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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副产品
〔棉花〕1957年前,棉花由市花纱布公司和市农产品采购局经营,委托基层供销社收购。1957年起棉花划归市供销合作社经营,实行计划收购。1961年起实行棉花奖售物资政策,1963年起多次提高棉花收购价格。1961~1964年共收购棉花92.4吨。1979~1981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市供销合作社棉花收购量大幅度提高,购进皮棉10600吨,絮棉928吨,棉短绒7.3吨。
1957~1977年,棉花一律实行计划调拨,1978年起,省供销社实行划片定点,产销对口,按固定的流向安排调拨,纺棉主要供应淮南纺织厂。1977~1985年,供应淮南纺织厂棉花数量分别为5259.3吨,6185.8吨,5475.3吨,4868.5吨,5606.6吨,8112.6吨,6599.2吨,6378吨,6532.5吨。1984年,省供销社撤去淮南市棉麻公司中间调拨环节,安排淮南纺织厂直接到产棉县公司进货,市棉麻公司纺棉供应量逐步减少。1990年,主要承担城市居民絮棉供应和国库棉储备任务。
棉花统购统销后,国家对非棉农人口实行民用絮棉定量供应,城镇居民每人每年0.25公斤,其他非棉农人口每人每年0.2公斤,对少数民族、野外作业人员、贫困户及婚丧,另给予照顾0.5~1公斤。市民用絮棉供应分棉絮、被胎两种。1984年前由市土产公司门市部和基层供销社专柜销售,1984年后由市棉麻公司和土产公司设点供应。1976~1990年共供应民用絮棉2634.8吨。
〔麻类〕淮南黄红麻生产始于1971年,市土产公司引进红麻种籽,在市郊高皇、夹沟、古沟等乡试种,给予资金、物资、技术扶持,当年收购红麻28吨。1972年,市土产公司委托基层供销社签订种植合同,当年仅收购红麻200公斤。落实奖售政策后,红麻种植开始大面积推广,到1990年种植面积发展到2万亩左右,平均亩产150~350公斤。
1956年国家将黄红麻、大麻、苎麻列为派购物资,1985年起取消派购,采取以销定购,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实行多渠道经营。1976~1990年全市共收购红麻231725.4吨。
淮南虽不是红麻主产区,但作为安徽省重要红麻集散地,除满足市麻纺厂需要外,还直接销售给江苏、上海、山东、东北等地。1985年开始,市棉麻公司直接通过上海口岸组织红麻出口。1984~1990年计供应国内生产厂家红麻75819.6吨,供应出口63260吨。
建国前,淮南大麻由私营商贩购销。建国初期,国家对大麻实行国营公司、合作社、私营商贩三条渠道经营,1956年大麻列为派购物资,市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大麻。1983年后,大麻由二类改为三类物资,实行议购议销,多渠道经营。1976年市供销合作社大麻销售量达到2612.2吨,为历史最好水平。1982年销售量为2517.6吨,1983~1988年仅销售15.3吨。1989年销售量为331.8吨,1990年销售量上升到1170吨。
在开展黄红麻、大麻经营的同时,麻类制品购销业务也有所发展。1978~1990年麻袋总购进127.3万条,总销售127.5万条。1986~1990年麻绳总购进1518公斤,总销售3590公斤。
〔烟叶〕烟叶收购业务始于1952年,多为凤阳、定远专业公司代购。1954年起,国家将烟叶列为派购物资,市供销合作社按计划统一收购,销售调拨方向主要是门台子烟站的蚌埠烟厂。
1952~1958年,市供销合作社烟叶纯收购量为2955.8吨,1961~1964年为736.6吨,1970~1979年为470.4吨。1979年后,烟叶收购业务划交烟草专卖部门。
〔畜产品〕经营范围包括牛皮、羊皮、羔皮、狗皮、黄狼皮、野生杂皮、兔毛、羊毛、羽毛、猪鬃、猪肠衣、羊肠衣等。1958年,畜产品纯收购21万元,1961年,畜产品划交市外贸局管理经营,委托基层供销社统一收购。1962年,成立市畜产品中转站。1961~1964年,市基层供销社畜产品纯收购112.3万元。
