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孝安皇帝纪下卷第十七

 作者:袁宏

  建光元年(辛酉、一二一)
春正月,高丽寇玄菟。
二月辛亥〔一〕,大赦天下。
〔一〕范书安帝纪作“癸亥”。按二月壬子朔,不当有辛亥,袁纪误。
三月辛巳〔一〕,皇太后邓氏崩。癸未,大敛,封大将军骘为上蔡侯〔二〕。丙子,葬和熹邓后〔三〕。
〔一〕范书安帝纪作“癸巳”。
〔二〕复申永初元年之命。
〔三〕范书作“丙午”,续汉书亦同。按是月辛巳朔,无丙子日,袁纪误。
初,上少号聪明,故太后立之。后有不可意,上乳母王圣知之,见太后久不归政,恐有废置意。中常侍、黄门郎李闰为上伺候,及后崩,因言邓悝兄弟尝从尚书邓防取废帝故事〔一〕,谋欲立平原王为帝。
〔一〕范书“邓防”作“邓访”。
五月庚申〔一〕,有司奏故〔执〕金吾悝〔二〕、屯骑校尉弘、步兵校尉阊大逆无道,宜追夺爵土,以明褒贬。遂免悝子广宗、弘子广德等爵,宗族皆免归本郡。以骘不豫谋,徙封沙罗侯〔三〕。行道为郡县所逼,骘与凤自杀,广宗、骘从弟遵、〔豹〕(约)皆自杀,〔四〕唯广德母与阎后同产故得免。以乐安侯康贤而有行,征为太仆卿。
〔一〕是月庚辰朔,无庚申。范书作“庚辰”,是。
〔二〕据范书补。
〔三〕范书邓骘传作“罗侯”。注曰:“罗,县,属长沙郡。”
〔四〕范书除遵、豹外,将作大匠邓畅亦一同自杀。
初,河间孝王子蠡吾侯翼与诸王子朝京师〔一〕,邓太后善翼之为人也,封翼为平原王,因留京师。及太后崩,上以翼谋图不轨,窃窥神器,乃贬翼复蠡吾侯〔二〕。
〔一〕据范书章帝八王传言,汉顺帝永建五年,因翼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帝许之,始为蠡吾侯。此时为诸侯王之子也。袁纪误。
〔二〕范书作“贬为都乡侯”,是。
封中常侍李闰、江京为列侯,赏发邓氏之谋也。
大司〔农〕(徒)朱宠〔一〕,骘之所举,乃肉袒舆榇上疏曰:“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兄弟忠孝,同心忧国,宗庙有主,王室是赖。功成身退,让国逊位,历世外戚,无与为比。当享积善之佑〔二〕,宜蒙谦约之报〔三〕。横以宫人单辞〔四〕,事不可信。骘等父母群从,不以寿终,尸丧流离,逆天威人。宜皆还葬,宠其遗孤,以答亡魂。”
〔一〕据范书改。
〔二〕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三〕易谦卦曰:“鬼神害盈而福谦。”又曰:“劳谦君子有终吉。”
〔四〕胡三省曰:“两造不备,又无征左者为单辞。”
安帝初,天灾疫,百姓饥馑,死者相望,盗贼群起,四夷反叛。骘等祭节俭,罢力役,推贤进能,尽心王室,故天下赖以复安。乃被诛责,其事闇昧,众庶多称其冤。上既闻之,又感宠之言,乃切诏州郡,还骘等丧,葬于旧茔,使使祠以中牢〔一〕,诸从兄弟归京师。
〔一〕中牢,即少牢,以羊豕为牲,诸侯礼也。见礼记王制。
袁宏曰:“夫吉凶由人〔一〕,而存亡有地,择地而处,君子所以无咎也。长木之摽,其势必颠〔二〕,势极故也。势极则受患,故无全物焉。然则贵盛之极,倾覆之所由也,外戚则尤甚焉。得之不以至公,宰割之日久也。夫人君之势,非不高且极也,置君于无过之地,万人莫之计。人臣则不然,比肩而立,相与一体也,操大权于天下,万物之所恶也。周公且犹狼狈,而况其余乎〔三〕?夫凭宠作威,以取倾覆,理用等矣。若乃推心向善,而不免闇昧之诛,所处之地危也。死而不异二者,自处之道,然未达择地之方。昔楚人三世杀其君,将立王子搜,搜逃之丹穴。楚人承以玉舆,熏之以薪,乃出。〔四〕故曰王子搜非恶为王,恶其为己患也。然则外戚之患也,非徒一己焦烂,而历代贵宠,未有不患其为患〔五〕,岂不哀哉!”
