱼、玩耍。2点多钟,19岁的青年李东映蹲在水边钓鱼,因脚下泥土滑落而掉下水库中,旁边钓鱼的16岁青年李森奎见状,忙跳下水抢救,两人在水中挣扎,很快地沉了下去。这时,岸上小孩高呼救人。在水库另一边钓鱼的16岁青年学生李海东闻声疾跑,和衣纵身跳进水库。他先把李森奎托出水面游到岸边后,又潜入水中寻找李东映,一次一次地用头将李东映往水库边顶送。这时,李海东气尽力乏,无力游出水面而沉进水里。村民闻讯赶来抢救,轮流打捞,直至次日上午,尸体才浮出水面。
李海东,用16岁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舍已救人的凯歌。
李海东是砂田中学初二(2)班班长,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学雷锋积极分子”、“优秀班干部”。他利用课余,为班里定期出版墙报,还主动参加学校墙报专栏的出版。每遇大雨后,他便带领同学抢修学校门前的公路。张老师病卧在家,他发动同学凑钱买水果前往看望,农忙莳田,他利用农忙假组织10多位同学为张老师家插秧。李壬贵同学生疮走动不便,李海东从宿舍背他到教室上课,放学后又背回宿舍,背他大、小便,一天七八趟,并为其出钱买药膏、药粉。
在李海东牺牲前的两天,黄花小学六年级学生李志文在黄花水库钓鱼,不慎滑落水中,李海东闻讯,二话没说,跳入水中把他救了上来。
李海东牺牲后,团县委、县教育局发文追认他为“模范共青团员”、“优秀中学生”;团县委发出开展向李海东学习的通知;《梅州日报》开辟专栏介绍李海东事迹;县、市领导专程前往慰问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李海东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