1976年,市供销合作社恢复畜产品收购业务。1976~1985年畜产品纯收购2120.7万元,其中1985年纯收购647万元。1985年起,变封闭式经营为开放式经营,发展经济联合,调整经营结构,创办羽绒加工厂、畜产品加工厂和江淮皮毛服装厂,发展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产业,淮南市一度成为闻名省内外的畜产品集散地。1986~1990年,畜产品纯收购4290.9万元,其中1989年纯收购1578.3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薄荷油〕薄荷油经营业务始于1984年,当年收购薄荷原油70.3吨。为扶持生产,在市郊贺疃、潘集、芦集3个乡镇建立267公顷薄荷油生产基地,使1985年薄荷原油收购量上升到145.68吨,1986~1987年,薄荷油市场平缓。1988年市场骤变,出现抢购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土产公司、贸易公司、棉麻公司及贸易中心4家直属单位共7个经营部门在太和、怀远、临泉等地收购薄荷原油129吨,价值130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仅土产公司就获利73万元。1989年,薄荷油经营受到一些制约,1990年,薄荷油经营规模扩大,购进581吨,初具省内外薄荷油集散地的雏形。
〔粮油类〕粮油类在建社初期是市供销合作社主要经营品种之一。1951年,为华东合作总社代购黄豆1500吨,1953年,代购小麦97吨,杂粮15吨,黄豆418吨,菜籽5吨,芝麻71吨。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后,基层供销社受国家委托继续开展粮油代购业务,并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以后开展少量自营业务。1963年上半年,市基层供销社共购进计划外粮食433.7吨,购进豆油10.7吨。
1979年,国家放宽了集市贸易和远途自销政策,粮油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可以上市,市供销合作社粮油经营重新恢复,1980~1985年共收购粮油类总值127.4万元,其中1985年收购粮食总值79.7万元。1985年,粮食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后,市供销合作社粮油经营得到较快发展,1986~1990年共收购粮油总值1109.1万元,其中1990年达到253.6万元,创恢复粮油购销业务后最高纪录。
二、农业生产资料
〔化学肥料〕收购。1958年,市供销社派驻凤台磷肥厂收购磷矿粉肥,上半年收购6000余吨,1960年起,磷矿粉肥收购移交凤台县供销合作社。1964年起,省内化肥由省供销社统购包销,市供销社生资经理部与淮南东风化肥厂签定收购合同,收购碳铵4832.5吨。1965年10月,省供销社淮南中转站派驻工作组到淮南化肥厂,收购氨水和硝酸铵,同时承担东风化肥厂产品收购。1972年10月,成立安徽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淮南分公司,负责省内34个县(市)农业生产资料调拨供应工作,直接供货点111个。1975年,市供销合作社收购地产氨水62945吨,硝酸铵70281吨,碳铵33263吨。1979年收购地产化肥总量达到24.4万吨,其中硝酸铵10.8万吨,碳铵5万吨,氨水8.6万吨。1984年,除淮南化肥厂继续按省收购计划执行外,其他地产小化肥实行多渠道经营,市农资经营部门和基层社通过与工厂签订合同组织收购,从而取消了由供销社统购包销的做法。1988年9月,国务院决定化肥由供销社农资部门实行专营,1990年,收购地产尿素6万吨,碳铵11万吨。
调运。1957年,省供销社在淮南设立储运站,负责淮南、霍邱、寿县、六安、凤台、临泉、太和、颍上、阜南、阜阳、界首、亳县等地的化肥中转、调拨供应工作。1965年淮南化肥厂投产以后,化肥调拨供应数量大幅度增加,调拨运输流向相应扩大到省内6个地区(阜阳、宿县、巢湖、六安、滁县、池州),4个市(合肥、蚌埠、淮南、淮北),18个县(阜阳、利辛、凤台、涡阳、蒙城、颍上、宿县、亳县、萧县、砀山、定远、凤阳、嘉山、濉溪、霍邱、寿县、阜南、长丰),并负责浙江、四川、广东、湖北、山东、河南、湖南等省的化肥调剂业务。1979年,淮南化肥厂试产尿素,由省农资公司淮南分公司计划调运,主要调往阜阳、利辛、颍上、涡阳、蒙城、亳州、宿县、萧县、砀山、寿县、霍邱、定远、嘉山、凤台、长丰、濉溪等16个县及省内6家农场。1990年,省农资公司淮南分公司计划调拨化肥8万余吨。
销售。50年代初期,化肥处于推广阶段,市供销合作社根据政府拨给的肥料贷款,积极组织饼肥和骨粉等货源,开展贷肥供肥业务,供应方式分赊销订购、预购定货、贷放和现金售货。1953年,肥料销售额仅为1.36万元,1954年开始,化肥重点供应粮、棉、麻、烟作物产区,供应对象以农场、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为主,适当照顾贫困缺肥单干户,采取与农业社签订预售、预约等合同方式组织供应。1956年销售硫酸铵46吨,比1955年增长13%。1959年销售化肥430吨,比1958年增长20%。“人民公社化”后,化肥逐级分配到社队,由生产队统一购买。1963年,针对化肥供应中氮肥货源紧张、磷肥滞销积压的情况,建立试验田和“样板田”,推广磷肥使用,当年销售氮肥455吨,同时销售磷肥40吨。