〔一〕襄公二十三年左传曰:“祸福无门,唯人所召。”
〔二〕哀公十二年左传曰:“长木之毙,无不摽也。”
〔三〕史记鲁周公世家曰:“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
〔四〕事见庄子让王篇,“楚人” 作“越人”。袁纪误。
戊申,有司奏尊清河王为孝德皇帝,左姬为孝德皇后,宋贵人为敬隐皇后。左姬,犍为武阳人。父坐事,姬与姊妹俱入掖庭〔一〕。和帝时,诏分宫人赐诸王,以姬〔与〕(为)清河孝王〔二〕。姬有令色,王绝重之,生孝安帝。
〔一〕范书言左姬伯父圣坐妖言伏诛,左姬字小峨,与其姊大娥没官为婢,入掖庭。
〔二〕据范书改。
于是天子始亲万机。尚书陈忠以为首政之初,宜征天下隐逸。乃诏公车以玄纁征南阳冯良、汝南周燮,皆称疾不至。
良字君卿〔一〕,少为县吏,从尉迎督邮。良耻冢役,因毁其车马,坏其衣冠,绝迹远遁。妻子见败车坏衣,皆以猛兽所食,遂发丧制服。良至犍为,从师受业十余年〔二〕,还乡里。虽处幽闇,必自整顿,非礼不动,乡里以为师。举贤良、方正、敦朴皆不行。
〔一〕东观记,范书皆作“字君郎 ”。
〔二〕按范书周燮传言良师乃犍为武阳人杜抚。杜抚虽于乡里授弟子千余人,然后应东平王苍之辟,至永平五年苍就国始归。不久复辟太尉府,建初中,卒于公车令职。传言良年三十入蜀,七十余岁卒。若以永平元年抚应辟计,至建光元年,近百岁矣;以建初元年计,亦八十余年,良岂能于蜀从抚受学达十余年之久!袁纪不言其师之名,恐其亦疑焉。
燮字彦祖,敦诗书,非法不言,所与交游者不过数四人,室家相待如宾客,化行乡党,举孝廉茂才,公车再征,皆不就。
上新听政,开谏诤路。尚书陈忠以直言为名,而人主不能容,乃上书通广帝意曰:“臣闻人君广山薮之大,纳切直之言。忠臣尽蹇蹇之节〔一〕,不畏逆耳之诛。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纣之譬〔二〕,孝文嘉袁盎人豕之喻〔三〕,世宗纳东方朔宣宏之正〔四〕,孝元容薛广德自刎之谏〔五〕。陛下崇宽厚之德,推宋景之诚〔六〕,引咎责躬,咨访群吏。言事者新蒙采录,显列二台〔七〕,必承风而靡,争效切直,如有管窥愚见,妄陈得失,虽苦口逆耳,不得事实,宜优游宽容,以遵四帝之绪也。”
〔一〕易蹇卦曰‘王臣蹇蹇’。蹇通謇,履正居中,正直敢言之意。
〔二〕史记张丞相传曰:“昌尝燕时入奏事,高帝方拥戚姬,昌还走,高帝逐得,骑周昌项,问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纣之主也。’于是上笑之,然尤惮周昌。”
〔三〕史记袁盎传曰:“上幸上林,皇后、慎夫人从。其在禁中,常同席坐。及坐,郎署长布席,袁盎引郤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肯坐。上亦怒,起,入禁中。盎因前说曰:‘臣闻尊卑有序则上下和。今陛下既已立后,慎夫人乃妾,妾主岂可与同坐哉!适所以失尊卑矣。且陛下幸之,即厚赐之。陛下所以为慎夫人,适所以祸之。陛下独不见“人彘”乎?’于是上乃说,召语慎夫人。慎夫人赐盎金五十斤。”
〔四〕汉书东方朔传曰:武帝为窦太主置酒宣室,使谒者引内董偃,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处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乱之渐,其变为篡,是以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庆父死而鲁国全,管蔡诛而周室安。”上曰:“善。”又世宗乃武帝庙号,宣帝本始二年所议定。
〔五〕汉书薛广德传曰:元帝酎祭宗庙,出便门,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免冠顿首曰:“宜从桥。”诏曰:“大夫冠。”广德曰:“陛下不听臣,臣自刎,以血污车轮,陛下不得入庙矣!”上不说。光禄大夫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邪!”乃从桥。
〔六〕史记宋微子世家曰:“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忧之。司星子韦曰:‘可移于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于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于岁。’景公曰:‘岁饥民困,吾谁为君!’子韦曰:‘天高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荧惑宜有动。’于是候之,果徙三度。”
〔七〕范书陈忠传曰:言事者,杜根、成翊世也。皆陈忠所荐者。时杜根为侍御史,成翊世为尚书郎。胡三省曰:“汉制:尚书、御史皆曰台。 ”
秋七月己亥,大赦天下〔一〕。
〔一〕范书作“己卯”。时改元建光,故赦天下。按己卯为朔日,己亥乃第二十一日,未知孰是。
八月甲子,故司徒刘恺为太尉。
九月戊子,上幸卫尉冯石〔府〕,〔赐〕(上)宝剑、玉玦〔一〕。(冬十二月)丙申,乃还宫〔二〕。
