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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文化局关于进一步调整专、市、县文化事业和精减人员的方案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文件
办帆字197号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
省文化局关于进一步调整专、
市、县文化事业和精减人员的方案
各专员公署,各市、县人民委员会:
现将省文化局“关于专、市、县文化事业进一步调整和精减人员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即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加强领导,按照政策规定,抓紧做好文化事业的调整和人员精减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各级文化部门的编制人数,应控制在省精减领导小组一九六二年七月下达的文教卫生系统保留的职工总数之内。
剧团改制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地可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分批、分期地进行。有关试点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文化局联系。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196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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