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寄南,字逢春,号伯仁,浦城人。清光绪七年(1881年)生,自幼读书勤奋,14岁考取生员后,赴榕考入福建师范学校。
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林寄南学成回乡,在城关西竺寺创办官立第二两等小学堂,自任校长。民国2年(1913年),浦城发生“闹米事件”,县知事张必明肆加镇压,诬寄南为策划者,逮捕解省。经其师陈宝琛力保获释,卖掉几十担租产,寄寓福州西门高升馆以营星相为掩护,来往广州、上海之间,从事讨伐袁世凯的活动。五四运动以后,他和浦城小学教师及爱好文艺的青年建益智剧社,自任剧本创作、改编及导演、剧务等,演文明戏,作通俗宣传。民国12年,萨镇冰就任福建省省长,任寄南为闽北财政督察专员。民国16年当选省政府委员。民国19年“一六事件”,卢兴邦绑架省府委员为人质,教育厅厅长亦被绑架,林寄南代理教育厅厅长。民国22年,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史称“福建事变”),福建省政府解体,林寄南回到浦城,变卖家产维持生活。“福建事变”失败后,重回福州,任省政府顾问,后任赣粤闽湘鄂“剿匪”军北路前敌总指挥顾问。民国24年,国民党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兼浦城县长盛开第决定刊行民国6年编纂的《浦城县志》,寄南认为续编材料不尽详实,须重校正方可刊印,使其志终未付梓。
抗日战争爆发后,寄南举家迁回浦城闲居。民国31年1月14日,在家乡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