1964年,东风化肥厂在检修扩建期间改产氨水,市供销合作社积极为厂方推销氨水677吨,并销售各种氮肥4221吨,其中碳铵452吨。1979年以后,随着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市供销合作社改变化肥只供应集体,不供应个人的做法,对计划外化肥,如碳铵、磷肥等敞开销售,化肥销售数量增加,品种增多,销售结构亦发生变化,钾肥、复合肥开始推广供应,高效优质肥比重迅速增加。1984年共销售各种化肥15.2万吨,其中尿素2.1万吨,碳铵7.6万吨,磷肥2.9万吨,复合肥0.1万吨。1985年后,小化肥市场放开,市供销合作社化肥销售量明显下降。1989年,化肥实行专营,供销社对各种奖售肥、专项肥等计划化肥实行凭票供应,对地产碳铵实行凭卡供应,销售各种化肥18.6万吨,创历史最好水平。1990年,由于放松了市场管理,受工厂自销和非法经营的冲击,淮南市化肥专营政策未能得到很好落实。
〔农药及药械〕50年代初期,淮南农药及药械处于试验推广使用阶段,经营规模很小。供应方式为现售、换购、赊销、贷放4种,经营品种为“六六六”粉、赛力散、滴滴涕、硫酸铜及部分手动药械。1954年采取批零兼营,既向农业社(组)批发,也直接面向农民零售,销售农药0.65吨,喷雾器110架。1956年,销售农药22.37吨,药械303架。
60年代初,淮南市农药供应品种主要有“六六六”粉、敌百虫、1605、1059、1240、乐果、鱼藤精、滴滴涕、赛力散及西力生等10多种,药械主要有喷雾器、喷粉器。1963年,农药供应量为314吨,销售药械142架。1965年,市供销合作社改进农药及药械供应办法,农忙季节送货下乡,推广行之有效的灭虫土办法、土农药,统一收购供应淮南肥皂厂生产的棉油皂。
70年代,农药需求持续增长,供应品种增加到20多种,1976年,市供销合作社销售农药1233吨,药械2093架。1979年后,农药及药械需求大幅度增长,需求结构亦发生较大变化,杀虫双、甲胺磷、氧化乐果、叶蝉散、呋喃丹、除虫菊酯等高效低毒农药倍受农民欢迎,除草类和作物生长素类开始推广运用。在供应办法上适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需要,采取增加批次,减少批量,大包装改小包装,拆整卖零等措施,大力推广使用新品种。1981年,市供销合作社销售农药1383吨,销售药械8555架,实现历史最好水平。1983年,全市大吨位含量粉剂农药减少,高效低毒农药增加,农药市场放开经营。1985年,农资经营统一由供销社农资部门负责,但市场管理时紧时松,农药及药械销售波动很大。1989年,市供销合作社实行农药专营,统配品种按计划分配到基层供销社组织供应,销售农药626吨,药械1.6万架。1990年,由于病虫害发生较轻,市场货源充裕,库存上升,销量锐减,销售农药301吨,药械571架。
〔农机具〕1954年前,市合作总社仅经营部分旧式小型农具,主要品种有铁锹、锄头、镰刀、粪桶、木杈、木扁担、木犁、手推车等。1955年后,开始推广使用新式农具,主要品种有双轮双铧犁、圆耙、钉齿耙、铁制水车、播种机、收割机等,并在基层供销社成立铁业、木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开展小农具生产经营。1953~1957年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销售中小农具6787件。
60年代初,中小农具经营坚持生产队自产自用、手工业自产自销和供销社调剂余缺的原则,关闭部分手工业社,组织手工业工人归队,市供销社与手工业部门定期召开产销平衡会议,衔接产销计划,开展中小农具维修工作,扩大社队和手工业部门材料供应。1965年,半机械化农具经营划交省农资公司淮南分公司,1967年,半机械化农具及农副产品加工机具,由省、县、基层三级经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供应数量上升,产品性能改进,机械化程度提高,逐步取代人力畜力加工机具。在供应品种上陆续增加了柴油机、电动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打浆机、磨粉机、碾米机、榨油机、轧花机、新式步犁等新型农机。1970年,农机、农资业务分开,排灌机具、大中型农机划市农机公司经营。
1976年市供销社重新恢复后,积极做好中小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供应。同年5月,省农资公司淮南分公司成立拥有50余名职工的“五七”农机修配厂,开展农机具维修业务,并试制生产了260型面粉加工机主轴、101型料斗、260型料斗、争1型罗柱、552丙型塞杆等7种农机配件。
