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文件 皖组字[1985]041号 各地、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党组,各高等院校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84]19号“关于将劳动人事部科技干部局移交国家科委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研究的意见,现将我省科技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人事局将下列四项工作移交给省科委:专业技术干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职称评定工作;家属户口“农转非”工作;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因私出国出境的审核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的调配(包括招聘和引进国内人才及引进人才所需采取的一些特殊政策的研究制订)、录用以及专业对口调整等工作,仍由省人事局管理。 二、原设在省人事局的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省科委。 三、地、市科技干部管理体制的调整问题,请各地、市委参照上述原则研究决定。 对科技干部管理体制作上述调整,目的是为进一步做好科技干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科技干部的积极性,加快四化建设步伐。各级人事、科技部门都要从这个大局出发,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平时多联系,遇事多商量,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主动关心科技干部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积极协助解决,切实做好协调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一九八五年七月廿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