〔一〕据范书冯鲂传改补。
〔二〕安帝幸冯石府不过十许日,岂能住长达三月之久。戊子至丙申,乃九天。“冬十二月”四字衍文也。
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一〕,坏城郭,压杀人。本志以为安帝不明、宫人与王圣专权之应也。
〔一〕续汉五行志作“九月己丑” ,正与袁纪合。范书安帝纪作“
冬十一月己丑”,陈璞据以改袁纪 “冬十二月丙申”为“冬十一月丙申”,误也。
鲜卑寇玄菟。
庚子,绝大臣行三年丧〔一〕。尚书陈忠上疏曰:“昔先王孝治天下,始于爱亲,终于哀戚〔二〕。上自天子,至于庶人,尊卑贵贱,其义一也。夫人生三年,乃免父母之怀〔三〕,先圣缘情,着其节制。故曰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四〕。周室陵迟,礼制衰废,蓼莪之人作诗自伤曰:‘瓶之罄矣,惟罍之耻。’〔五〕言己不得终竟子道者,亦上之耻也。高祖受命,萧何创制,大臣有宁告之科〔六〕,合于致忧之义〔七〕。建武初,拨乱之世,国政草创,人伦未厚,鲜循三年之丧,以报顾复之恩〔八〕,礼义之废,实由于此。然仁道无远弘之即,是故籍田之科起于太宗〔九〕,孝廉之贡发于孝武,〔十〕郊祀之礼定于元、成〔十一〕,三雍之序备于永平〔十二〕,大臣送终,于今乃章,圣功美业,于是乎在。孟子有言:‘老以及老,幼以及幼,天下可运于掌。’〔十三〕臣愿陛下登高北望,以井陵之思揆臣子之心〔十四〕,则海内群生得其所。”上不从。
〔一〕元初三年初听大臣行三年丧,至此复断绝之。
〔二〕孝经序曰:“昔者明王以孝理天下也。”开宗明义章曰:“
夫孝始于事亲。”丧亲章曰:“生事爱敬,死事哀感,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陈忠之言,皆本于此。
〔三〕惠栋曰:“马融论语注云:子生三岁,为父母所怀抱。”
〔四〕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五〕出诗小雅蓼莪。其言瓶小而尽,罍大而盈,讽王不以财富恤贫济弱,民不得尽子道,示王之耻也。
〔六〕汉书高祖本纪师古注曰:“ 告者,请谒之言,谓请休耳。或谓之谢,谢亦告也。” 又哀帝纪师古注曰:“宁谓处家持丧服。”汉书扬雄传注引应劭曰:“汉律以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又哀帝纪绥和二年六月诏曰:“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程树德汉律考曰:“按陈忠传:元初三年有诏大臣得行三年丧,建光中尚书复奏请绝告宁之典,如建武故事着于令。刘恺传云:“旧制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是终汉之世,士人小吏得行三年丧,大臣二千石例不得行也。”
〔七〕论语子张曰:“曾子曰:‘ 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马融曰:“言人虽未能自致尽于他事,至于丧亲,必自致尽。”
〔八〕徐天麟曰:“两汉丧服之制,虽不合于古礼,然士大夫至孝出于天性者,未尝不服三年之丧。在西都则公孙弘、原涉、河间王良:在东京则桓荣、韦彪、铫期、鲍昂及东平王敞、东海王臻兄弟,皆事亲尽爱,送终竭哀。二史书之,以为罕见,所以贬时俗之不能尽其通丧也。”又诗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蓼莪者,子长大之状貌。陈忠上文所言“蓼莪之人作诗”,亦指此诗。
〔九〕太宗,文帝庙号也。文帝二年诏曰:“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也。”袁纪“藉 ”作“籍”,二字可通。又范书“科”作“耕”。
〔十〕孝武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师古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
〔十一〕汉书韦贤传末引司徒掾班彪曰:“汉承亡秦绝学之后,祖宗之制因时施宜。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复,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观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笃矣。”
〔十二〕事见前明帝纪上卷永平二年史文。
〔十三〕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前两句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十四〕李贤曰:“井陵,帝父母陵在,陵在清河,故北望也。”
袁宏曰:古之帝王所以笃化美俗,率民为善者也。因其自然而不夺其情,民犹有不及〔者〕〔一〕,而况毁礼止哀,灭其天性乎!