1979年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小农具供应量逐年下降。1981年,高皇、夹沟等基层供销社从肥西农机厂请来工匠,利用当地收购的废钢铁加工适合当地农民使用的犁头2500件,供应当地农民。其它基层供销社也开展中小农具的加工制作和修旧利废业务,使全市中小农具销售量达到89.9万件,创历史最好水平。据统计,1976~1990年,市供销社累计购进各种中小农具1189.2万件,年平均购进79.3万件;累计销售中小农具1085.1万件,年平均销售72.3万件。
〔农用塑料薄膜〕农膜经营始于1966年,主要用于育秧。1967年后推广使用,除用于早稻育秧外,其他经济作物用膜面积逐步增加。
1976年农用塑料薄膜大量用于搭盖防震棚,供应数量达136吨,1977年销售量下降到53吨。由于农用塑料薄膜多渠道经营,销售量波动很大,1980年,农用塑料薄膜由农业部门计划分配供应改为供销社直接经营,供应对象由社队集体转为农民零星购买,销售量稳步上升。1983年,推广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市农资部门实行每供应1公斤地膜,配套供应尿素2公斤的办法,并优先供应拉索、呋喃丹、除虫菊酯等优质农药,促进地膜销售。1987年,地膜配套供应尿素办法被取消。1989年,农膜实行专营,市场供应秩序好转。1976~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销售农膜1512吨,年销售量在100吨以上,其中1985年销售207吨,为历史最好水平,1990年销售仅为50吨。
〔耕畜〕淮南市耕畜种类主要有马、牛、骡、驴4种。建国前,农村耕畜的交易,主要通过畜商贩运和牙纪、牛行经营。建国初期,耕畜交易仍为畜商和牛行控制。1954年,淮南遭受百年不遇的水灾,农民迫不得已将耕畜拉到市场出售,畜商、牛行乘机压价收购,牟取暴利。为了维护农民利益,市合作总社于3月份在田家庵设立牲畜交易所,为农民买卖耕畜服务,当年共成交耕畜1160头。
1955年,市供销合作社扩大耕畜交易调剂,当年成交耕畜1399头。1956年,通过对耕畜商贩和牙纪改造,吸收2名有经验牙纪为交易员,成立牲畜经营部,统一管理全市耕畜市场。1958年,耕畜市场被关闭,1962年,农村耕畜市场重新恢复。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耕畜市场活跃。1983年起,耕畜改为三类商品,耕畜市场出现多头经营,市供销合作社耕畜经营业务逐渐萎缩,1976~1984年,市供销合作社共成交耕畜3521头。
三、废旧物资
〔废钢铁〕淮南废钢铁资源十分丰富,每年废钢铁纯购进吨数和价值均居各类废旧物资的首位。1954年,市废品收购组统一收购废钢铁,1958年,因城乡普遍开展“土法炼钢”,农村挨户动员收购,用行政命令限期完成收购量,致使有摔锅卖铁等不正常现象发生。80年代初,供销和物资两家经营分工,更新汽车、报废锅炉由物资部门经营,供销社系统不再收购。1987年,对废钢铁的回收供应实行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剂相结合,由物资回收公司与厂矿协商签订回收与供货合同,实行串换和议价购销。1988年,为配合厂矿企业清仓利库,积极开展闲置设备材料、机电产品调剂经营业务。1954~1990年,全市共回收和购进废钢铁395950吨,占同期全市废旧物资购调入的74.57%,其中1976~1990年共回收和购进废钢铁288796.6吨,占同期全市废旧物资购调入的75.22%,也占1954~1990年35年间废钢铁购调入总量的72.94%。
50年代初,废钢铁大部分供应当地手工业和铸造业,部分由省供销社组织省内平衡供应,1957年后,省计委规定购留比例,满足省内重点工业需要。1968年后,执行省下达调拨计划,主要供应上海钢厂、合肥钢厂、马鞍山钢铁公司及淮南钢厂。1987年,上交省废钢铁指令性计划改为以废钢铁串换钢材和市场调剂,经营体制以供销社为主渠道,物资部门回收机构也可回收、串换废钢铁,除原有供货渠道外,市物资回收公司还与山西钢厂、上冶钢厂、江都钢厂、上海宝钢等先后建立了业务关系,料钢料铁主要供应市内乡镇企业。1957~1990年全市销调出废钢铁401720.8吨,其中1976~1990年销调出289182.5吨,1990年销调出33786.7吨。
〔废有色金属〕1952年冬,市废品收购部门开始收购废杂铜和废铅锌。1956年收购废有色金属品种增加到废杂铜、锡、铅、锌、铝、镍等。1963年,废杂铜、废铅、废铝等有色金属由供销社统一回收,只收购个人生活用的旧器皿、装饰品、迷信品。1976年起,废有色金属收购量增加。1986年以后,废旧物资市场开放,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收购量普遍下降。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调入废铜88.8吨,废铝78.7吨,废铅锡9.8吨。1954~199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调入废铜3331.8吨,废铝1218.8吨,废铅锡919.7吨。
