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在洋务派和维新派教育革新主张的影响下,继吴汝纶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创办桐城县学堂之后,创办学校开始在安徽境内蔚成新风,这一兴学之风一直延伸到二三十年代,遂形成一个以改良国民教育、开发民智为教育宗旨而锐意兴学的皖籍教育实践家群。这一教育实践家群以枞阳县人氏居多,诸如李光炯、光明甫、房秩五等,另外比较突出的还有六安县人氏刘希平、霍山县人沈子修、绩溪人氏胡晋接等。这一群教育实践家虽在教育理论上少有建树,大多无教育学专著留诸后世,但在兴学施教上功绩卓著。他们以其教育实践表达了自己的教育思想,并以此在安徽教育界赢得较高声誉。 李光炯(1870~1941年),名德膏,晚号晦庐老人。曾就学于吴汝纶主持的保定莲池书院,深得吴器重。光绪二十八年随吴汝纶赴日考察教育,回国后,协助吴创办桐城县学堂。次年又与无为人氏卢仲农共同在湖南创办安徽旅湘公学(后迁址芜湖,易名为安徽公学)。这所学校在安徽近代史上颇为著名,一时成为云集反清志士倡言革命的阵地。后又与阮仲勉在芜湖创办女子公学、职业学校等。晚年专注于乡村教育,在枞阳故里创办了宏实小学。李光炯的基本思想是:中国要想转弱为强,靠局部改良不行,“非教育不足以启迪民智,非革命不能改革政治”。他还主张,中国以农立国,教育“总宜向农业上稍下功夫”。著作有《屈赋税》、《国策扎记》、《阮嗣宗诗注》、《同时诸人事略考》等。另撰有《桐城小学教育研究会议录序》。 光明甫(1876~1963年),名升,字明甫。既是一位著名的进步民主人士,深有造诣的学者,又是一位卓越的教育实践家。光绪三十二年赴日留学,历时五载。其间与章太炎、陈独秀过从甚密,并加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回国后,任安徽官立法政学堂教务长。旋与刘希平等人创办安徽江淮大学,并任校长。抗战胜利后,任安徽通志馆馆长。光明甫还曾参与创办芜湖私立职业学校,执教于安徽江淮大学、安徽法政专门学校、安徽省立第三农校、浮山中学以及桐城县学堂、崇实学堂等,为培育人才竭尽全力,业绩卓著。著有《论文诗说》、《语故》、《音韵通论》、《法治救国论》等书。 房秩五(1877~1966年),名宗岳,晚号陟园老人。安徽新文化运动的先导者之一,也是一位教育实践家。光绪二十八年秋,应吴汝纶之邀,任桐城县学堂学长。光绪三十年协同陈独秀创办《安徽俗话报》,并负责教育专栏,为宣传教育革新颇多贡献。20年代在家乡创办浮山中学和浮山小学,浮山中学在省内尤负盛名。房秩五主张改良国民教育,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普及现代科学知识。著有《浮渡山房诗存》。 沈子修(1880~1955年),原名全懋。毕生从事教育工作,在安徽教育界颇有声望。 从民国元年(1912年)起,先后在安徽公学、安徽法政专门学校、安徽省立第三农校、安徽省立第二农校、安徽第一乡村师范学校、凤阳第三女子中学、凤阳师范学校、芜湖公立职业学校、安庆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等,或任校长,或执教。沈子修主张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反对闭门读死书,提倡教学结合实际,尤其重视学生技能的培养,对革新传统旧教育多有贡献。 刘希平(1873~1924年),本名兰芗,字畹蘅。“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安徽教育界的先导者之一,有“陈独秀在安徽的代表”之称,也是一位教育实践家。一生矢志教育,提倡兴办学校,主张教育救国。光绪三十二年与江朴斋等创办六安中学堂,稍后协同光明甫创办安徽江淮大学。“五四”时期,与高语罕、李光炯、朱蕴山、卢仲农等人一起,在芜湖创办商业夜校、工读学校、公立职业学校,吸收青年店员、工人子弟、失业社会青年等入学,实行半工半读。并主办平民夜校,招生对象也全是穷人子女。上述诸类学校在省内均属首创,实有开先河的意义。 胡晋接(1870~1934年),字子承,号梅轩,晚年又号止澄。光绪二十九年创办的思诚小学,是徽州地区开办最早的一所“洋学堂”。从民国2年起,担任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长达15年之久,办学业绩卓著,曾为黄炎培所推崇。胡晋接较早提出封建教育的弊端,在于“偏重知识,于智能、才识两方面多不注意”,“是以牖下书生,不能作业、不能办事者十居八九”。他尤重师范教育,认为师范教育“乃国民教育之母,关系甚重”,主张培养师范生应注重质量,以防止“以不堪造就之辈滥竽充数”,而“播种恶因”。他自行规定的师范学校办学方针,是“实行村民教育和发展社会经济主义教育相结合”,目的在于“培养能创造前途、肯负责任、知行并进、毅勇敢为之新国民之师资”。(《文教史踪》,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10月出版。) 在新文化运动中对安徽教育作出贡献的,有一位特别值得一提的人物是高语罕。高语罕(1888~1948年),寿县人。新文化运动时期,曾与刘希平等人在芜湖创办商业夜校和工读学校。高语罕不仅有兴学业绩,而且提出过不少革新教育的主张,且不乏独到见地。他对“奴隶式”、“丘八式”的旧教育作了尖锐批评,指出传统的教育训练方法“太规矩,太不自然,太干涉”,这种教育“充其量不过养成一种循规蹈矩的人,决不能发展青年的天才”。他主张革新教育,尤其“注重在精神方面”进行革新。譬如管理方法,要“实行指导放任主义,要提倡学生组织各种自治机关,养成他们的责任心,要除去命令的、形式的和拿‘开除’、‘记过’、威吓式的‘毕业’、‘奖赏’、利诱式的种种训诲,全拿自己的真心和学生的真心相感应,使他们根本觉悟”。再譬如教授方法,则要“认定学校教育是教授青年求学做人的方法,不是满足他们学问技能的”,教员不但要负传授知识上的责任,而且要负“精神上”的责任。因此,教员应多谋接近学生的机会,以“引起学生研究的兴趣,养成他们批评的精神”。这样才有利于对青年的培养和造就。高语罕有关教育论述,多见于民国10年(1921年)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的他的著作《白话书信》第五编“论学书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