〔一〕据通鉴卷五十引袁纪补。
冬十月,羌寇张掖、武威。
十二月,高句丽围玄菟。
是岁宫死,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丧,发辽东、乐浪三郡兵出击之。议者以为可许。尚书陈忠曰:“ 前者宫桀恶,光不能讨。今自死,宜遣使者吊问,因责让宫时所犯,告以赦令,不加诛责,取其后善。”后之。句丽由是服焉〔一〕。
〔一〕按范书东夷传,宫死于建光元年,通鉴亦同,而袁纪却置此段于上卷元初元年。按陈忠传,其任尚书在刘恺任司徒之后。据安帝纪,刘恺元初二年始代夏勤为司徒,故元初元年不可能有陈忠任尚书谏伐高句丽事。又袁纪此事之前有“是岁郡国十五地震”句,同一段不可能有两个“是岁”重出,且之后高句丽仍多次进犯,非“服焉”,至延光元年七月高句丽王始乞降,足明袁纪此记系误置,今移正之。
延光元年(壬戌、一二二)
春,夫余王遣兵助玄菟,使贡献。
三月丙午,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夏四月,京师地震〔一〕。
〔一〕范书安帝纪作“京师郡国二十一雨雹”,续汉五行志作“延光元年四月,郡国二十雨雹”。三书各异。按陈忠之书“近以地震策免三公” 及“犹有风雷之变”句,当是先有地震,复有雨雹。
癸巳,司空陈褒以灾异免。
于是犹有风雷之变,有司复以追究三公。尚书仆射陈忠上书曰:“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一〕。故(天子)三公入则参议政事〔二〕,出则司察群后。然王者虚己,待以殊礼,在舆为轼,在坐为起〔三〕。汉典旧事,丞相所总,靡有不听。今之三公,有古之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之任,重于三公,凌夷已来,其渐久矣。近以地震策免司空,今言者复欲切让三公,以解天意。臣愚闇窃信宋景克己之诚。孝成皇帝时,妖星守心,纳贲丽之说,令丞相方进自裁,卒不蒙其福〔四〕。以此况之,是非之分,具可详见。今尚书奏事,有所请造,及决天下罪法不依故事者,宜使左右责求其意,割而勿听。上顺古典之义,下防威福之专,置方圆于规矩,审轻重于权衡,诚国家之典,万世之法也。”忠意在褒崇大臣,待下以礼,九卿疾病,使者临问,加赐钱帛,皆忠之议也。迁尚书令、司隶校尉。
〔一〕见论语八佾孔子对鲁定公之语。
〔二〕“天子”系衍文,删。
〔三〕李贤引汉旧仪曰:“皇帝见丞相起,谒者赞称曰‘皇帝为丞相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谒者替称曰‘皇帝为丞相下舆立’,乃升车。”
〔四〕事见汉书翟方进传。时贲丽为郎,善为星,见荧惑守心,言大臣宜当之,故成帝赐策迫方进自杀,以塞天责。
初,忠父太尉宠守正,不事诸邓,故忠不得志于其门。及邓氏被诛,众庶多冤之,而忠数上书,陷成其恶。奏劾司农朱宠。太子之废〔一〕,诸名臣来历等守阙固争,忠又劾奏,当世以此讥忠。
〔一〕太子,即顺帝刘保,永宁元年立,延光三年废,事见下文。
五月庚戌,宗正刘授为司空。
秋七月癸卯,京师地震〔一〕。
〔一〕范书、续汉志“京师”下均有“郡国十三”四字,袁纪恐脱。
庚申〔一〕,高句丽王乞降。
〔一〕本作“庚辰”。七月癸卯朔,无庚辰,据四部丛刊本迳改。
八月,羌寇叙州〔一〕。
〔一〕范书作“七月”时事。
戊子,阳陵寝殿火。本志曰:弃法律:逐大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今发于先陵,此天子将变象也。若曰:“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
辛卯,黄龙见九真。
九月戊申,郡国二十七地震〔一〕。
〔一〕范书作“九月甲戌”,续汉志同袁纪。按是月壬寅朔,不当有“甲戌”,范书误。
冬十月,鲜卑寇雁门、定襄。
十一月,鲜卑攻〔太〕(九)原〔一〕。
〔一〕东汉无“九原”。范书作“ 太原”,据改。
二年(癸亥、一二三)
春正月,敦煌太守张珰上书陈边事曰:“臣在京师亦以为西域宜弃,今亲践其土地,乃知弃西域则河西不能自存。谨陈西域三策:今北虏呼衍王等展转蒲类、秦海左右,可发张掖、酒泉属国之吏士、义从,合三千五百人集昆仑塞,先击呼衍王,绝其根本;因发鄯善兵五千人胁车师后部,此上计也。若不能出兵,可置军司马,将士五百人,四〔郡〕(部)供其谷食,出据柳中,此中计也〔一〕。如亦不能,则弃交河城,收鄯善等悉使入塞,此下计也。”
〔一〕四郡,指河西四郡。蒋本误作“部”,据黄本改。
