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合肥是皖西和皖南的茶叶集散地。清末民初,主营茶叶的商号有永泰源、德丰源、宏大源、乾和泰等家,兼营茶叶的商号及茶叶摊点有30余户。这些商号及摊点多设于东大街(今淮河路)、后大街(今安庆路)等商业闹市,及文昌宫、范巷口、木滩街、坝上街等人流密集地区。民国10~26年,合肥茶市辐射面扩大,徽商来肥专营茶叶者络绎不绝。民国27年合肥沦陷后,正在兴起的合肥茶市的进货渠道中断,业务清淡。抗战胜利后,先后复业的茶庄有瑞生、明义、复兴源等10家,经营茶叶的摊贩有20余户。但这些店家的生意并不兴隆。
解放初,李顺记、鸿记、庆丰泰茶店相继开业,新生、庆和、祥泰等杂货食品店兼营茶叶。1950~1955年,国营安徽省茶叶公司于宿州路南段设点经营茶叶批发业务。1956年,合肥市农副产品采购局于淮河路组建茶叶批发部。私营茶庄除明义、李顺记2家停业外,其余茶庄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了公私合营合肥市茶叶商店。该店下属有9个零售门市部、1个批发部和1个茶叶加工组。1957年,市农副产品采购局撤销,市供销办事处成立,茶叶批发购销业务由其管理。该处将茶叶、果品业与糖业合并,成立了合肥市糕点水果公司。公司下设水果、糕点和茶叶3个批发部。1964年10月,合肥茶庄成立,以批零兼营的方式经营茶叶。
1969年,合肥茶叶批发部划交市外贸公司管理。1971年3月,茶叶批发部由胜利路42号迁至一里井,同年5月被并入市土产公司。
1977年5月,茶叶批发部由市土产公司划出,成立市茶叶畜产公司。1981年12月,市茶叶畜产公司机构分置,市茶叶公司成立。该公司有职工196人,隶属市供销合作社领导。1985年其茶叶购进量为3536担,销售量为3884担(含上年结存)。
商品购销
清代,皖西茶农、茶商常在谷雨前后运新茶来合肥市场销售。清明前后,来自口岸城市的茶商在合肥茶市收购六安瓜片、炒青、小兰花等大众喜爱的茶叶品种,有的还选购黄山毛峰、齐山云雾、太平猴魁等名茶供出口。合肥茶商亦从外省购进一些西湖龙井、碧螺春等名茶应市。零售茶店普遍采取勤进快销的经营方法,于售前即将茶叶分成1~2两重的小包装卖给顾客。
民国前期,皖南茶农、茶商为占领合肥茶市,普遍采取提前与茶店通过函电预约等方法,以合同形式固定供求关系。合肥茶商有的提前与口岸城市茶商挂钩做转岸出口生意,有的做起了外商的代理人。因为合肥多数居民经济贫困,所以消费的茶叶多系炒青、烘青、茶叶末,很少消费名茶。日军占领合肥期间,合肥茶市骤然萎缩。抗战胜利后,合肥茶商虽极力复业,但因内战频发、民生困苦而终不得振兴。
解放初,受西方经济封锁的影响,合肥茶商停止了转销出口业务。1950年,国营安徽省茶叶公司开始在合肥经营茶叶批发,主要为外贸出口至东欧国家提供服务,同时也面向私营零售商。1953年,国家将茶叶划为二类物资,茶叶由国营公司在茶叶产区建立的收购点集中收购。
从1956年起,合肥茶叶批发部遵照上级公司下达的购销计划调进茶叶应市,各零售门点(含跨行业兼营门点)所需茶叶统由该批发部供应;其他行业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经销茶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中饮茶者渐众,加上各单位允许从福利费中开支买茶叶给职工防暑降温或用以招待,外事单位还可用公款购买名茶招待外宾,故茶叶社会需求量增加很快。60年代初,合肥市场茶叶供不应求。为做好市场供应工作,茶叶批发部对单位购茶采取批供办法;邮局规定市民寄往外地的茶叶每人次不得超过2市斤。60年代中期,市场茶叶供应紧缺状况逐步缓和。至1969年,合肥市茶叶购销量较解放初期增长了40%左右。
1983~1985年,国家鼓励产销者直接见面,继而放开茶叶市场。这一时期,十字坡茶场经营部、周王农场茶叶经营部、省农垦厅茶叶经销部、市果品公司茶叶批发部、市糖业烟酒公司茶叶批发零售部、西南茶庄、黄山茶庄、含山路个体茶叶摊贩群等茶叶经营单位在合肥市场相继开业。茶农和茶商带着样品频频走机关串企业兜售茶叶,有的还采用给购茶单位经办人“辛苦费”等办法进行促销,原有的茶叶计划经营体制不复存在。1985年,合肥市国营茶叶公司的茶叶购、销数分别比1982年下降60%和30%。
储存加工
民国年间,合肥茶商多用白铁桶、木桶、竹篓等容器密封储存茶叶,然后将储茶容器放置于干燥且空气流通的库房高处。
解放初,合肥茶商采取传统方法储存茶叶。国营商业部门统管茶叶购销批发业务后,合肥糕点水果公司于1958年在胜利路12号兴建了1幢60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的茶仓,解决了茶叶的储存问题。1963年,又于合瓦路一里井处新建茶叶专用仓库3幢计2254平方米,建成包装车间100平方米和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加工车间的加工能力为:手工加工每班500公斤,机械加工每班1500~2000公斤。
在茶叶专用仓库内,职工们采用地面垫砻糠20~30厘米厚,再复盖篾簟的办法堆放茶叶。平时库房门窗紧闭,内部相对湿度保持在40%以下。用此办法储存的茶叶,通常能达到“四防”(防潮、防热、防光、防异味)要求。
上一篇:第一节 棉麻业
下一篇:第三节 果品业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