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设置 建国初期,中等技术学校所设专业无统一规定,由各办学单位根据需要与条件自行决定。1952年整顿中等技术学校时,提出专业设置应以单一化、专门化为原则,以充分发挥教师力量和集中使用教学设备,并避免购置仪器和教学设备时经费分散;所设专业,应以学校附近设有与专业性质相同的工矿企业为依据。另外,还要考虑到学校性质和发展方向,所设专业应在较长时间不致变更。 1963年,教育部针对1958年“大跃进”以后中等技术学校猛增,专业设置混乱,变动频繁,专业不配套,名称不统一等问题,提出中等专业学校的调整和设置专业原则是:“统筹安排,专业配套,合理布局,稳定提高,统一专业名称。”并颁布《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便各地遵照执行。 1979年6月,教育部发出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应根据国家需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学校的条件来决定,一个学校的专业设置应性质相近,数量不宜过多,划分不宜过窄,并力求稳定。” 建国以来,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前后变动较大,其间,特别是1949~1952年和1958~1963年,在发展中等技术学校和设置专业时缺乏规划,同一性质的专业名称不统一,无法作精确统计。大致情况是:1949年底有4科,9个专业;1958年有7科,213个专业;1962年有6科,209个专业;1964年有6科,86个专业;1985年有9科,178个专业。1985年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见表5—3—2。 二、课程 1952年以前,安徽省中等技术学校无统一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由各校拟订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952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全国工业、农业、财经等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普通课和基本技术课(后改为技术基础课)试行教学计划(见表5—3—3、5—3—4)。1953年5月,高教部颁布工业性质中等技术学校普通课和技术基础课的标准时数;同年7月,高教部又发出《修订中等财经专业学校普通课和基础专业课教学计划的指示》,统一中等专业学校的课程标准、时数和教学计划。对以上所颁布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1963年予以修订,见表5—3—5、5—3—6。 1979年8月,教育部就专门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二年制中等技术学校(工科)的教学计划作了规定,见表5—3—7。 中等技术学校课程分5类:1.政治课类;2.普通文化课类;3.技术基础课类;4.专业课类;5.实习课。理论课(前4类课)和实习课的比例,工、农、林、医等科为7∶3;财经、政法为8:2。在理论课教学中,前三类课程占授课总时数75%,专业课占25%。每周上课时数(每周按6天算),各专业平均为30学时至32学时。除体育专业外,最低不得少于28学时。实验、实习课较多的专业不得超过34学时。上课每学时50分钟。每学年假期约2个月。 1952年教育部颁定的中等技术学校教学计划(周数、时数)一览表表5—3—3 ![]() 1952年教育部颁定的中等技术学校教学计划一览表表5—3—4 ![]() 注:表内数字为学时数。 1963年教育部颁定的中等技术学校教学、实习、假期时间分配一览表表5—3—5 ![]() 表5—3—6 1963年中等专业学校政治课、普通课和工科专业技术基础课时数表 ![]() 续表 ![]() 1979年教育部制订的高中专二年制(工科)教学计划表表5—3—7 ![]() 注:1、课程安排:政治课一般开设一门理论课,每周安排2课时;体育在理论学习期间,可以集中安排一学年,每周2学时,也可以分散安排两学年,每周1学时;数学课的教学时数按一般工科专业的要求安排,某些对数学要求较高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教学时数。 2、教学时间:每周学习总量一般控制在48学时以内。 三、教材 1952年以前,安徽中等技术学校普通课教材大都选用同级普通中学教材,基础课和技术课无统一教材,由各校自选或自编。1953年中央按“专业归口、分工负责、加强协作”的原则,由有关部委、主管部门负责编写中专学校教材。1966年以前共出版各类教材3997种。安徽中等技术学校全部采用统编教材。“文化大革命”中,撤销了中专教材的编审、出版机构,废止了原编教材。各校所用教材,普通课、政治课选用普通中学教材,基础课和技术课则以自编讲义为主。这时的教材,片面强调实用知识技能,理论体系支离破碎,基础知识削弱,质量普遍降低。“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育部协同有关部委组织力量翻译、编写中专学校教材,并在此基础上重建各科教材编审委员会,着手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各科课程教学大纲和编写新的教材。到1984年,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教材已出版695种,其中基础课教材58种,工业专业课426种,农业专业课128种,医科83种。 四、设备 建国初期,对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设备没有统一要求,皖北、皖南行署文教处采取重点配备的方针,准备逐步解决中等技术学校的设备问题。1952年为各中等技术学校(以农林学校为重点首先解决)配备的项目和内容为:1、医药卫生:建立卫生室。2、图书:建立图书室、购置专门技术参考报刊。3、实验实习仪器:一般农业实习器材;农校林科的测量器材;畜牧兽医一般器械及防治病虫害器材等。4、购置音乐、文娱及一般运动器材。 1952年8月,教育部在《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中,提出:“中等技术学校应重视实验与实习的设备。附设于工厂、矿山、农场等单位者,除利用各该单位的设备进行生产实习外,校内亦应有实验与教学实习的必要设备。”1979年6月教育部要求中等技术学校应该根据专业的需要与可能条件,举办工厂、农场或医院。各中等技术学校和主管部门依据这些原则规定和自身经费情况购置、配备有关设备。 安徽中等技术学校的教学设备,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一般设备,主要是用于普通课教学的有关器材、标本、图书等。这些设备大多根据教学、实验的需要和要求,参照普通中学的仪器类别和标准配备,个别的再另行添置。二是专业课教学、实验和实习(校内实习)的设备,根据不同专业的特殊需要予以配备。中等技术学校专业繁杂,对设备要求不一,一直没有分类制订这方面的标准。 中等技术学校的教学设备,在1952年以前由主管部门负责配备,1952年以后由主管业务部门负责配备。由于一直存在着经费方面的问题,用于添置设备的费用向来不充裕。安徽的中等技术学校,“文化大革命”前除少数学校能按教学要求基本配齐外,大多数学校的设备都较简陋,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中办的新校,由于学校仓促上马,设备尤其缺乏。“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学校的停办和下迁,中等技术学校的设备遭到严重损坏。“文化大革命”后开始重建工作,尤其是1979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条例》,1980年4月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后,这一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到1985年,除少数学校还存在校舍紧张,图书仪器不足,专业设备不配套等问题外,大部分学校都能按要求配置设备,还有相当一部分学校配备了微机、电化教学及其它先进的教学设备,使安徽中等技术学校的设备状况得到很大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