尚书陈忠上疏曰:“臣闻八蛮之寇,莫甚北虏。汉兴,高祖窘平城之围〔一〕,太宗屈供奉之耻〔二〕。故孝武忿怒,深惟久长之计,命遣虎臣浮河绝漠,穷其虏庭。当斯之时,黔首陨于狼望之北(山),中国弊于庐山之壑〔三〕,府库殚竭,杼轴空虚,算至车船,赀及六畜〔四〕。夫岂不怀虑久故也,遂规酒泉、敦煌四郡,以隔南羌〔五〕,开三十六国,妻以公主,以断其右臂。是以单于孤特,窜遁远藏。至于宣、元,遂备蕃臣,关徼不闭,羽檄不行。由此察之,戎狄可以威服,难以化洽。西藏内附日久,区区东望,叩关者数矣。此其不乐匈奴,慕汉之效也。今北虏已破车师,势必南攻鄯善,弃而不救,则诸国从矣。若然,则北虏财贿益增,胆势益殖,威临南羌,与之交连。如此,河西四郡危逼,不得不救,则百倍之役兴,不赀之费发矣。今议者但念西域绝远,恤之烦费,不见先世苦心勤劳之意。方今边郡守御之具不精,内郡武卫之备不修,敦煌孤危,远来告急,复不辅助,内无慰劳民吏,外无威示百蛮,蹙国减土,经有明戒〔六〕。臣以为敦煌宜置校尉,案旧增四郡屯兵,以西抚三十六国。建屯益兵,宣扬雷风,冀以折冲万里,震怖匈奴。”于是从之。
〔一〕汉初,匈奴南侵,高祖率军进击,被困于平城白登,后纳陈平之谋,侥幸解围而归。事见史记匈奴传。
〔二〕汉书贾谊传载谊疏曰:“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为天下患,至亡已也,而汉岁致金絮采缯以奉之。夷狄征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共贡,是臣下之礼也。”故言其耻。
〔三〕“山”据范书西域传删。又范书“中国”作“财币”。
〔四〕李贤曰:“武帝时”国用不足,算至车船及六畜,言皆计其所得以出算。轺车一算,商贾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六畜无文。以此言之,无物不算。”算,税也,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此系资产税。
〔五〕蒋校曰:“以隔南羌,一本作以隔两羌。”而“南”字阙而不刊。黄本作“两羌” ,龙溪精舍本作“戎羌”。按汉书西域传赞、范书西域传均作“南羌”,以羌在四郡之南故也。四郡如利刃,直插匈奴及婼羌之间,截断了他们联系。作“两”,作 “戎”皆误,故迳补“南”字。
〔六〕诗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于乎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夏四月戊子,爵乳母王圣为野王君,圣女婿刘瑰为朝阳侯。
司〔徒〕(空)扬震诣阙上书曰〔一〕:“臣闻高祖与群后约,非功臣不得封。攻城野战,弃身沙漠,降服百蛮不羁之虏,然后得受茅土。故经制父死子继,兄亡弟及〔二〕,所以别亲疏,殊适庶,尊国体,重继嗣,防淫篡,绝奸谋,百王不易之道。天子(不)专封,封有功;诸侯(不)专爵,爵有德〔三〕。今瑰无他功德,但以配阿母女,既忝位侍中,一时之间,超至封侯。稽之旧制〔四〕不合经义,行人喧哗,百寮不安。臣诚知言与罪俱,辞与辜会,忝当台翰之任,故不敢不尽言之。”上不从。
〔一〕前明言刘方为司空,下文有言“司徒杨震为太尉”,此作“
司空”,误也,故正之。范书、通鉴均系此事于建光元年未改元之前。
〔二〕见昭公二十二年公羊传。
〔三〕据范书及通鉴删。
〔四〕范书杨震传作“不稽旧制” 。又为阿母起第舍,震复上疏曰:“臣闻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储;九年耕,有三年之储。故尧之遭洪水,民无菜色。传曰:‘国无三年之储,非其国也。’〔一〕故丰年知礼,凶年减除。臣伏念灾害发起,弥以滋甚,百姓空虚,不能自赡。重以羌虏抄掠,二边云扰〔二〕,战斗之役,至今未息,兵甲军粮,恒不足给,殆非社稷安宁之术。伏见兴起津城门内第舍〔三〕,雕缮之饰,穷极巧妙,使者将作,转相逼促,盛夏土王,攻山采石,百姓布野,农民废业。臣闻‘上之所取,财尽则怨,力尽则叛’〔四〕。怨叛之民,不可复使。故曰‘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五〕。”上不从。
〔一〕见庄公二十八年谷梁传。其文曰:“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又淮南子主术篇曰:“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储。”,亦三年一储之意也。