1990年前,除按一定比例自留外,废有色金属一般调蚌埠土产站接收。1967年,淮南市土产站接收阜阳、阜南、太和、凤台、颍上、界首、寿县、霍邱、临泉、亳县等10个县的废有色金属。1986年起,废有色金属由省供销社管理,组织订货,安排供应。淮南市废有色金属主要供应芜湖治炼厂、上海冶炼厂、蚌埠治炼厂、合肥铝制品厂和淮南市铝制品厂。1957~1990年销调出3801.9吨,其中1990年销调出131吨。
〔废橡胶、废轮胎〕1954年,市废品收购部门开始收购废橡胶,根据全国总社制定的收购品种、规格,统一收购调拨。1957年,废橡胶改为省管商品,由供销社统一收购,主要调拨供应省内橡胶厂。1961年,市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废汽车胎、力车胎、胶管、胶带、胶鞋等橡胶制品,除供应省内橡胶厂外,大部分废橡胶销往省外。70年代,废橡胶收购量逐步扩大,1979年,废橡胶市场滞销,板车胎积压,硬杂胶停收。1956~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购调入废橡胶10156.7吨,其中1976~1990年购调入5521.8吨。1977年购调入732.7吨,为历年最高纪录,1990年购调入366.3吨。1976~1990年购调入废轮胎1024.6吨,其中1982年购调入122.4吨,1990年购调入13.2吨。
〔废塑料〕1966年,市供销合作社开始收购废塑料,收购的废塑料全部供应省内地方工业。1971年,废塑料收购品种增加,并调高收购交接供应价格。1976年,市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加工厂利用废塑料加工生产塑料盆、瓢、洗衣板等产品和颗粒。1984年后,废塑料市场放开,市废塑料收购量逐年下降,主要供应浙江和省内乡镇企业塑料厂,共调出5362.5吨,其中1976~1990年购调入3581.2吨,销调出3476.1吨。1990年购调入18.8吨,销调出15.4吨。
〔杂骨〕1954年,市废品收购部门开始收购杂骨,1957年,杂骨列为市供销社统一管理商品。1960~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购调入杂骨12752.8吨,销调出11893.1吨。其中1986年购调入1832.4吨,1987年销调出873.2吨,为历年购销最好纪录。1990年杂骨购调入125.7吨,销调出173.2吨。
〔废造纸原料〕废造纸原料包括破布及破布鞋、废棉、废麻及麻制品和废纸等。1954年,市废品收购部门开始收购废麻,1956年收购品种扩大到破布、破布鞋、废棉、废纸等。1966年,废棉被列为国家二类物资。1984年,废纸、废棉、破布、全胶鞋、废麻改为三类物资,机关单位出售的保密文件、内部刊物及其他涉及机密性的资料,实行统一回收,专人保管,送造纸厂化浆。1957~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调入废旧造纸原料100319.5吨,销调出113100.2吨,其中1976~1990年购调入63788.7吨,销调出69992.6吨。四、生活资料
〔日用工业品〕市供销合作社经营的日用工业品,包括针纺织品、五金、百货、交电、化工、煤炭、石油、糖、烟、酒、盐、文具用品等。
建社初期,国家对供销社日用工业品经营实行扶持政策,市合作社经营品种由煤油、火柴、食盐、食糖、针头线脑、日用小百货等,很快发展为门类较为齐全的工业品经营体系。
1954年水灾期间,市合作总社供应食盐599吨,食糖56.8吨,卷烟11万条,棉布4744米,袜子2154打,毛巾1106打,胶鞋1109双,煤油54.3吨,煤炭1287吨,稳定了灾区市场物价,保证了灾区人民生活需要。
1955年,市供销合作社退出工业品批发业务,销售总额呈现下滑趋势。到1957年,工业品销售额仅为33.1万元,占市供销合作社年销售总额的7.6%。
1962年,市供销社大力组织工业品下乡,扩大农村市场销售。当年工业品销售额266.7万元,占市供销合作社商品销售总额23%。其中销售五交化类29.9万元,食盐24.1万元,百货类51.2万元,糖烟酒类51万元,纺织品类49.7万元,针织品类22.4万元,文化用品类17.1万元。1963年大水期间,市供销合作社职工雇佣船只把煤油、煤炭、火柴、明矾、食盐、电池、雨具等许多生活用品送到被水围困的灾民手中。入冬前,将省分配淮南市灾区9000米棉布发放到灾民手中,对灾民免票供应棉布及胶鞋,确保了灾民安全过冬。
1966年,为缓解国营商业和基层供销社日用工业品供应矛盾,国合商业经协商后,提出农村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对紧俏商品按货源量划分城乡按比例供应,并实行发票、凭证凭票供应。
