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1130~1200年)字元晦,祖藉徽州婺源。生于福建,其学派人称为“闽学”。他19岁登进士第,3年后始任地方官,从政仅9年,一生中大部分时间、授徒讲学从事理学研究和著述。他学识渊博,一生著述颇丰,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由他注释的《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成为宋以后科举必读教材和钦定标准答案。他的儒学对中国封建后期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伦理道德等都产生很大的影响。 朱熹经济思想主要内容是以“天理”为核心的义利观和欲望论。他认为“义者,天理之所谊;利者,人性之所欲”,符合天理的财利可以讲,从人欲出发的财利则不当讲。他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他不否认人们追求维持生存的物质欲望,但他主张人们对社会财富的占有要纳入封建等级的纲常制度之内,俟命于天,“各得其分”。所以他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熹的义利观和欲望论更具有道德的理性主义色彩,此外,朱熹还有“省赋”、“重农”、“救荒”等方面的议论,皆无什么创意。 汪道昆(1525~1593年)字伯玉、号太函。安徽歙县人。出身富裕的盐商家庭。22岁中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与文学家王世贞关系密切又同在兵部任职,世称“南北两司马”,其著作《太函集》中为众多的徽州商人撰写了《墓志铭》。 汪道昆的经济思想主要是明确地反对传统的“重本抑末”政策,提出了“商农交相重”的思想。他说:“窃闻先王重本抑末,故薄农税而重征商,余则以为不然,直壹视而平施之耳,日中为市,肇自神农,盖与耒并兴,交相重矣。耕者什一,文王不以农故而毕蠲,若乃讥而不征,曾不失为单厚。他认为先直“关市之征,不逾什一”,就是使农商“各得其所”。因此他发出“商何负于农”的呼吁,这既是徽商“贾何负于耕”心声的体现,也是明中叶商品经济有了重大发展的反映。他比明清之际思想家黄宗羲提出的“工商皆本”思想还早1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