〔二〕范书、通鉴均作“三边云扰 ”,胡注曰:“三边,东、西、北也。”
〔三〕李贤曰:“洛阳南面西头门也。”
〔四〕见庄公三十一年谷梁传。“ 叛”作“怼”。注曰“怼,恚恨也。”
〔五〕见论语颜渊有若对哀公问。
冬十月辛未,太尉恺久病罢,司徒杨震为太尉。
是时京都、郡国三十七地震〔一〕。
〔一〕范书安帝纪作“京师及郡国三地震”。续汉志作“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未知孰是。
三年(甲子、一二四)
春二月丙寅〔一〕,上与太子行幸泰山,复济阳今年田租。
〔一〕范书安帝纪作“丙子”。
戊子,凤皇集济阳,赐见者帛二十匹,凤皇所过亭部,无出今年租。赐天下男子爵二级。
壬辰,祠五帝于汶上明堂。
戊戌,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一〕。
〔一〕按戊戌上当脱“三月”二字。
遂幸东平、魏郡、河内。
壬戌,太尉杨震策免。
初,河内人赵腾诣阙上书陈得失〔一〕,收考治,诏下狱。震隐其狂直,上疏曰:“臣闻尧、舜之朝,设直谏之鼓,诽谤之木〔二〕,盖欲辟广四门〔三〕,开直言之路,〔博〕(转)采负薪〔四〕,尽贤愚之情也。乞全腾性命,以纳□荛之言〔五〕。”不从。腾竟死于都市。中常侍樊丰等由是共称赞震,腾死之后深用怨怼。乃策免,收震印绶,遣归本郡。到洛阳沈亭〔六〕,震顾诸子,谓门生曰:“
人非金石,死者士之常。吾蒙恩居上司,疾奸臣樊丰之狡猾而不能诛,恶□女王圣之倾乱而不能禁,知帑藏虚竭,赏赐不节而不能实,何面目见日月!身死之日,但杂木为棺,勿漆,布单衣,才足盖形,勿归冢次,勿设祭祀。”遂仰鸩而死。
〔一〕赵腾,范书作“河间男子” 。钮永建曰:“袁纪盖涉上河内而误。”
〔二〕李贤曰:“帝王纪曰: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
〔三〕书舜典曰:“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乃广致众贤,极视听于四方之意。
〔四〕据范书改。又李贤曰:“负薪,贱人也。”详见“□荛”之注。
〔五〕诗大雅板曰:“先民有言,询于刍荛。”注曰:“刍荛,薪采者。”疏曰:“我有疑事,常询谋于刍荛薪采者。以樵采之贱者,犹当与之谋,况我与汝之同寮,得弃其言也!”
〔六〕沈亭,东观记作“雒阳都亭 ”。范书标点本作“城西几阳亭”,汲本、殿本作“夕阳亭”,续汉书亦然。未知孰是。
震字伯起,弘农华阴人也。博学无所不究,数十年不应州郡之命,众人谓晚暮,而震志业逾笃。年过五十乃应州郡之命。大将军邓骘闻而辟之,以为贤,举茂才,累迁荆州刺史、东莱太守。当之郡,道经昌邑,故茂才王密为昌邑令〔一〕,谒见,至夜怀金十斤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君知,我知,天知,地知〔二〕,何故无知?”密惭愧而出。震言行不媿于心,皆此类也。
〔一〕乃震任荆州刺史时所举之茂才。
〔二〕东观记、续汉书、范书“地知”均作“神知”。
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谏,令为开产业,震曰:“使后世称曰清吏子孙〔一〕,以此遗之,不亦贵乎!”及为公卿,敦古守朴,推其诚心,每言事不为文辞,意在匡主〔疾〕(绝)奸而已〔二〕。子秉以义正知名。
〔一〕东观记、范书均作“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疑袁纪传写中“清白”误倒,复又妄改“白”为“曰”。
〔二〕据黄本、南监本改。
袁宏曰:夫生而乐存,天之性也;困而思通,物之势也;爱而效忠,情之用也。故生苟宜存,则四体之重不可轻也;困必宜通,则天下之欲不可去也,爱必宜用,则北面之节不可废也。此三涂者,其于趣舍之分,则有同异之辨矣。统体而观,亦各天人之理也。是以君子行己业,必所讬焉。
古之道术,有在于此者:明夷隐困而不耻,箕子之心也〔一〕,璩宁闻其风而悦之〔二〕;舍否之通,利见大人,微子之趣也,〔三〕叔孙通闻其风而行之〔四〕;谏以弼君,死而不贰,比干之志也〔五〕,杨震闻其风而守之。此数贤者,虽行其所闻,殉讬不同,皆终始之道,而不内媿于心者也。是以圣人知天理之区别,即物性之所讬,混众流以弘通,不有滞于一方,然后品类不失其所,而天下各遂其生矣。
〔一〕易明夷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又史记宋微子世家曰:“纣为淫泆,箕子谏,不听。人或曰:‘ 可以去矣。’箕子曰:‘为人臣谏不听而去,是彰君之恶而自说于民,吾不忍为也。’乃被发佯狂而为奴。”