由于日用工业品缺少货源,供应花色品种单调,农村市场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据1977年全市农村市场日用工业品经营调查资料显示,自行车400人合1辆,缝纫机724人合1台,全胶鞋19人合1双。工业品下乡比例从42种主要品种看,农村占60~70%的只有2项,占40~50%的有3项,占30~40%的有12项,30%以下的25项。是时,恢复了许多传统进货渠道及批发业务,设立工业品经理部,向基层社批发统一安排农村工业品市场,与商业、工业部门开展联营代销、联购分销、订购、选购。1976~1980年,日用工业品销售持续增长,其中1980年销售达3716.5万元,比1976年增长78.76%。
1981年,市供销合作社在袁庄举办了为期8天的物资展销会,不少市场紧俏商品直接与群众见面,销售额达20余万元。次年,分别在袁庄、潘集两地举办商品展销会,并与商业系统和轻工部门联合召开3次供货会,商品成交总额达60万元。1984年,大部分基层社与工厂挂钩,直接向工厂进货,以减少环节,获得较大差价收益。1986年,基层社普遍推行工业品租赁经营责任制,同时,集中物力兴建综合经营服务大楼,改造旧的经营门点。1987年,市供销合作社工业品销售额达4193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1988年后,受市场因素制约和个体经营商贩冲击,市供销合作社日用工业品销售额逐年下降,但仍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优先安排,确保农村市场食盐、食糖、火柴、煤油、肥皂、碱粉等6种必保商品供应。
〔土特产品〕50年代初,淮南土特产品通过市场自由购销。合作社除接受国营商业委托代购几种主要经济作物和出口物资外,也自营一部分大宗的土特产品如毛竹、元竹、芦席、杂木杆、木炭、棕绳、麻绳等。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土特产品收购和批发业务逐步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经营,一度出现对小土产市场管理过严过死,影响了私营商业经营土特产品的积极性。1957年开放了小土产自由市场。
1959年实行商品分级管理。毛竹、棕片、生漆、芦席、龙须草、野生纤维、野生淀粉、野生油料、蜂蜜、蜂蜡、土碱等由市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差额调拨。其他土特产品,随行就市,按质论价,议购议销,区别经营。1961年继续对毛竹、篙竹、棕片、生漆实行合同派购制度。1963年,为保证造纸原料的供应,将芦苇、稻草列为统一收购物资。1965~1971年,先后将木炭、蜂蜜、芦席列为二类物资。1985年,取消毛竹派购制度,从而出现土特产品全面放开的局面,市供销合作社土特产品经营品种逐渐增加,档次由低向高发展,马灯、皂角、土布、芦柴、木柴等商品已不再经营;木盆、木桶、马桶、木锅盖、竹木水瓶壳等逐步由塑料制品、搪瓷制品、白铁制品所代替。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土特产品销售总额达2506万元。
〔日用杂品〕1955年,根据国合商品分工与地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市供销合作社主管日用杂品的批发业务,扩大经营陶瓷器、手工纸等,把土纸、日用陶瓷器、竹席、草席、葵扇、夏布、雨伞、发网、铁锅、竹筷等列入计划分配供应范围。
1958年,日用杂品批发业务分属百货公司和日杂生资经理部。国合商业分家后,市供销合作社成立土产日杂经理部,负责日用杂品收购、分配、调拨和供应,城市和工矿区由供销社统一批发供应,兼营零售业务。1965年撤销土产日杂经理部,日用杂品经营业务由市供销社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对基层门市部实行拨货计价、报帐制管理。1970年,市土产站成立,负责日用杂品经营。
1976年,市土产公司成立,负责日用杂品经营,大力收购地方产品。1977年组织收购地方产品600多万元,占市土产公司购调入总值的40%,促进了地方日用杂品生产。
进入80年代以后,日用杂品加快更新换代,搪瓷、玻璃、铝、塑料等制品渐次普及,一些日用杂品如铜盆、铜壶、竹壳水瓶,再生布、棕、草蓑衣、纸伞、油布伞、夏布等已被淘汰,一些陶、瓷、铁制品已被玻璃、搪瓷、塑料制品代替,洗衣机、电风扇、电饭锅、塑料菜板、新型装饰材料等升级换代产品迅速抢占市场。1989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日用杂品销售总额达到1940万元。1990年,日用杂品销售总额下降到1665万元。
