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迪瑚,字聘珍,号葆珊(或宝笙),晚年好佛,又号匏僧、闲云居士。浦城县人。生于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清末拔贡,授候补通判。光绪三十年(1904年),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法律、经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回国,创浦城公立小学堂并任校长。次年就任浦城县劝学所总董、浦城商务分会总理。在日本,他体察明治兴邦治国的新政,归国时带回科技书籍及织布机、印刷机(石印)等,在浦城倡办实业,建桑园,教缫丝,传授养蜂、织布和石印等技艺。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福建设咨议局,李迪瑚当选为省咨议局议员。
民国初年,李迪瑚任军政府闽省都督府财政部会计科科长。民国3年(1914年),回乡任县劝学所所长和商务公断处处长。民国5年,在县知事胡子明赞助下,他捐资创建浦城县第一所中等学校浦城私立中学,自任校长。因省不立案,无固定经费,一年后停办。民国7年,李迪瑚任县商会会长。次年,当选省参议院候补议员,后历任福建省公署咨议、闽北镇守使咨议、福建陆-备司令部咨议、福建第五区烟草局局长。民国12年3月,军阀钟世英部在浦城争夺地盘,李迪瑚等7人被军阀劫持当人质,至闽浙交界处钟部被缴械后放回。此后旅居上海花园坊,置图书,习书法,研古琴,冶金石,为古琴研究会会员。民国30年回浦城,集古今格言编印《训俗诗歌》。1952年3月病卒。
李迪瑚平生广置图书,建“酌海楼”,藏书达数万卷。他能诗善文,著作有《玄秘导机》、《酌海楼琴言》、《酌海楼琴谱》、《酌海楼诗存》、《酌海楼印谱》、《读史论略》等1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