〔二〕璩宁,璩瑗也。璩同蘧。瑗字伯玉,卫大夫。论语卫灵公曰:“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三〕易否卦上九曰:“倾否,先否后喜。”注曰:“始以倾为否,后得通乃喜。”又史记宋微子世家曰:“纣王杀比干,囚箕子,微子曰:‘ 人臣三谏不听,则其义可以去矣。”遂行。周武王克殷,微子肉袒面缚,造于军门。武王释之,复其位如初。
〔四〕叔孙通,秦博士。二世末,亡之薛,复事项王。汉二年,刘邦入彭城,通又降汉王,拜为博士而制汉礼仪。事见史记本传。
〔五〕史记宋微子世家曰:“见箕子谏不听而为奴,则曰:‘君有过而不以死争,则百姓何辜!’乃直言谏纣。纣怒,遂杀比干,刳视其心。”
然君子之动,非谋于众也〔一〕,求之天地之中,款之胸怀之内,苟当其心,虽杀身糜躯,未为难也。苟非其志,虽举世非之而不沮也。
〔一〕商君书更法篇曰:“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夏四月戊辰,光禄勋冯石为太尉。
五月,南单于左〔日〕(尸)逐烧当郡部扶渠当等反〔一〕。
〔一〕范书南匈奴传“扶渠当”作 “新降一部大人阿族”。又安帝纪作“南匈奴左日逐王叛”。按反者乃左日逐王所辖之新降一部,因不堪征发烦剧而反,非左日逐王叛。安帝纪失于简而致误。又袁纪之“尸”字乃“日”字之讹,正之。
秋八月辛巳,大鸿胪耿珍为大将军〔一〕。
〔一〕范书作“耿宝”,恐系避讳所改。
戊子,麒麟一、白虎二同见阳翟。
九月丁酉,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
太子尝有疾,避于野王君王圣第。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古与中常侍江京、樊丰及圣、永等争言相是非〔一〕,遂诬谮男等,皆幽死狱,父母妻子徙日南。太子思恋男等,数为叹息。圣、永惧有后患,乃与京、丰共谮构太子。是时阎后宠盛,京、丰媚于阎显等,信之,遂与后共助毁太子。上召大将军、公卿议太子应废。大将军耿珍等曰:“是不宜奉适嗣。”太常桓焉、太仆来历、廷尉张皓曰:“邴古等所议谋,太子不知。经说年未十五,过恶不在身〔二〕。太子少,宜选忠良师友,辅以礼义。废置重事,此诚圣思所宜详审。”上使中常侍奉诏胁诸大臣,大臣皆失色。来历独固争之,上乃免历官,削爵土。
〔一〕东观记、范书“邴古”作“ 邴吉”。
〔二〕王先谦曰:“王补曰:‘昭公二十三年公羊传:尹氏立王子朝。何休注:尹氏贬,王子朝不贬者,年未满十岁,未知欲富贵,不当坐,明罪在尹氏。此议言经说“年未满十五,过恶不在其身” ,盖汉时治经者旧有此说,故来历等据之,以争济阴王。’”按时济阴王才十岁。
是日,太子废。于是光禄勋〔祋〕(祝)讽〔一〕、中郎将闾丘弘〔二〕、符节令张敬、太中大夫第五颉、中散大夫曹成、谏议大夫李泰〔三〕、羽林右监孔显、治书侍御史龙调〔四〕、卫尉丞乐闱、城门司马徐崇、开封人郑安世等守阙上书,诉太子之冤〔五〕。
〔一〕据范书、华阳国志蜀志改。
〔二〕中郎将,范书来历传作“侍中”。
〔三〕范书来历传作“李尤”,惠栋以为袁纪作“李泰”,误。
〔四〕范书来历传作“龚调”。惠栋曰:“华阳国志曰:调字叔侯,巴郡安汉人,官至荆州刺史。”今按惠所引见华阳国志卷一二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巴郡士女,其文曰:“志士荆州刺史龚调字叔侯。”注曰:“安汉人。”后又有“文学掾龚策”,注作“垫江人”。而巴志所载官至荆州刺史者,乃龚荣也,且系垫江人,桓帝时任巴郡文学掾。则即巴郡士女所言之“龚策”也,“策”系“荣”之误。而巴志叙安汉县,曰:“号出人士,大姓陈、范、阎、赵。”不及龚姓。按调、荣二人,先后同时,恐不当俱官至荆州刺史,苦无旁证,未知孰是。
〔五〕据范书所载,此上十一人皆系来历邀集守阙上书者。
癸巳〔一〕,令天下死罪减一等,徙边戍,亡命赎罪者各有差。
〔一〕范书安帝记作“乙巳”。按癸巳在丁酉之前,而史文置于后,则当以“乙巳”为是。
辛亥,黄龙见历城。
庚申晦,日有蚀之。
冬十月壬午,凤凰见新丰。本志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龙蛇之孽。”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有羽虫之孽。凤皇者,阳明之应也,故非明王则隐而不见。凡五色大鸟似凤皇者多为羽虫之孽。”是时上信谗,免杨震,废太子,不哲之异也。