〔干鲜果品〕建社初期,合作总社除接受国营商业的委托代营几种干鲜果品外,也自营大宗的干鲜果品。1953年,供应苹果11.3吨,柑桔30吨,梨5.3吨,红乌枣22.4吨,黑瓜籽4400公斤。但是时淮南市场大多数干鲜果品是通过市场自由购销,由私营商贩经营。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干鲜果品收购和批发业务始形成国合商业主渠道地位。根据国合商业经营分工,供销合作社主管全市干鲜果品经营业务,对苹果、柑桔、核桃、瓜籽等实行统一经营。当年供应鲜果总值59952元,干果总值24837元。1957年开放国家领导下的干鲜果品自由市场,同时又将核桃仁、杏仁、黑瓜籽、白瓜籽、栗籽、供应出口的苹果和柑桔列为国家统一收购物资,不准私商收购。1959年实行商品分级管理后,苹果、柑桔、梨、香蕉、菠萝、甜杏仁、苦杏仁、核桃、乌枣、桂圆干、桂圆肉、荔枝干、莲籽等被列为二类物资,供销社严格执行分配计划,组织调拨供应。对三类干鲜果品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二类干鲜果品,实行议购议销或代购代销。
从1960年开始,市供销合作社每年从利润留成中提出一部分作为扶持果品生产基金,建立生产基地,在种苗、技术、物资等方面提供服务。1976年,市供销合作社再次恢复后,大力扶持西瓜、苹果、梨、板栗等果品生产。1977年,仅市郊就种植西瓜660余公顷,共产西瓜750多万公斤。
1979年,市果品公司成立,干鲜果品部分产品管理权限下放,部分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市场逐步放开。1984年,干鲜果品全部议购议销,实行多渠道经营。1985年,大型果品恒温冷库建成投入使用,干鲜果品批发成交额稳步上升。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干鲜果品570万元,其中苹果747吨,柑桔60吨,西瓜籽31吨,葵花籽124吨,红乌枣59吨,桂圆42吨。
〔干菜调味品〕建社初期,合作总社积极参与干菜调味品经营。1953年供应黄花菜2235公斤,木耳112公斤,八角450公斤,榨菜2300公斤,粉丝、粉皮9700公斤。1956年,干鲜蔬菜业务划交国营商业蔬菜公司。1957年,粉丝由供销社独家经营。1961年,除黄花菜、榨菜、八角、黑木耳、花椒5种统一购销商品外,市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其它干菜调味品议购议销。1963年,干菜调味品重新划归供销社经营,经营方式上采取基层供销社组织收购,市供销社负责组织供应,并组织市内外调拨。
自1964年起,市供销合作社在资金、种子、技术、物资、信息等方面为干菜调味品生产提供服务,扶持干菜调味品生产。1973年,对香菇、黑木耳、黄花菜、笋干等实行奖售政策。1976年,市供销合作社在市郊和凤台县大力扶持黄花菜、香菇、木耳、辣椒、大蒜、洋葱等生产。
1982年,粉丝实行议购议销。1983年后,其它干菜调味品相继放开经营,形成多渠道经营,市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自己购销渠道畅通、市场信息灵敏、网点分布合理等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巩固和发展干菜调味品新品种,扩大购销数量,提高市场份额。1976~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干菜调味品3700万元,其中,1978年销售716万元,为历史最好水平。1990年干菜调味品销售额下降到130万元。
〔茶叶〕建国初期,淮南有茶庄数家,实行自由购销。1955年,市供销合作社开始统一经营茶叶,对私营茶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对茶叶实行统一购销政策,对零售商全部实行批购经销。1962年,茶叶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实行市区凭购货券或定量供应办法,郊区仅供应中、低档茶叶,并采取用茶叶换购农副产品的供应办法。
1976年后,市供销合作社加强茶叶市场管理,调整茶叶零售网点,改进供应办法,销售量逐年增加。1982年始,茶叶市场供过于求,库存增加。1984年,茶叶市场彻底放开,实行议购议销。市供销合作社在个体商贩和其他商业组织的冲击下,茶叶销售量持续下降。1976~1990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销售茶叶2692万元,其中红茶24.3吨,绿茶3585吨,花茶657吨。1981年,销售茶叶323万元,为历史最好水平。1990年茶叶销售额下降至182万元。
五、贸易货栈
