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海福(1385~1447年),字伯畴,号兰香,三都人。海福少年博学,素有大志,不乐仕进名利,耻与流俗往来,“隐然有道风度,人咸宗为乡先生”。
元朝漳州守将右丞罗良为确保元军供给,曾在南诏溪东建土桥屯田,置有耕牛600头,后屯田解散,改由承养户纳税,每头牛税米2石。时至明朝,牛只早已死尽,但官府却仍强收“牛贝税米”,00,百姓怨声载道。为此,海福写了《乞蠲久没牛米奏疏》,并亲自上京向通政司递送。奏疏曰:“古今天下,岂有五十二年堪耕牯牛不死?牛死已久,圣君贤相焉有忍视民困而不蠲除者!”其中还表示了为民请命的决心:“臣辞父兄,誓以所奏若不允,不归”。
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明成祖终降旨褒纳海福所奏。御旨还斥责福建官员漠视民瘼,“该属有司,视海福真为有愧矣!”
许海福还轸念家乡地僻民穷,百姓多不识字,便开设义学,把乡里族亲子弟召集起来,亲自授课。当时,海福德高望重,“交游者皆名公硕儒”。他们力劝海福出仕,海福却答“某不忍乡井受无穷之害”,而加谢绝。他平时“寄傲诗酒陶情,视世之得丧荣枯漠如”。
海福平生不信佛事,敢于革除陈规陋俗。去世后,县内学者为之治葬,其墓题为:宏道先生。
明万历年间,邑人曾联保请祀海福为“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