丁亥,行幸长安,祠陵庙。
十二月乙未,黄龙见琅邪。
是岁京师、郡国二十二地震〔一〕。
〔一〕范书、续汉志均作“二十三 ”。
四年(乙丑、一二五)
春正月壬午,黄龙二、麒麟一见濮阳。
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庚申,上幸宛,当祠章陵,觉体不安。乙丑,疾笃,自宛还。征济北、河间王子年十四已下、七岁已上诣京师。进号皇后母北宜春夫人为荥阳君。丁卯,帝崩于叶,不发丧。庚午,还宫。辛未,乃发丧。
皇后与兄阎显谋,以所征济北王子北乡侯懿为帝嗣〔一〕,以阎显为车骑将军。
〔一〕东观记、续汉书作“北乡侯犊”。通鉴从袁记、范书作“懿”。李贤曰:“盖二名。”
乙酉,北乡侯即皇帝位,太后临朝。
夏四月丁酉,太尉冯石为太傅,司徒刘喜为太尉〔一〕,参录尚书事,故司空李郃为司徒。
〔一〕范书安帝纪作“刘熹”,而冯鲂传与袁纪同。喜、熹可通,详见卷八赵喜注。
有司奏大将军耿珍、中常侍樊丰、野王君王圣女永下狱诛。
己酉,葬孝安皇帝恭陵。
六月乙巳,大赦天下。
冬十月丙午,蜀郡越嶲山崩,杀四百余人。
辛亥,北乡侯薨。
车骑将军阎显、中常侍江京等谋曰:“前不用济〔阴〕(北)王〔一〕,今立之,后必怨人。”乃言于太后,征济北王、河间王子,将以为嗣。
〔一〕据袁纪上下文及范书改。
初,太子之废,居于德阳殿西钟下。中常侍黄门孙程、王成〔一〕、王国等常怀愤懑,谋欲立之。以告中常侍侯生、李闰,杀中常侍江京、陈达、刘安于省门之外。王成以剑胁李闰曰:“太子之废,天下咸怨。今北乡早薨,安帝无嗣,太子聪明,天将启之,从我乎? ”闰许诺。成乃与闰列尚书〔令〕(将)〔二〕、仆射已下到西钟下,立济阴王为皇帝,时年十一。升云台,诏百官。
〔一〕范书宦者传作“王康”。
〔二〕据范书改。
显闻帝立,惧不知所为。小黄门樊登曰:“何不发兵击之。”显以太后诏〔召〕越骑校尉冯诗、虎贲中郎将阎〔崇〕(景)将兵屯平朔门〔一〕。登引诗等入省,显谓诗曰:“济阴王立,非皇太后意,玺绶在此,苟尽力效功,封侯可得。”太后使授诗等〔印〕曰〔二〕:“能得济阴王者封万户侯,李闰者五千户。”诗等皆许诺:“卒被召,所将吏士少。”显使诗与登迎吏士于左掖门外。
〔一〕据范书补“召”字,改“景 ”字。显弟景乃任卫尉,亦不需如此悬赏遣之,当是崇、景形近而致讹。又平朔门,范书作“朔平门”,而通鉴从袁记。胡三省曰:“余按百官志,朔平门,北宫北门也,恐当以宦者传为是。”
〔二〕据范书补。
诗因归营,知事将败,乃格杀登。阎景归卫府,收兵将欲作乱。是时尚书郭镇勒兵诣阙,遇景于公车门。镇下车召景,景以刃斫镇,镇抽剑斩景。
戊午,使御史诣崇德殿,收显等亲族下狱诛,妻子徙日南。
初,上之废,阎后豫焉,议郎陈禅议以为:“太后与上无母子之恩,当废。”群臣咸以为宜。司徒掾周举说司徒李〔郃〕(咸)曰:〔一〕“昔瞽瞍常欲杀舜,舜事之逾谨〔二〕;郑武姜谋杀庄公、秦始皇与母隔绝,感考叔、茅焦之言,修复子道〔三〕,斯皆前世之迹,书传之所美也。今诸阎新诛,太后前宫恐悲生疾,如从禅〔议〕(让)〔四〕,若有变异,后世归咎明公,不刊之事也。”以闻,上从之。
〔一〕据袁纪上下文改。
〔二〕胡三省曰:“瞽瞍使舜涂廪,而自下焚廪;使浚井,既入,从而掩之。其欲杀者屡矣,而舜事瞽瞍弥谨。书曰:‘祗载见瞽瞍,夔人斋栗。’”
〔三〕武姜助共叔段,欲夺庄公位,公克段于鄢,闭武姜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纳颍考叔之谏,隧而见母。事见隐公元年左传。又秦始皇诛嫪毐,流吕不韦,迁太后于雍。齐人茅焦谏,始皇悟,复迎太后居甘泉宫。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四〕让议形近而讹,今正。
丁卯〔一〕,以王礼葬北乡侯。
〔一〕范书作“己卯”。
辛巳,封孙程、王国等十九人为列侯。司空刘授以阿附恶逆免。
十二月,诏曰:“朕以不德,纂承洪绪。今阴阳不和,疾疫为害,思闻忠正,以匡不逮。其令三公、卿士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杨震门下人讼震之冤,天子嘉震之忠,除二子为郎,赐钱二十万。以礼改葬之日,有大鸟翼广一丈三尺〔一〕,集于柩前,低头泪出,众人莫不惊睹,葬毕,飞而冲天。
〔一〕范书杨震传注引谢承书作“ 二丈三尺”。
甲申,少府陶敦为司空。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