50年代初,淮南只有几家私人货栈。1954年,淮南市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农民被迫将牲畜牵到市场出售。一些私人牙行、经纪商乘机压价收购,牟取暴利。为了维护农民利益,市合作总社在田家庵设立了牲畜交易所,调剂牲畜市场。1957年,市供销社参与市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集贸市场管理和干鲜交易所等归口私商管理,并在田家庵等地陆续设立了柴草交易所、竹木交易所。1958年,自由市场关闭,贸易货栈陷于停顿。1961年,市贸易货栈恢复,组织农副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1962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市商业局所属的市贸易货栈及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四个区贸易货栈划交市供销社领导。1963年,市供销社先后在郊区农村15个集镇设立了15个交易所,在市区设立了14个交易所,对沟通城乡物资交流,调剂市场余缺,便利农民购销,平抑市场物价,整顿流通秩序,起到了一定作用。1965年,市供销社贸易货栈再度被取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供销社贸易货栈重新恢复,1979年发展成为市供销社贸易公司,统一领导贸易货栈,开展拾遗补漏、调剂余缺业务,使贸易货栈得到较快发展。1985年,相继建立炒货厂,服装厂和畜产品加工厂,由购销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1987年,龙园宾馆和庆华商场相继开业,开始了旅馆、饮食服务业,并在系统内率先开拓了薄荷油购销业务。截止1990年底,市供销社贸易公司拥有龙园宾馆、庆华商场、综合经理部、沪淮羽绒厂、宫集供销社、田家庵经营部、谢家集经营部、八公山经营部8个独立核算单位,职工258人,自有资金308.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93.5万元。
六、农村集体商业
〔农村集体商业的发展〕1956年,对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合并店、组搞大核算。到1958年下半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淮南市农村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绝大部分变为人民公社的供销部。
1962年5月,市郊逐步调整和恢复了一批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有的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强令关门停业,有的被强制解散。1976年以后,逐步落实对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政策,陆续迁回了一些被强制解散、下放的小商小贩,恢复了一批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但网点、人员比“文化大革命”前减少很多。
1983年底,按照商业部《关于改变归口集体企业管理办法的意见》精神,市合作店(组)从体制上冲破了长期以来归口基层供销社管理的依附关系,实现了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我发展。
〔农村“双代店”〕即农村亦农亦商代购代销店。它是基层供销社农村商业网点的组成部分,是为供销社代购代销商品,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基层商业组织。市“双代店”始建于1973年,其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农业社供销部。1956年3月在农业社中建立了3个供销部,下设14个代销供应点。1973年,在农村代销供应点的基础上,创建了亦农亦商代购代销点73个。1976年市供销社恢复后,市郊农村243个大队中“双代店”增加到139个,供销员293人。1978年下半年对“双代店”进行了人员、劳动报酬、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整顿工作。通过整顿,全市(含凤台县)“双代店”发展到248个,供销员477人,市供销社发放铺底资金总额89.6万元。当年第三季度完成购销总额145.2万元,平均每人每月劳动效率为1015元,资金周转天数55.6天。1979年6月,对属于在大队代购代销店工作的亦农亦商人员交由公社、大队安排,对发生经营亏损的店减人或撤点。此后,“双代店”逐渐与供销社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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